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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清畜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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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8 筆)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5/21
罰鍰金額
NT$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5/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7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1/25
罰鍰金額
NT$33,0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三雄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23日派員查核,畜牧場廢水收集溝渠損壞有溢流情形,廢水疏漏於公共水體及道路,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8/09
罰鍰金額
NT$24,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0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7/14
罰鍰金額
NT$20,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0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5/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42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12/24
罰鍰金額
NT$2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7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10/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發現該場無牧場登記證且放流口排放之廢水夾雜糞便及羽毛排至場外地面水體(本縣水污染管制區)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8/16
罰鍰金額
NT$230,7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直接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排放口排入地面水體情形,有繞流排放情事。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6/29
罰鍰金額
NT$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俊鈞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32,56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惠生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6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3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30
罰鍰金額
NT$16,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士清畜牧場從事養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31,5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俊鈞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未於放流口裝設累計型流量計,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未於放流口裝設累計型流量計,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55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52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7/22
罰鍰金額
NT$28,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俊鈞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0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5/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俊鈞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2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9/12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端經營金川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06.0 mg/L,標準值4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12/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43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10/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清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8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9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9,9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2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三雄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9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37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1/22
罰鍰金額
NT$13,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D01放流口採集廢水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7/19
罰鍰金額
NT$29,4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64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7/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0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6/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5/12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10時許前往,經查該址為「何建成畜牧場」,現場作業中,從事畜養豬隻作業,查該場為領有畜牧登記(農畜牧登字第110964號)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之畜牧業,再查現場後方豬舍(小豬場)另設有陰井,經查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4/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34,2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1090mg/L(最大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1110 mg/L(最大限值: 80mg/L)、化學需氧量:10300mg/L(最大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畜牧業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141-01),惟於105年12月29日即106年1月5日兩次派員稽查並採取放流口水樣送驗,檢驗結果皆超過放流水5倍以上,明顯嚴重污染地面水體(大屯溪).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30,6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COD):2540 mg/L(最大限值為600 mg/L,超標3.2倍)、生化需氧量(BOD):832mg/L(最大限值為80 mg/L,超標9.4倍)及懸浮固體(SS):1340 mg/L(最大限值為150 mg/L,超標7.9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上開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列表之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12,0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09時許派員前往,經查該址,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未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10時許前往,經查該址為「何建成畜牧場」,現場作業中,從事畜養豬隻作業,現場查獲業者由養豬場旁設置之廢水收集池陰井以直接噴灑於場外逕流出去,且另於廠區旁的缺口處,豬糞尿水直接流出,兩處均排放至大屯溪,造成地面水體污染,因業者以專管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2.另查該場為領有畜牧登記(農畜牧登字第110964號)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之畜牧業,業者設有廢水處理設備,惟現場設施未啟動,且沉澱池水位很低致原登記放流口未排水,再查現場後方豬舍(小豬場)另設有陰井,經查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於水槽旁破洞處(廠區旁的缺口處)採集水樣3瓶,現場檢測pH=8.7,水溫16.3度,水樣3瓶送驗SS、COD(現場加硫酸至pH小於2)及BOD,本案將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10時許前往,經查該址為「何建成畜牧場」,現場作業中,從事畜養豬隻作業,現場查獲業者由養豬場旁設置之廢水收集池陰井以疑似抽水方式直接噴灑於場外逕流出去,且另於廠區旁的缺口處,豬糞尿水直接流出,兩處均排放至大屯溪,造成地面水體污染,因業者以專管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2.另查該場為領有畜牧登記(農畜牧登字第110964號)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之畜牧業,業者設有廢水處理設備,惟現場設施未啟動,且沉澱池水位很低致原登記放流口未排水,再查現場後方豬舍(小豬場)另設有陰井,經查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於水槽旁破洞處(廠區旁的缺口處)採集水樣3瓶,現場檢測pH=8.7,水溫16.3度,水樣3瓶送驗SS、COD(現場加硫酸至pH小於2)及BOD,本案將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10時許前往,經查該址為「何建成畜牧場」,現場作業中,從事畜養豬隻作業,現場查獲業者由養豬場旁設置之廢水收集池陰井以直接噴灑於場外逕流出去,且另於廠區旁的缺口處,豬糞尿水直接流出,兩處均排放至大屯溪,造成地面水體污染,因業者以專管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2.另查該場為領有畜牧登記(農畜牧登字第110964號)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之畜牧業,業者設有廢水處理設備,惟現場設施未啟動,且沉澱池水位很低致原登記放流口未排水,再查現場後方豬舍(小豬場)另設有陰井,經查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於水槽旁破洞處(廠區旁的缺口處)採集水樣3瓶,現場檢測pH=8.7,水溫16.3度,水樣3瓶送驗SS、COD(現場加硫酸至pH小於2)及BOD,本案將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
裁罰機關
澎湖縣
處分日期
2016/11/25
罰鍰金額
NT$42,0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澎湖縣
處分日期
2013/07/24
罰鍰金額
NT$1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3/06/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12/25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2項
裁罰機關
澎湖縣
處分日期
2012/09/1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7/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2/22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12/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0/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0/06/1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0/04/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