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801 - 6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48.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18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6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8N-219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飼養豬隻,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頭份廠查察,稽查時貴公司頭份廠從事高分子塑膠材料研磨及烘乾程序,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XL-833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RI-543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4/09
- 罰鍰金額
- NT$19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苑裡廠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化學需氧量305mg/L (限值100mg/L)、生化需氧量58.6mg/L(限值:30 mg/L))。
- 處分日期
- 2019/04/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已指定代理人代理,惟未於90天內另聘符合資格者繼任。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5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前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6月19日辦理旨揭開發案專案小組現勘暨初審會議,經查貴公司提送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主管機關依本法第7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之開發行為(工廠之設立)。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TDJ-039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UD-273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PN-391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檳榔渣(汁)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WM-558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535-LCW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PN-172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7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商業於107年10月份有使用毒性化學物質『四氯乙烯』但未申報運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7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107年10月29日向台灣默克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馬來酸)』0.1公斤未申報運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委託貴公司載運甲醛產品至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苗栗二廠,108年3月6日下午3點5分甲醛運送槽車行駛至宜春路長春苗栗二廠前50公尺左右,因車體上方逆止閥蓋未確實鎖緊,造成甲醛由逆止閥處洩漏,貴公司人員將洩漏路面甲醛先以吸液棉處理,再以清水清除殘存地面甲醛液體,惟沖洗廢水未收集逕行流入路旁排水溝渠中,貴公司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排放污染物於溝渠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58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銅鑼廠事業放流水排放,經檢驗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合格項目為化學需氧量259mg/L(標準值為100mg/L);生化需氧量188mg/L(標準值為3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3日執行督察時,發現未依廢(污)水貯留許可證登載之各項處理單元應記錄操作參數及頻率切實記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3日執行督察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設有廢水貯槽2槽(許可文件資料為1槽)及固體油脂分離槽旁設置1管線於處理水量過多時抽回抽水站(許可文件資料無此管線),與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資料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107年12月5日(聯單編號:H480548510700010)、108年1月11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2)、14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3)、15日(聯單編號:H520129410800001)、16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4)及17日(聯單編號:F060347010800005)收受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電線電纜(D-2601)委託南亞環保公司清除至貴公司處理,惟貴公司處理完成日期為108年1月4日、2月19、20、21及23日,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另查貴公司製程產出之D-1506未依規定填報於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查107年10月、11月、12月及108年1月皆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清除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3/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派員會同西湖分駐所現場攔獲車輛1台(KLE-3696)載運營建土石方未有隨車證明文件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9/03/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受攔查時未依規攜帶隨車證明文件備查﹝車號:KLE-3696﹞
- 處分日期
- 2019/03/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受攔查時未依規攜帶隨車證明文件備查﹝車號:KEE-6599﹞
- 處分日期
- 2019/03/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受攔查時未依規攜帶隨車證明文件備查﹝車號:KLD-3593﹞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廢水處理設施之抽水站至調勻槽(T01-3)間設1座細篩機,抽水站至調勻槽(T01-4)間設2座細篩機,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1,1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1月26日,採集放流水樣品檢測結果,懸浮固體值129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值618mg/L(標準值:180mg/L)及生化需氧量值263mg/L(標準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車輛MS7-177未依規定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YL-634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03/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RAZ-931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3/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卓蘭鎮水廠段777、779、781、785、789、790、793等7筆地號土地未經許可堆置土石196,65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事業(堆置土石超過3,000立方公尺),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土石逾3,000立方公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柴油車輛車號:KED-2292,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2.1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3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2款第5目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7年9月13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所屬三義工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106年度僅辦理「毒化物無預警、化學品危害通識教育訓練」,未依規定確實辦理2場次毒化災無預警測試。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7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院於107年8月15日向金萬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毒性化學物質『甲醯胺』0.0028公斤未申報運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發現所屬苑裡廠收受之廢塑膠散落至相鄰農田中,造成環境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3/13
- 罰鍰金額
- NT$1,30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之事業類別為電鍍業,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列管之事業,惟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且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56mg/L(標準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293mg/L(標準值為100mg/L)、鎳3.39 mg/L(標準值為1.0mg/L)、氨氮116 mg/L(標準值為60mg/L)、鋅145 mg/L(標準值為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12
- 罰鍰金額
- NT$2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符合項目為氫離子濃度指數10.5,放流水標準6.0-9.0;懸浮固體103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 處分日期
- 2019/03/12
- 罰鍰金額
- NT$18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所屬竹南分公司,經查核屬違規事項如下:1.勾稽所屬竹南分公司上網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出量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2.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清理計畫書核准地點貯存。3.上網申報之有害事業廢棄物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且漏申報產出量。4.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場所,未依規定填報及標示貯存日期、分類編號、數量、成分。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承攬本縣「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浸出區設備架台工程(管制編號:K72A6296)」,屬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應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暨依規定進行網路申報作業對象;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進行網路申報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03/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YW-585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3/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PD-010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3/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FP-593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19/03/05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於108年1月7日查獲貴公司頭份廠未每日記錄調整池(T01-1、T02-01)之液位、快混池(T01-3)之pH值、待過濾池(T01-6、T02-08)之液位及上流式過濾機(T01-7、T02-09)之反沖洗頻率,有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03/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YP-3961,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3.7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3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8日及107年12月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回收製造,製程為原料(PET廢棄物、邊料及下腳料等)經破碎、乾燥、熱熔、押出造粒成型後即為成品(PET塑膠粒),且現場成品約66公噸,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8批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營運,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7年9月26日派員查獲貴公司頭份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氟』106年度內未依規定辦理2場次毒化災運送無預警測試,不符貴公司所提送並經苗栗縣政府(本局)核定之「運送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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