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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651 - 107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9/0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南市廢乙清字第0012號)之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5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商號於108年9月至109年3月期間指派司機駕駛車號KEC-6057及KEC-6163清除機具載運臺南地區小型工程產出之廢木材混合物至關廟區深坑子段1114等地號土地,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7月1日派員稽查並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環署環檢字第001號)進行貴公司管道P001異味稽查檢測,檢測過程防制設備運轉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為55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1之規定,排放標準2000。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廠從事成品布、加工紗、追撚紗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 「熱媒加熱程序(M07)」(許可證字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35-00號),本局於109年7月2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熱媒加熱程序(M07)」空氣污染物防制方法及設備洗滌塔(編號:A702),洗滌液流率現場為40m3/hr,已逾操作許可值30-36m3/hr且超過許可限值10%。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廠從事成品布、加工紗、追撚紗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2)」(許可證字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34-01號),本局於109年7月2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聯合稽查發現:「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2)」空氣污染物防制方法及設備旋風分離器(編號:AC01),廢氣出口溫度為50°C,已低於許可操作範圍100-200°C。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廠從事成品布、加工紗、追撚紗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10)」(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23-03號),本局於109年7月2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熱媒加熱程序(M10)」: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產品熱值,需每日紀錄一次,現場查核無每日紀錄一次。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廠從事成品布、加工紗、追撚紗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11)」(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24-02號),本局於109年7月2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熱媒加熱程序(M11)」: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產品熱值,需每日紀錄一次,現場查核無每日紀錄一次。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檢驗值1.8 mg/L,標準值1 mg/L)。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4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稽查貴場廢水場時發現,貴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標示沼氣收集袋應有4座,惟現場查核比對只有3座,顯與許可內容不符,未依許可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56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3,6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學甲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6月10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1040mg/L,標準值5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4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3.91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未於歇業前提送事業所使用土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予本局審查。
處分日期
2020/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二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第二廠109年1至3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0902無機性污泥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9年7月2日16時50分許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貴牧場固液分離地區域,有露天堆置牛屎,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處分日期
2020/09/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本局於109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R-0201未依核准之廢清書廠區配置圖貯存廢棄物,貯存於大門口進出口處,顯未依規定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8月5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09年8月6日至貴公司查看,現場R-0201仍堆置於廠區大門進出口處,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9/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違規張貼廣告物情事,且廣告物下緣距地面200以上公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定,現場予以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經查貴公司109年6月2日19時45分許於本市南區新仁路22號冷藏廠內氨氣槽體安全閥跳掉致氣體洩漏,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確認聞有氣體異味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已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其他紡織纖維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6月19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衛宇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貴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2)進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濃度稽查檢測,採樣時貴廠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檢測值為220mg/Nm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值100mg/Nm3,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EP109A0687R)可稽。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事印刷油墨化學原料製造程序(M01),經本局109年7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是日正常操作。經查現場製程中新增乙酸乙酯、環己酮及乙酸乙酯等原物料成份、攪拌作業區(E304)所產生廢氣,排入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5)管線已拆除,並與攪拌作業區(E306)共用管線收集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6)、攪拌作業區(E030)製作水性塗料運作中,惟空氣污防制設備未正常操作,且排放管道(P001)採樣孔位置不符核許可內容規定、吸附設備(A003、A004)未依許可規定每月更換活性碳130~350KG及150~400KG(貴公司僅能提供107年5月9日購買柱狀活性碳證明)及其他袋式集塵器未依許可規定每4~6月更換乙次(貴公司無法提供購買證明)。M01製程未依許可證內容規定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8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活性污泥曝氣池之廢水由槽內溢出,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疏漏廢(污)水至土壤及地面水體,於疏漏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8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59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82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歸仁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1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貴公司不實記錄及申報廢水操作情形一案督察,代表人郭家卉與廢水處理專責人員郭智成(證號為93環署訓證GB120699號)確認不實記錄每日之廢水處理設施所裝置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與獨立專用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為受託處理美藍雷股份有限公司柳營肉品廠之廢(污)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進流水端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棄物暫存區所產生之廢(污)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疏漏至作業環境且未妥善收集處理。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商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方式排出,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大樓社區所排出之垃圾包,未依規定將資源垃圾確實回收分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本局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7月13日10時30分許派員前往永康區大同街740巷稽查,於道路見有泥沙污染路面情形,遂循跡追查,發現泥沙為永康區西勢中排第三期護岸治理工程所帶出,經查係貴公司承包前述工程,現場工程車輛進出夾帶泥濘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09年7月30日10時24分許,貴公司車號ARW-6313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健康路二段與中華西路一段交叉口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09/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9年6月5日以廉捷環字第109060501號函一併提送109年4月及5月之產品流向追蹤表,前揭109年4月產品流向追蹤表應於109年5月提送至本局,惟本局於109年6月20日發現貴公司未於109年5月提送109年4月產品流向追蹤表相關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9/02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R49),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分別於109年4月24日、5月28日、6月20日及7月28日函文貴站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修正,年度內累計達五筆。
處分日期
2020/09/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社所有號牌0759-QU自用小客貨之駕駛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煙蒂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9年6月22日派員查核,查貴公司於108年12月至109年4月將收受自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廟廠等事業產出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以R-0201廢塑膠逕行再利用收受,惟貴公司申報收受項目與產出廢棄物樣態不符,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9年6月30日經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109年1月至6月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2624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9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9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9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拋棄菸蒂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館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店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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