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651 - 15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車棚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6年11月23日至現場查核,發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拆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市北區區公所通報北區自強街208號空屋後方空地(北華段643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7年4月10日函文貴公司,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本市北區區公所於107年5月7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違規事實明確。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新營區東興六街63號對面(東興段106-3地號)貴包工業工地內陰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西賢一街245號旁(成光段56-10地號等5筆)貴公司工地內地下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96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4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9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3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64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水洗槽酸性廢水以重力流以管線排至廠內雨水溝,由D03放流口排放至廠外承受水體(廠外公共排水溝),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值1.5 ,標準值6.0~9.0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8 mg/L,標準值100 mg/L;溶解性鐵1640mg/L,標準值10mg/L;鋅檢驗值12.8mg/L ,標準值5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04月19日派員至貴廠二廠巡查,於廠房旁溝渠見菜渣及廚餘渣未妥善收集處理排出到溝渠,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4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北安路一段386號旁貴公司置放園藝植栽及相關物品處之花盆容器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1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國光六街65號旁(大灣段7444地號)貴公司工地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696號旁(金城段66-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3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德南路185號對面(德崙段345地號)文建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車道水溝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興昌路與興昌路38巷口(水交社段30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3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北門路二段626號旁(延平段1169-181地號)貴公司工地地下1樓筏基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835號旁(崙尾段258地號)貴包工業工地內1樓樓梯旁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4月20日以107(利)字第1070420001號函申請辦理甲級處理機構處理許可證。經本局人員於審查時發現貴公司原機構地址為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八五號一樓,於107年2月5日變更為臺南市柳營區工一路28號,惟查貴公司機構地址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順堡營造有限公司-臺南市北門行政中心設施改善及多功能設施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4月16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已有施作設施新建工程作業,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新建工程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1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光華街119巷17號(龍泉段378地號)貴公司工地電梯井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登革熱媒蚊滋生源督察作業,於違規地點發現積水容器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北區小東路成大醫院停車場入口前之道路旁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小東路與勝利路口之道路旁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北區小東路45號前之道路旁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小東路成大醫院公車站牌前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長榮路四段與小東路口旁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勝利路成功大學地科系館前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勝利路成功大學員工子女附設幼兒園前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即本局)許可,以透明膠帶綑綁方式於勝利路成功大學理化大樓前設置之關東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南成大國際旅展、成大光復校區…)之廣告物污染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本市永康區中華路88號前之中央分隔島違法設置1組旗幟廣告(登載內容:真愛、接待會館、2~3房……)。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本市北區東豐路141號前之中央分隔島違法設置1組旗幟廣告(登載內容:真愛、接待會館、2~3房。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6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查貴公司M01製程為灰鐵鑄造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對象,前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62-01號),惟操作許可證期限已屆滿失其效力(有效期限僅至107年1月21日止),而現場發現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之砂輪機研磨區(E015)運作中,貴公司未領有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官田廠鍋爐發電程序(M0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其應監測項目為OP、SO2、NOx及O2,應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操作;本局107年3月5日派員前往現場查勘,發現貴公司不透光率監測設施校正偏移為3.80%,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附錄1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監測設施之規範、(四)性能規格表1-2不透光率監測設施規定校正偏移應符合≦3%不透光率,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有91年10月出廠(第3期車)的**-966號自用大貨車,於107年4月20日行經本市永康區太子路往北國一高速便道旁,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6月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7年5月2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7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有88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2120號自用大貨車,於107年3月5日行經本市後壁區國道一號北上新營地磅站附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4月1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7年4月12日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5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廟分別於107年5月4日22時00分及23時02分許於廟前廣場(本市安南區城安路160號)及馬路上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共計2次。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廟分別於107年5月5日凌晨00時41分及01時13分及5月5日晚上22時28分許、23時10分許於廟前廣場(本市安南區城安路160號)及馬路上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共計4次。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廟分別於107年5月6日凌晨00時41分及01時17分及5月6日晚上22時16分許、23時26分許於廟前廣場(本市安南區城安路160號)及馬路上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共計4次。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廟分別於107年5月7日凌晨00時00分許、01時14分許、02時16分許、03時33分許及04時02分許於廟前廣場(本市安南區城安路160號)及馬路上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爆竹煙火,共計5次。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31,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4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68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1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市安南區公所通報安南區原佃段838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7年4月11日函文貴重劃會,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本市安南區公所於107年5月3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違規事實明確。
- 處分日期
- 2018/05/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79年12月出廠(第1期車)的**-8428號自用小貨車,於107年4月18日行經本市安南區安明路二段與本田路交接處,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5月24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7年5月2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6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處分日期
- 2018/05/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本(107)年5月14日上午10時55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安南區州南段1227、1227-2、1227-5~20等18筆地號「北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雋邑11期透天住宅新建工程」工地,會同日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人員巡查,發現1樓樓地板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下營廠(管制編號:D9500563)領有耐火磚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廠內有非核准鋁二級冶煉程序之操作,其產生廢氣收集管線已和M01製程相通,其空污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器(A001)壓降數值為0(mmH2O),不符合操作許可證核准範圍50~170 mmH2O,是貴公司下營廠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下營廠(管制編號:D9500563)領有耐火磚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空污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器(A001)之壓降損壞導致監測數值為0(mmH2O),是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致影響防制效率。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宮正舉辦謁水請將平安大遶境活動,且於22時10分至23時51分在廟前馬路(176線道) 燃放爆竹及煙火。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4月01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宮正舉辦謁水請將平安大遶境活動,且於00時55分許至01時08分許在廟前馬路(176線道) 燃放爆竹及煙火。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5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12日至107年5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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