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751 - 17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82-HA)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8%,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3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貴局管理之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2mg/L、懸浮固體:11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4,4’-二胺基二苯甲烷」核可文件(證號:118-03-J0017),含量55至60%W/W,有效期間至112年2月8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桃園市觀音區經建四路2之23號)稽查,貴公司之結餘量分別為107年2月15日計16公噸、3月21日計15.6公噸、3月23日計14.6公噸、3月28日計13.6公噸、4月9日計12.8公噸、4月11日計12公噸、4月13日計11.2公噸、4月23日計10公噸、7月12日計19.2公噸、7月25日18.4公噸、8月6日計17.2公噸、8月29日計16.4公噸、9月7日計15.8公噸、9月10日計15公噸、9月13日計14.4公噸、9月17日計13.6公噸、10月2日計12.4公噸、10月18日計11.6公噸、11月19日計10.8公噸、12月6日計10公噸,其任一日達10公噸以上應製作釋放量紀錄並申報;惟貴公司未能於108年1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107年)之釋放量申報紀錄,亦無釋放量紀錄表,屬未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貴廠後方之廢棄物貯存區露天堆置約10餘鐵桶(B-03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泡料區生產部門之室外堆置20餘桶(DMF濃度大於30%廢空桶且些許內有殘留物,B-0399),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查貴公司產出包含導航面板、玻璃片、泡棉、廢塑膠膜、廢乳膠手套、廢噴砂(粉末)、銀漿廢料等廢棄物,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噴砂機產出廢噴砂粉末廢棄物,貯存時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委託振成縫衣機行清除,未簽訂廢棄物清除契約書;另銀漿廢料委託萬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清除處理,亦未簽訂廢棄物清除處理契約書。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土石方暫置場堆置級配料,現場經量測其體積為16,272.8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前開污染源。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607-VZ)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9.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932-QA)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GD-513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3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3.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3,3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於廢水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水溫:35.6度,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水溫:35度以下)。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壢廠)廢油漆、漆渣(D-1701)委託未取得廢油漆、漆渣(D-1701)許可處理項目之金典油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壢廠)其表面塗裝製程有產出廢油漆(渣),且事業廢物清理計畫書亦登載廢油漆、漆渣(廢棄物代碼:D-1701)產出,惟貴公司將上述廢油漆、漆渣以非有害油泥(D-0903)申報產出、貯存及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壢廠)自107年1月起,將廢油漆、漆渣委託華鈞實業有限公司清除至高雄市金典油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查未依規定與華鈞實業有限公司簽訂廢油漆、漆渣委託清除合約。
- 處分日期
- 2019/03/2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現場開挖出土作業產生之廢水因未妥善處理,排至工區外水溝,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水體水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污染物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3/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4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3月6日盟盟環字第19030601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8年1月29日完成公司負責人變更,惟遲於108年3月6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2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TP7-67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執行機車路邊稽查檢驗,以儀器檢驗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結果一氧化碳CO濃度達9.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93年1月1日以後出廠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八德分公司於本市八德區建國路386號經營巧克力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8日22時47分派員前往陳情人指定地點量測噪音,經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0.5分貝,已超過夜間工廠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7年11月7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3日22時51分派員前往複查,至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3.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3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
- 違規情節
- 經於貴公司排放管道(P105)採樣檢測粒狀污染物濃度值為:49.5mg/Nm3,未符合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鑄造電爐:15mg/Nm3)。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4712-D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8L-3718)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5572-Y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30-R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承造本市污水下水道管線推進及明挖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12月13日00時57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發電機)操作,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88號5樓之1)稽查,經查貴公司藥品櫃貯存以下5種商品,其成分含量均已達管制濃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一至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依法告發。(一)商品名:「氰化鉀」,含氰化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572.23公克。(二)商品名:「三氯甲烷」,含三氯甲烷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198.53公克。(三)商品名:「重鉻酸鉀」,含重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1339.42公克。(四)商品名:「吡啶」,含吡啶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1295.6公克。(五)商品名:「鉻酸鉀」,含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773.79公克。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一、開發單位未依環說書第8章環境保護對策及替代方案,p.8-9,8-2-1施工期間環境管理計畫:「...於施工前30日內,將預定施工日期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原審查之主管機關。...」貴公司未依環評書件登載內容,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二、開發單位未依環說書第8章環境保護對策及替代方案,p.8-13,表8-2-1及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p.2-38變更後施工及營運期間環境監測計畫表規定之頻率執行營運期間環境監測作業,未依審查通過之環評書件登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68-HS)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3%,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77-QD)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1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73-TK)黑煙排放檢測值為66%,超過排放標準(3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8T-368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793-Z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5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ARQ-853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0.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Z8-973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且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因該公司人員作業不慎將銨明礬打翻,該銨明礬遇水由廠內水溝續流至廠區外水溝再流至承受水體,造成該酸性廢液流出及水溝有化學異味,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桃園市觀音工業區經建二路9號)稽查,其現場查獲商品「UNIDIC ACR-D181」結餘量約380公斤,依安全資料表成分辨識疑似含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乙醚」,經本府環保局人員於107年12月20日採樣送驗後,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8年1月7日(107)環檢一字第8303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乙二醇乙醚」濃度達1.6%W/W;上開商品成分濃度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且達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使用、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口廢塑膠委託再利用機構製成塑膠粒後出售,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未申請再利用機構檢核。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收受廚餘進行再利用行為,未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規定,再利用機構對於一般廢棄物再利用之種類、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應按月作成紀錄,並妥善保存相關紀錄及證明文件,供本局查核登記為再利用身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機具270-W9 之即時追蹤系統(GPS)於107年12月26日軌跡回傳率為89%;107年12月29日軌跡回傳率為87%,其回傳率未達標準(回傳率應達90%以上)並未作異常說明且已確認。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85-GT)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0%,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AFG-6357)排放黑煙污染度為74%,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108年2月16日2時30分至現場,稽查時現場見有水泥車進行灌漿作業中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且經限期改善後,仍未完成改善(第2次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且經限期改善後,仍未完成改善(第3次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且經限期改善後,仍未完成改善(第4次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且經限期改善後,仍未完成改善(第5次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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