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701 - 16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前於107年8月30日查獲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錦福路24號貯放廢尿素板及廢銅箔(基板),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可於該址進行廢棄物貯存場及轉運站,經本局依法裁處並限期令貴公司改善,惟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依法執行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23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80號附近稽查,該公司載運土石方之車輛(車號:542-W9)未隨車持有載明該批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且登記資本額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並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係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乙二醇丙基醚廢鐵桶(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乙二醇丙基醚及環己胺廢鐵桶(C-0301)委託宏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惟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乙二醇丙基醚及環己胺廢鐵桶(C-0301)委託宏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前揭有害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蘆竹廠洗手槽洗滌廢水未妥善收集,導致乳白色廢水流至廠外溝渠,造成水溝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4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臺端108年8月22日峻字第108000000822號函附申請文件,臺端於107年11月7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惟遲於108年8月22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4198-08號」,現場查核時,污染源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010運作中,現場以FID量測投料口處測得11,200ppm(1.12%),明顯有逸散情形,惟許可證核定其廢氣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顯與許可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熱處理程序(含灰鐵鑄造程序、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鑄管鑄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18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進行查核,查核時M01污染源低週波熔爐(E001、E002)操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之集塵器壓降操作讀值為0 cmH2O,與許可證(頁次:12/22)核定之操作值8~24 cmH2O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稽查污染源反應作業區(E008)運作中,惟以FID量測投料口,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逸散值約於5000~12000ppm, 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投料時逸散作業時密閉)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108年9月9日於本市桃園區民光東路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07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108年8月8日派員現勘結果,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送桃園市政府審查並完成核准程序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108年8月8日派員現勘結果,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送桃園市政府審查並完成核准程序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臺端所有一興衛生工程行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2.案經本局108年5月及6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結果,發現臺端未上網申報108年5月及6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3.案經本局108年7月30日桃環事字第1080063703號函及108年8月15日桃環事字第1080069881號函限期臺端於8月15日及8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臺端未於期限內完成改善,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桃園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501)壓降值為8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100~220mmH2O)、洗滌塔(A502)洗滌液流率為150 L/min(許可操作範圍值240~400 L/min),以及洗滌塔(A502)之洗滌槽破損,導致洗滌液滲漏(未依許可規定密閉收集),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於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觀音工業區經建六路15號,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押出成型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6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進行查核,查核時M01污染源押出成型設備(E003)共計2台操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1)之集塵器壓降操作值為0 inH2O,與許可證(頁次:14/27)核定之操作值1.5~4.5 inH2O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2)壓降值為0 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3~12 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管線連結處破損,致廢氣由破損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DF-266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320-U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位於觀音區經建七路之雨水放流口(RD01)因閘門未能完全緊閉,導致褐色油污由雨水道(RD01)內溢流至承受水體(樹林溪)。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四、廢塑膠再利用行為,惟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未登記回收物料批發業或其他批發零售業),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9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結果(勾稽區間:107年5月~7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7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10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結果(勾稽區間:107年6月~8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8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11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結果(勾稽區間:107年8月~9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9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8月5日現勘發現,原許可單一金屬廢料貯存區增設廠房及集塵設備一套,據貴事業人員表示,廠房係供再利用機構使用,集塵設備供廢棄物處理機構收集產品(玻璃纖維樹脂粉料及樹脂粉料)使用。貴事業未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變更核准,即逕自設置廠房及集塵設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12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結果(勾稽區間:107年8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10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後方有研磨金屬後產生之鐵屑,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污染源裁剪E002未利用氣罩收集,與許可不符,另發現一黑氧化槽未列於許可證中,與許可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8月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82-W8)黑煙不透光率4.8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民光東路、福元街交叉口承造福元公園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8日(星期六)13時1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龍安街131號2樓經營金鈴花飲食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4日22時5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工程已於107年03月30日動工,且未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於開工前申報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並逾期30日以上仍未繳納。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之1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領有本府核發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登記文件,並於大溪廠設置1名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本府於105年函同意設置,本府環保局前往貴公司大溪廠稽查,依貴公司108年3月12日信安字第2019030801號函附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中,已將該O○○另列為大溪廠之專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貴公司因設置兼任環境保護相關法令以外其他法令所定專責(任)人員,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廠內產出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已於108年3月20日委託合格廠商清理,並取得妥善處理證明,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未於事業廢棄物清除出廠前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及輸出情形即進行清理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該公司108年8月7日來函所附申請文件,該公司分別於105年10月26日及108年4月18日完成負責人戶籍地址及機構地址之變更,惟遲於108年8月7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該公司技術人員陳○○於108年5月31日離職,該公司雖然於108年8月7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8年6月18日另聘潘○○為技術人員),惟該公司未於15日內前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辦理檢驗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8月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0206)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5%,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該廠廢水處理設備其水洗織布機至除油池,中間設有欄渣池,未標示於廢(污)水產生與水污染防治措施流向示意圖中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精密化學廠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蓄熱式熱解爐(A103)之廢氣處理量為133Nm3/min,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廢氣處理量:200~350Nm3/min),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核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旋風分離器(A201)紀錄項目( 廢氣入口溫度及集塵器壓降),惟未填寫每日操作紀錄,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壓差計故障無法讀取數值,未維持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洗滌塔(A201)之洗滌液流率為100L/min(許可範圍為252.22-900L/min),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PU皮製造程序(M02),操證字第H6515-00號」有效期限108年5月31日至113年5月30日,稽查現場查核缺失如下:(1)濕式製程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E201)前端有分裝秤重區,廢氣收集至A201處理,惟未登載於許可證。(2)2樓有實驗室未列污染源。(3)DM下儲槽除許可登載之T208、T209、T210、T211外,現場有多2座DMF儲槽未列入許可。上述3項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426-YE)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8,5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廢水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pH:10.2,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pH:6-9)。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貯存紡織污泥(R-0906)之太空包破裂,導致污泥滲出至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表示廢棄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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