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351 - 64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三雄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9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37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2/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本縣內埔鄉富田村和順路151號)於場區內土地露天堆置貯存豬糞,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1項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有關台端於屏東縣政府縣長信箱(列管編號:B10700076)反映屏東市仁愛路94號聞有畜牧惡臭異味乙案,本府環保局辦理情形如下: 一、 本府環保局於接獲台端陳情案件後,立即於107年01月11日派員稽查,當時空氣中尚未聞有明顯畜牧臭味情形,研判是風向及氣壓等因素所致,再於屏北地區稽查,查獲1家畜牧場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本府環保局將依法告發處分。 二、 有關畜牧惡臭異味一節,本府環保局已要求業者需於飼料中添加益生菌,及加強清洗豬舍頻率,以改善臭味問題,倘業者對於臭味問題仍未予改善,本府環保局將辦理異味官能測定作業,以督促業者確實改善。另畜牧場臭味問題亦涉及本府農業處權責,亦將請其對該豬場加強輔導,期透過稽查與輔導雙管齊下管制方式,有效改善環境品質。 三、 本案除對違規業者告發處分外,針對本縣畜牧污染問題本府環保局已擬定擴大稽查計畫,於106年度已裁處達349件 ,裁處金額逾1,468萬3,842元,後續仍將持續辦理擴大稽查 以改善畜牧業污染問題,另本府環保局自104年10月起配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策修正,積極輔導畜牧場與農民結合 申請「畜牧糞尿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將沼渣沼 液還肥於田。截至目前本府已輔導61家畜牧場媒合成功, 並已有21家畜牧場獲農業單位審核通過,本府將持續鼓勵 及輔導畜牧業者申辦計畫,使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 四、 感謝您對本縣環保問題之關心。為有效遏阻污染環境情事及爭取稽查先機,台端若再聞到有畜牧場惡臭異味情事,或提供更完整之污染資訊或違規事證,可立即撥局24小時報案專線0800-066666或(08)7351928電話,本府環保局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處理,以有效查處污染源並維 護生活環境品質。 五、 本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於01月12日曾以電話回覆台端未接聽,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稽查科承辦人張翔印電話08-7351911轉820聯繫,本府環保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致表謝忱。敬祝 安康!
處分日期
2018/01/31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興大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4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31
罰鍰金額
NT$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鳳明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30
罰鍰金額
NT$5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泰利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4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41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7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3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宏盛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4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台27線省道73.85公里處電桿繫掛廣告物「新園農地7.4分近國小1分188萬 7885616」
處分日期
2018/01/29
罰鍰金額
NT$1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會同業者代表勘查廠區,其新設之廢水處理設備於106.11.6取得屏東縣環保局屏環水字第10633977500號函試車許可並應於107年2月4日前完成試車及功能測試,惟該廠於106年11月試車前舊有之廢水處理設備,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廢(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亦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規定,函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發現其廢水處理設備產出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包盛裝露天堆置於廠房外空地;燃材鍋爐產出之爐渣(D-1101)未盛裝露天堆置廠後方空地及袋式集塵器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部分散落於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旁空地,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8/0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違規繫掛廣告物:內埔學人路677號08-7791258,國王KING燦坤3C美華泰對面地天富豪皇后私家泳池帝墅,汙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違規張貼廣告物:第一借款汽車機車7550777汙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11月23日在本縣潮州鎮中山路、中山六巷路口電桿上繫掛廣告物「潮州鎮內 透天住家 租8500元 0934168777」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8/01/2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09月11日在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新華路上電桿上繫掛廣告物「新埤都計 8.8分 一分220萬 7885616」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8/0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台1線省道412.26公里處竹田鄉段電桿張貼廣告物「竹田農地1.55分庄邊.雙面路總498萬7887575」廣告物,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8/01/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屏東市中正路、勝利路口張貼廣告物「有這款的透天有陽台 視野佳屋況好超便宜僅售378萬洽7237777」廣告物,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8/01/26
罰鍰金額
NT$4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群興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萬丹鄉萬丹路二段與四維東路口電桿上繫掛廣告物「安佑麗寶店墅兩用特價出清丹榮路7772378」,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8/01/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麵條加工作業,經本局於107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製程中麵條頭、尾部分會經泡水後再混合新麵粉後重新進入麵條製程,其間產生少量浸泡水直接排放於廠房後方水溝,致水溝內有明顯麵粉沈積造成污染水溝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5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潮州鎮延平路與中正路口電桿張貼廣告物「店面光春路498萬7805678」
處分日期
2018/01/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噪音管制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8日23時45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在本縣忠孝路段從事路面柏油鋪設工程,過程使用動力機械施工產生較大音量造成妨礙安寧情形,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23日以屏環查字第10634618900號函通知貴公司陳述意見有案(同年11月26日送達),貴公司未依限提出意見陳述,本府爰依法令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8/01/24
罰鍰金額
NT$2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屏南廠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水量為每日80.8立方公尺,惟查核貴廠106年12月份污水(前)處理報表發現,貴廠排放廢水量有超過每日核准量之情形,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未依原申請核可文件於屏東市新生里復興南路一段242號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而擅自於其他場所運作,貴公司未依原核可文件內容運作,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應於運作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可,並依核可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8/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本局於107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固液分離製程產出之有機性糞渣散落地面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致有部分糞便水污染地面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豬場目前飼養豬隻約3800頭,本署於106年11月7日派員督察,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951毫克/公升,最大限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7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已函文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日日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0月31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登記飼養規模為754頭,每日廢水量為16噸,實際飼養規模為約1300頭,每日廢水量為26噸,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良安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0月0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1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雅福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7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1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7,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新再生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5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動物性單一飼料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8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廢水處理製程產出之有機性污泥(D-0901)、燃材鍋爐產出之爐渣(D-1101)及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非有害集塵灰(D-1099),有露天貯存及散落地面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無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於106年12月04日11時在本縣九如鄉崇蘭段河川區域內(經緯度座標120.45269,22.681166),發現貴公司駕駛白色小貨車(車牌號碼RAP-8210),丟棄廢棄樹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8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一、本署106年12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69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開勝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本署106年11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工程進行期間,未設置工地標示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有效防制設施;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7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侯錦坤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收集道)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屠宰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慶桓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1月0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收集道管線)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塑膠印刷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4日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更換印刷顏料清洗設備產生之廢(污)水有任意排放情形,造成崁頂大排水溝水質染成紅色,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陳述意見後:查台端經營陳海放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1月0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木材、廢塑膠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係從事鐵鑄件基本金屬製造業,經勾稽106年1月至106年10月申報資料,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鑄砂(R-1201)、感應電爐爐碴(R-1204)、噴砂廢棄物(D-2407)、廢活性碳(R-2408)、廢油漆、漆渣(D-1701)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未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本局於106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於科技路50號堆放有回收之鋁屑,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7.01.04派員前往複查2.稽查該公司從事廢塑膠廢棄物熱處理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3.現場洗滌塔未操作(拍照存證)周界外飄散塑膠異味4.已違反空污法24條規定5.現場負責人不在,將通知陳述說明後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俊華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尚未經審查核准即逕予變更(逕增設6座厭氣池),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賢源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8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一.106年4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牧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9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2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二.請將後續告發處分及複查改善等資料(含處分函日期文號、處分法條、罰鍰金額、已繳金額、限期改善、改善完妥等)鍵入本署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俾利追蹤管制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鋁製品鑄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5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經營煉鋁業,經本局於106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鋁削廢料)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第 128 頁,共 21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