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301 - 6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從事屠宰業,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檢水污染防治措施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文件;處理設施發生故障超過24小時(pH調節池、快混池、膠凝池)管線損壞修復時間超過30日者,未暫時停止產生廢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依規定限期保存相關紀錄、單據、發票影本;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及固液分離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未標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單元名稱及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朝陽企業行於本縣里港鄉三張廍段87-31地號等5筆土地,面積19,547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原空污專責人員於106年6月19日離職,但貴廠於106年12月11日提出空污專責人員代理,106年6月至12月期間未設置空污專責人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肉骨粉、動物性油脂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放流口累計水量讀數;廢水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水污染防治管線,未標示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經營煉鉛業,經本局於107年01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鍋爐渣)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未依規定每月至少維護乙次
- 處分日期
- 2018/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未依規定每月至少維護乙次
- 處分日期
- 2018/02/22
- 罰鍰金額
- NT$2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幹雄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8月0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增設沉澱池),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106年12月18日督察時,發現該牧場未清楚標示廢水處理設施之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亦未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專用電度表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放流口水量計測設施之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萬丹鄉上村村南北路二段712號土地,從事紙箱加工業,該公司於106年10月17日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該公司製程產生之廢水排至場外水溝(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排放口有排放乳白色廢水污染環境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汽車回收廠,作業時未做好防制措施,致該廠區出入口有油漬遺留致污染路面情事(現場拍照),已違反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瑞昇砂石行於本縣里港鄉土庫105-1地號等26筆土地,面積77,056.00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寶旺企業行於本縣里港鄉定國段587地號等4筆土地,面積31,538.33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眾和工業有限公司於本縣里港鄉土庫段126-11地號、定國段564地號等37筆土地,面積117,436.81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4(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測試該車廢氣排放粒狀污染物其黑煙污染度為44%超過排放標準(其管制標準40%,未超過1.5倍)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4(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0%,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富晟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里港鄉土庫段126地號等10 筆土地,面積86,335.00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汯佑企業有限公司於本縣里港鄉定國段591地號等4筆土地,面積36,578.45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經營郭宗顯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1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106年12月27日督察,發現該牧場未清楚標示廢水處理設施之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亦未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專用電度表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放流口水量計測設施之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7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載魚車水管破裂)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一、執行臺南市楠西區鹿陶洋非法貝克桶裝廢棄物案後續督察。二、發現該公司廠區設置之全部監視系統故障,無3個月以內之監視紀錄,未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且未於七日內完成修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添美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終沉池經塑膠軟管抽取至新增設之處理設施貯放),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正雲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1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原廢水未經厭氣池及曝氣池處理直接由收集溝排入終沉池),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罰鍰金額
- NT$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經營高億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萬丹鄉水仙段414地號從事廢塑膠回收處理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查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將廢水貯存於廠區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屏里企業有限公司於本縣里港鄉定國段 597地號等12筆土地,面積54,787.10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郭慶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8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6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申請最大飼養量為1200頭,水量24噸,經現場查數目前飼養頭數為1741頭,水量約34噸,有未依許可操作之情事,另廢水處理設備之獨立電表未依規定設立記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及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1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106年11月30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71毫克/公升,最大限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64毫克/公升,最大限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3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二、另查其廢水處理設施設運作,發現該場未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且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放流水量,亦未依規定於放流口設置告示牌及標示牧場名稱、座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3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1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煌生牧場一分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翰霖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1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39,3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廣益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 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之廢水有疏 漏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 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二)另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測值8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 測值17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 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理業,經本局106年03月17日、106年03月20日及106年04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於本縣潮州鎮崙新段643地號土地堆置木材及泡棉,有未依所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內容運作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違規情節
- 106年8月21日督察時,發現該醫院瑞光院區廢棄物貯存區之廢尖銳器具、感染性廢棄物及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貯存容器(塑膠袋)等,未於最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及部分未標示重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產生廢污水及廢麵粉渣殘留於水溝,致污染地面水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台1線省道405.15公里處內埔鄉段電桿繫掛廣告物「美和科大旁學興路 7780477皇家欣天地6房4套房整層主臥 一樓孝親」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台27線省道新園鄉冠宏金香專賣店前燈桿上繫掛廣告物「新園鄉農地1甲2近台27一分238萬7885616」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新園鄉仙吉村新家福大賣場前電桿繫掛廣告物「新園鄉農地1.2分一分320萬7885616」,潮州鎮新生路郵局前電桿繫掛廣告物「孝親車墅大地坪4套房才680萬7885616」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被處分人為本縣本縣萬丹鄉新安段1438、1439地號土壤污染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經本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通知應於106年12月25日前提出土壤污染整治計畫送本府審查,惟被處分人未依期限提出。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署107年1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廠製程反射爐產出之爐渣以太空包盛裝於廠內暫存後回製程再利用,惟其爐渣項目並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4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經營徐銘言畜牧場從事養豬業,該場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所產生之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有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屠宰鴨隻經本局107年01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死鴨屍體露天曝曬未有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東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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