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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551 - 6600 筆)

處分日期
2017/11/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於106年2月清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共37.05公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該項廢棄物之清理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30
罰鍰金額
NT$3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拆除及回收業,本局於106年09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接他廠廠房進行拆除及搬遷工作,於清洗製程設備及管線時,產生白色結晶粉末之廢棄物,未妥善貯存且有散發惡臭情事,亦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27
罰鍰金額
NT$3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場廢水有疏漏之場外水溝(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7/10/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106年9月26日督察,該公司作業範圍包含高樹鄉埔羗崙段1254、1255、1257、1263、1264、1265、1266、1248、1252、1256、1256-1、1256-2、1253-1、1163、1163-1、1164及1165地號等17筆土地,其中高樹鄉埔羗崙段1254、1255、1257、1263、1264、1265及1266地號等7筆土地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展延中(原許可證有效期限至 106 年 09 月 06 日),會同該公司人員勘查現場,發現該公司尚於前述其餘10筆土地堆置大量砂(土)石,經丈量其堆置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本署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地點尚未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砂(土)石堆置作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7%,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10/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測試該車廢氣排放粒狀污染物其黑煙污染度為60%超過排放標準(其管制標準35%,超過1.5倍但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17/10/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經測試該車廢氣排放之不透光率達1.7m-1,超過排放標準。(其管制標準1.6m-1,未超過1.5倍)
處分日期
2017/10/25
罰鍰金額
NT$6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聯宏畜牧場飼養豬隻,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 9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放流口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 測設施損壞,未適時維修,致無法量測放流水量,已違反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 法第53條規定。(二)另貴牧場廢水處理設備固液分離機及堆肥舍有疏漏廢水至 地面水體之污染情形,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 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 理辦法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0.8(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10/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4%,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雲鵬段989-1及989-3地號進行「大鵬七村及凌雲三村拆圍工程」,該工程屬拆除工程,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屬該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核准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向主管申請審查核准逕予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9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產出之廢爐渣(D-1101)、廢木材夾雜一般垃圾、廢塑膠露天貯存於廠房後方空地,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09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依水污染防治法申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之核准設計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日1,064立方公尺,依該署103年12月10日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屬該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核准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向主管申請審查核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清理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核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塑膠(R-0201)露天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保局於106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鍋爐操作中,防治設備運作中,惟查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洗滌塔用水量(僅記錄至106年07月20日),與領有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操作許可證規定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領有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府環保局於106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製程污染源操作中(E012、E005、E014、E006、E011、E015、E016、E007、E009開啟),防制設備開啟,惟未依操作許可證規定每日紀錄防制設備操作數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
違規情節
經查該廠原空污專責人員李奇恒於106年1月31日離職,但該廠於106年7月27日提出空污專責人員代理,期間106年2月至7月未設置空污專責人員,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之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呂OO即OOOOOO行違法販售特殊環境用藥。
處分日期
2017/10/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OOOO事業有限公司未取得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而從事病媒防治消毒業務。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飼料用動物油脂、動物性飼料生產作業,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7月6日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於飼料製造程序之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採集檢測,異味測值17﹐400超過排放標準(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精煉機(E005、E008)廢氣收後經袋式集塵器(A003)及洗滌塔(A004)後由P002排放,惟業者僅每日記錄A003壓降未每日記錄洗滌塔pH值及洗滌液流率,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另會同業者代表至現場勘查發現,該公司袋式集塵器(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含鉛集塵灰(A-7501),其貯存區未明顯處設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另貯存區暫存約6〜7袋太空袋,亦未函袋標示其貯存日期及數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準第7條規定,上述違反法規部分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違規情節
106年8月21日派員督察旨揭企業社,發現該社從事銅鑰匙鍍鎳電鍍作業,業者表示:作業廢水經收集後排放於公共排水溝,惟該社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將產生廢(污)水排放於公共排水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違規情節
一、本署於106年9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豬隻飼養頭數1000餘頭,已超過排放許可證核准之每日最大飼養量(440頭);且該場產出之廢(污)水經厭氣槽處理即以管線輸送至豬舍後方之暫存池貯留,未依許可證登記許可之處理單元流程操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06年8月23日派員督察旨揭公司,會同業者於該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檢測值3.96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水肥或糞尿(D-0104)、廢耐火材(D-0501)、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金屬冶煉爐渣(D-1201)等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精煉機(E005、E008)廢氣收後經袋式集塵器(A003)及洗滌塔(A004)後由P002排放,惟業者僅每日記錄A003壓降未每日記錄洗滌塔pH值及洗滌液流率,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另會同業者代表至現場勘查發現,該公司袋式集塵器(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含鉛集塵灰(A-7501),其貯存區未明顯處設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另貯存區暫存約6〜7袋太空袋,亦未函袋標示其貯存日期及數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準第7條規定,上述違反法規部分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7/10/14
罰鍰金額
NT$3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泰利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106年0 8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 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 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4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 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4
罰鍰金額
NT$4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政昆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106年08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合板製造作業,本局於106年08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整建廠房產生之廢棄物(木材及廢鐵材),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而採露天堆置,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一.本署派員督察,查該場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核准飼養頭數為1,450頭,惟業者表示目前約4,900頭豬,且廢水處理設施新增2大型調節池,該場未依核准登記事項運作且未辦理許可文件變更,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1項。二、會同業者代表勘查場區,發現廢水處理設施之紅泥沼袋部分破損塌陷,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廢水處理設施設運作,未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廢水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水污染防治設施及管線,未標示其名稱及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採樣平台且放流口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未設置告示牌;該場豬舍泡澡區之豬糞廢水溢流沿場內排水溝排放至場外周界排水溝,未收集處理。上述違反水污法第18條。三、另該場產出之斃死畜禽(R-0112)有露天貯存情形,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違反廢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塑膠棧板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08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塑膠粒隨雨水流入於公共水溝之情形,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本署於106年7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未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度數、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二、另查其未正確記錄固定污染源燃材鍋爐之洗滌塔洗滌液流量,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三、再查其產出之爐渣(D-1101)及有機污泥(D-0901)皆露天貯存,其有機污泥貯存於廠外,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位置不符;且其爐渣及有機污泥之產出量及貯存量與網路申報量不符,未依規定網路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指定清除區域地點發現違規張貼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污染定倬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廣告內容「美和科大旁7780477皇家新天地6房4套房」
處分日期
2017/10/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台一線省道新埤鄉段427公里處燈桿繫掛「新埤建地223坪地方正一坪4萬7885595」廣告物
處分日期
2017/10/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台一線省道麟洛鄉段403公里處燈桿繫掛「豐田都計141~272坪庄內近省道每坪2萬2起7785959、科大路上2.25分重劃區一分350萬7783050」廣告物
處分日期
2017/10/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76號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鉛蓄電池處理業,稽查當時正作業中,且製程並未妥善防制,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9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9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化生需氧量檢測值10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17/10/09
罰鍰金額
NT$7,7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化生需氧量檢測值13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17/10/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畜牧場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電表及水表未做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17/10/07
罰鍰金額
NT$1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9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生物膜增設管線將廢水抽至放流口;厭氣池增設管線將廢水抽至檳榔園);廢水處理設施尚未經審查核准即逕予變更(廢水處理設施逕增設8座厭氣池) ,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廢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及曝氣池馬達)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位於高樹鄉埔羗崙段410-19、410-20、410-21等地號土地,經本局於106年09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因整地車輛進出夾帶砂土有污染道路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單位辦理萬金營區兵舍消防系統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6年2月21日,申報日期為106年10月2日,逾期日期為223天,空污費為19,200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處分日期
2017/10/05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行領有本府環保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TA0),並經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經行政院環保署函示貴行106年3月至106年7月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縣市主管機關修正,年度累計達5筆以上。
處分日期
2017/10/05
罰鍰金額
NT$16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巡查周圍水溝有豬糞原廢水排放,經查看係由郭育斌畜牧場後方雨道場內集水溝,未經放流口直接繞流排放。
處分日期
2017/10/05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牛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6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05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05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10/05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7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5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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