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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3795904

共 14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1 - 100 筆)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9/06/0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案開發計畫新1號機業於107年2月13日取得電業執照,而既有5號機亦同時運轉中,再查開發單位網站之資訊揭露資料顯示,新1號機與既有5號機均有運轉之淨發電量數據,明顯與本開發案「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所載「本計畫營運期間仍維持原環說書『新舊機組運轉時程不重疊』」內容不符。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5/30
罰鍰金額
NT$2,34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於108年4月10日經本局於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7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改善部分:本局後續於4月25日稽查採驗放流口(D04)放流水,懸浮固體符合放流水標準,爰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4/13
罰鍰金額
NT$20,0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前於108年3月21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2)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105mg/L(限值:50mg/L)及化學需氧量154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4/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地址: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執行生煤含硫份、灰份及熱值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該廠生煤含硫份為0.59%,不符合本市自治條例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核定生煤含硫份應小於0.5%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4/07
罰鍰金額
NT$3,0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08年1月30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80011179號函附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108年3月5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惟經本局於108年3月6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及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91.6mg/L(限值:50mg/L),仍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已於108年4月2日以中廠字第1082491231號函檢具陳述意見及改善完成報告報請查驗,本局已於108年4月3日派員前往現場複查,俟水質樣品檢驗結果再行辦理後續事宜。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內設有麗水場區貯煤場,且領有本局核發之堆置場作業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2月20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麗水場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時,查獲現場未完成封閉式建築物,且仍有數萬公噸生煤露天堆置,未符合M01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略以:「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將生煤堆置場改為封閉式建築物」,顯未依其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2/22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2/22
罰鍰金額
NT$56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以下違規事項:(一)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二)逕流廢水放流口(RD04)於晴天時有廢(污)水排出,與許可內容登載作業環境內產生之廢(污)水與雨水收集方式為分流收集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該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另該放流口排放水質經本局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93.0mg/L(限值:30mg/L),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9日9時2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台中發電廠(以下簡稱:貴廠)稽查釐清11月8日上午貴廠所屬貯煤場產生黑色煙塵原因,經查11月8日10時左右因取煤機取煤作業時無適當有效防制措施,致引起環保煤細微粒飛揚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1/01
罰鍰金額
NT$5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稽查時,現場操作中,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現場T02-14砂濾塔接至T02-7調勻池C與T02-8調勻池B為同一管線,且另設有清潔用管接至上述管線,並分別設有閥門;查該廠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T02-14分別有管線接至T02-7、T02-8,並非同一管線。3.另查T02-15處理水檢知槽與T02-16處理水槽亦設有清潔用管,兩管皆連接至T02-15→T02-07/T02-08管線,未登載於許可(文件)。4.再查許可(文件)T05、T06設施、吸附塔outlet與海水分配池混合後進入曝氣池(含37根曝氣管)曝氣;查現場吸收塔outlet先至曝氣池(含30根曝氣管)曝氣,再與分配池自另一渠道(by pass)之未接觸冷卻水(海水)混合後,再至曝氣池(含7根曝氣管)曝氣。5.上開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之情事,依法告發。6.查T02設備之調勻池等設施及T06曝氣池與原廢水相關管線知用水、廢(污)水收集、前處理、處理、迴流、排放、貯存等管線及處理單元,應清楚及正確標示,現場新舊標示交錯,限該廠於7日內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將依法告發。7.此外,107年8月7日進入曝氣池之海水量3,100,203 CMD,查許可登載量為0-3,072,000 CMD,已逾許可登載量,亦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10/30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協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之中興工程顧問社於107年8月29日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84.0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0/2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區域開發,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花器水桶)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3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結果下達:鎘0.037 mg/L(限值:0.03mg/L) 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3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結果下達:鎘0.058 mg/L(限值0.03mg/L( 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辦「粗坑壩蓄水範圍清淤工作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F107F5B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1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清洗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工地出入口:工區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車輛進出未清洗,記缺失10點。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6/14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林口發電廠E617貯料倉進行整修作業未採密閉收集,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辦「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三號抽水機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4FH1038-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三)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四)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10日至貴公司「五甲E/S第二期擴建工程(土建統包)」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4/30
罰鍰金額
NT$50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局於106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未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42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其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應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辦理,貴公司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4/11
罰鍰金額
NT$3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地址:本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經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未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3/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以下簡稱: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係屬應設置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之指定對象,惟本局自107年2月19日下午8時40分起迄今未有接收台中發電廠自動監測(視)設施連線之相關數據資料,且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現場EPA CWMS傳輸模組程式未開啟、檢視數據傳輸格式未有產生資料辨識碼且於重大點源放流水自動連續監測資訊公開查詢系統未有即時數據等情形,顯未確實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功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1,5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6年空氣污染物之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累計至11月19日已達4,972公噸,與本案之「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1年8月定稿)」第二章開發行為變更內容之表2-1所載內容略以:變更後空氣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4,854公噸/年…本計畫承諾透過環境管理機制維持原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及第四章4.2節之環境管理計畫所載內容略以:…全廠NOx年排放總量仍以原核定上限4,854公噸為承諾不符。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7/08/01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6年3月15日派員執行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發現貴公司105年度第4季申報累計外運土石方外運數量46萬2,154立方公尺,已超出「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1-17頁所載承諾值「…,總計本計畫輸電線工程變更後產生約42萬立方公尺餘土…」,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7/24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貴公司所屬放流口D04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8.5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7/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逕自排放廢積水致污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7/06/13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5年申報本案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氮氧化物總量已達5,009公噸,超過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與本案「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1年8月定稿)」第7頁表2-1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變更內容對照表中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氮氧化物項目所載內容「變更後4,854公噸/年」「…維持原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及第62頁4.2環境管理計畫所載內容「…氮氧化物排放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之環評承諾…」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4/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7/04/1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廠區地下結構挖填土方量(開挖量54萬餘立方公尺、回填量51萬餘立方公尺)及輸電線鐵塔基礎土方開挖量(4萬0,997立方公尺),分別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第4-26頁所載「…開挖土方量46萬m3…,廠區維持挖填平衡…」及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2-2頁、第4-2頁所載「總計全線鐵塔約51座」「輸電線每座鐵塔基礎開挖約產生440m3土方」(經核算輸電線鐵塔基礎土方開挖總量計2萬2,440立方公尺)皆不符。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6/12/28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6/12/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6/11/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6/04/28
罰鍰金額
NT$838,148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2/2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5/10/0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2/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12/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14/12/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14/1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4/10/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4/10/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4/08/04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裁罰機關
澎湖縣
處分日期
2014/07/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4/07/0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4/07/0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4/07/0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7/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4/07/07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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