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551 - 186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未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未設置室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施之最終沉澱池(T01-06)廢水排入自家魚池內,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排至貯存池(T01-7)內,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核廢水每日操作記錄時,發現其累計水量讀數僅記錄至107年7月11日,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70-1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所提供之安全資料表,商品名「Diethanolamine」(計1瓶,含瓶重0.78公斤),惟依安全資料表含「二乙醇胺(114-01)」濃度為10至15%W/W,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18日派員採樣送驗後,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7年10月17日(107)環檢一字第6215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二乙醇胺」濃度達99.05%W/W;上開商品成分濃度已達管制濃度50%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2月份針對營造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7月~12月),發現貴事業承攬張黃詩涵-店鋪、住宅新建工程未上網申報106年7月~12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及整地、基礎及結構工程作業程序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07年5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10月~107年3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3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於107年9月7日經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公司觀音廠所產沾染化學品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經由新新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進入新竹市垃圾焚化廠處理,該批事業廢棄物未上網申報清除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順隆行係從事烘、碾米作業,惟所裝置之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無法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粒狀污染物,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廠內之燃材鍋爐之廢氣,雖已經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處理後排放,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稽查人員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判定,廠內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002)輸送管線破損,致廢氣逕由破損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7年9月2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8-HG)黑煙不透光率 3.0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49-VN)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3.1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029-ZB)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1.2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B-1765)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8%,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07年6月份針對金屬製品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之事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106年11月~107年4月),發現貴事業107年1月事業廢棄物未擇一申報貯存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底渣混合物(D-1199)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底渣混合物(D-1199)於清除、處理前,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逕行收受營建工程產生之廢木材(板)再利用為燃料。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市楊梅區金華路99號經營金鑫實業社,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台端將廢棄沙發棄置於指定清除區域,並堆置鐵罐、寶特瓶及回收物品等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9月26日至貴公司(桃園廠)進行查核,蓄熱式焚化爐(A101)爐內燃燒溫度為670℃,皆與許可證(頁次:10/18)核定之操作值(800~950℃)不符,貴公司(桃園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9月26日至貴公司(桃園廠)進行查核,蓄熱式焚化爐(A201)爐內燃燒溫度分別為363℃,皆與許可證(頁次:10/18)核定之操作值(800~1,000℃)不符,貴公司(桃園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TJ-036)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2%,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90-RS)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4.3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7年10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52-R2)黑煙不透光率4.5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NJ-638)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7%,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V9-4290)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4.7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雨水溝有綠色廢水殘留,係因廠內氨水與銅反應後產生之銅粉,流至廠內雨水溝,致污染作業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生之含銅污泥(C-0110)貯存於1樓停車場,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銅污泥廢棄物(代碼C-0110),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數量,貯存日期,成分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87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事業負責人於106年7月24日換發身分證(機構負責人住址變更),惟貴事業未依規定於負責人地址變更後30日內(即106年8月23日前)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B-2901)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4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3602-KR)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T9-340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80-ZC)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9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B-3597)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5%,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桃園市東門公有零售市場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8月17日01時1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具)操作,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將畜牧廢水排入自家池塘,因水質已明顯優養化,紅藻大量繁殖(池水呈紅色),又因近日下雨造成池內水壓大,導致紅色優養化池水由洩水孔滲出至灌溉溝渠,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即加州團膳企業社)於違反地點從事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用地(場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81地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市地下水含氯有機污染場址污染調查及應變必要措施計畫」CL02調查結果,地下水中污染物三氯乙烯項目及順-1,2-二氯乙烯項目含量達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本府於106年12月27日府環水字第1060308086號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106年12月27日府環水字第1060308087號公告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依據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為減輕污染影響或避免污染擴大,於107年2月8日府環水字第1070033973號函(107年2月12日送達),命貴公司立即採取應變必要措施於文到4個月內提送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或控制計畫在案。惟貴公司未遵行本府所為之命令採取應變必要措施,未於上開期限屆滿前提送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報本府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8條第1項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07年11月30日內,依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提出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倘貴公司仍未依前開期限提出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本府將依土污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化物「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登記文件(證號:068-03-11021;068-03-2102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限至111年11月2日止。),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六段360號)稽查,查貴公司僅設置1名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方○○,經貴公司主管表示方國川先生已於107年8月10日離職,因貴公司未於離職或異動日起十五日內,向本府環保局申請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新竹市環境保護局107年8月3日函,經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新新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車輛(車號:AAG-223)未申報合併清除貴公司所產之事業廢棄物進廠處理(針頭針筒2枝、針筒數10枝、滴管數10枝、作業橡膠手套數包),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7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該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6月30日前往本市楊梅區永平路114號旁溝渠稽查,現場溝內水面上油花漂浮情事,循溝渠至上游查為美亞鋼管股份公司雨水道排出,入廠稽查,查貴公司製程製管機臺管線破損,致切削油流至廠內雨水溝渠續流出廠外水溝,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403)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為6.0,與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不符(核定值:7~9),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0973)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5.3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22-QR)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4.0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R-901)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9.5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產生之生活污水仍有部分經由廠內雨水溝續流至廠外溝渠,未依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新北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340號),惟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於違反地點貯存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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