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251 - 63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6,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22.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12,1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3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3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990.0 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273.0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46,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74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經本局於107年0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於本縣萬丹鄉灣內段84地號土地堆置廢木材,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署107年3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廢水處理製程產出之污泥(D-0901),大部分暫存於廠外(廠區對面)負責人所有私人土地(九如鄉東寧段17-2地號)上,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暫存區於廠內不符;另已,另經勾稽該公司申報紀錄發現,該公司產出之廢木材(R-0701)於106年7月申報暫存量為51.7公噸,106年8月申報暫存量為”0”,業者表示係委託清運業者清理,惟未依規定申報其廢棄物清理情形上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沈永選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3月0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2
罰鍰金額
NT$9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收集道)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未依規定於負責人變更之60日內申請變更運作人基本資料。
處分日期
2018/03/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海軍陸戰隊三軍聯訓基地指揮部所屬仁壽營區加油站經本府107年1月29日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該單位為污染行為人在案。
處分日期
2018/03/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一.執行107年度南部地區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督察清理計畫二. 本日督察於屏東縣潮州鎮光春國中校內溫室內發現3個積水容器,其中有一積水水桶內已孳生病媒蚊幼蟲,於現場採集孑孓拍照存證。三.該校未妥善清理室內積水容器,致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8/03/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污水設備未依許可登記事項內容設置曝氣池進行操作排放廢水.
處分日期
2018/03/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永東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2月0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已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招順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2月0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15
罰鍰金額
NT$105,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一)台端經營旺榮利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 年12月30日派員查核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 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50毫克/公升,標準值1 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 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1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 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二)牧場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 操作內容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三)另牧場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 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暨水污染防治措施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14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献富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1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處分日期
2018/03/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3/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5%,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3/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家昌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06年12月20日督察,發現該牧場廢水處理設施(一)未依規定設置獨立專用電表,致未記錄累計用電度數;(二)未清楚標示其處理單元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三)未於放流口設置告示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未每日紀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處分日期
2018/03/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107年2月23日本府環保局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第9條規定: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第10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其違規事實明確,並已拍照佐證(稽查記錄)。本府環保局於107年3月1日以屏府環空字第10730739500號函文通知於107年3月9日前陳述意見,屆期內政部營建署未至本府環保局意見陳述,故本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予以裁處處分。
處分日期
2018/03/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從事廢汽車回收貯存未依法辦理登記
處分日期
2018/03/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吉川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2月0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豬隻飼養,經本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清洗廚餘桶所產生廢水排放至公共水體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7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口有水排出,經本局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測項目COD,SS,樣品依規定之品管保存,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3/07
罰鍰金額
NT$3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養豬業(台灣糖業股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四林繁殖場),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1月0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措施內溝渠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點數扣10點。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4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阿珍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2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及放流口未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朝日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1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久岡營造有限公司從事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01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縣竹田鄉頓物段1374等地號土地進行「屏東縣竹田至潮州橋下空間環境建構計畫工程」(第二、三期),該工程經費並達新台幣500萬以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屬該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核准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向主管申請審查核准逕予施工,已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8/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違規張貼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順發當鋪汽機車借款(08)7515252
處分日期
2018/03/05
罰鍰金額
NT$75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允力企業行於本縣里港鄉三張廍段87-40地號等3筆土地,面積14,093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被處分人所提「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416、419、428、429、430、431及432-6(部分)地號土壤污染整治場址-土壤污染整治計畫」業經本府103年2月11日屏府環水字第10330427900號函,及106年6月29日屏府環水字第10632307000號函核定整治計畫(第一次變更)(下稱整治變更計畫)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11日至現場查核改善進度,貴公司未於整治變更計畫期程內完成洗車台、廢水處理設備及整治設施設置等前置作業及假設工程,已違反土污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75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名砂企業有限公司於本縣里港鄉三張廍段89-13地號等24筆土地,面積78,175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75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尚億開發有限公司於本縣里港鄉土庫段157-1地號等11筆土地,面積52,192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月17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大量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尚有2834.55公噸漿紙污泥、2282.83公噸紡織污泥暫存及貯存調製區E002旁尚有未完成再利用之產出物1350.97公噸(即該公司原所稱之保溫材料),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04年10~11月及106年5、7、12月於「180299其他肥料製造程序」及「190019其他農藥及環境衛生用藥製造程序」之植物性廢渣產出量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量(0.05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於產出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延平路122之1號從事豆干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場內所產生廢水有排放入農地致污染地面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事廢機車回收拆解業務,依法應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而未辦理。
處分日期
2018/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署107年1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放流口累計水量讀數;廢水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水污染防治管線,未標示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6條第2項規定。二、另該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設有袋式集塵器(A402),許可壓降操作範圍為2-20mmH2O,惟現場查核該公司近三個月M04製程操作紀錄月報表,其袋式集塵器壓降紀錄皆為0,該公司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三、再查該公司廢棄物貯存區,發現廢水處理製程產出之有機性污泥(D-0901)及鍋爐製程產出之爐渣(D-1101)露天貯存且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及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爐渣與非有害集塵灰(D-1099)混合貯存,上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1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6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0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1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牛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7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2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第 126 頁,共 21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