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601 - 186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證號H6059-00,該製程屬於環保署公告第4批應連線之製程,而該公司也已完成連線。經查該公司於9/7、9/8、9/9、9/10一氧化碳有超標之情形(小時動平均值為100ppm),107年9月7日至107年9月10日共有21筆超過一小時動平均值,另又查9/7~9/10 4日,其一氧化碳及氧氣之校正皆正常且氧氣測值皆位於20%~80%有效數據範圍,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N-515)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4.6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73-VQ)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5.2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70-RG)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3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575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7%,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94,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區後方置放廢液(氯化鐵及鹽酸混合物)桶槽破裂,導致廢液疏漏至廠內雨水溝後續流至廠外觀音工業區雨水排放口(RD01)排放至樹林溪,貴公司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報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2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35mg/L,化學需氧量:178mg/L,銅:7.6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20mg/L,銅:3mg/L)。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貯存區內有存放廢液(現場檢測pH:0.66)係屬於廢液pH值≦2.5(廢棄物代碼:C-0202),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B-0223 重鉻酸鈉)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302)壓降值為0.4英吋,未依許可證內容(壓降值:0.6至3英吋)進行操作且新增製程電熱爐(E312、E313、E314)及澆鑄成型設備(E315、E316)。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09-GT)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9-S3)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7.6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WB-800)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8.2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大興街28號旁從事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30日22時35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操作,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4)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2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發現貴公司之貨車因事故致所載運之硫酸槽體掉落傾倒,現場硫酸洩漏至地面(本市蘆竹區台61線南下24k橋下平面),惟因阻隔不慎,致硫酸續流至下游溪流造成水體水質污染,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酸鹼廢液,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洗衣程序產生廢水未經處理,排入廠外溝渠,後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洽溪)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台灣聯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倉庫增建工程」(合約金額:7,800,000元,工程面積:3675.64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9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40104號函說明十二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5月2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90%,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9月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5月2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9月21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出口SCRAP RUBBER乙批(報單第AT/07/G40/F3691號),惟該批貨物經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驗結果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判定(107年10月01日未列字號傳真單),來貨為輪胎內胎及胎面膠,非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屬應申請輸出許可之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66,500,000元,工程面積:2675.86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0月3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50001號函說明十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6年5月2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38.8%,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8月2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6年5月2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取得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再利用檢核),擅自從事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452-VA)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XI-232)黑煙排放檢測值為66%,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1.14mg/L,懸浮固體:16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1mg/L,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5.0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mg/L)。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4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14.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物品堆疊高度為7公尺、分區貯存寬度及長度超過20公尺、現場各區未有預留明顯走道,未符合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1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XE3-690)107年8月10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龜山區南美里南上路99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7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3分貝,超出值4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0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40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07年6月21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0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大同廠於107年8月31日因廠內廢水洩漏至廠區雨水道,未緊急處置而使廢水流入區內專用雨水道系統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22點,說明如下:(一)土石堆置區覆蓋防塵布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以上,記缺失4點。(二)土石堆置區未設置阻隔設備及防溢座致部分掉落場外,記缺失4點。(三)車行路徑區域未設置或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四) 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05年度消泡劑實際用量為9.2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7.2公噸);高錳酸鉀實際用量為1.8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1.44公噸);氫氧化鈉(燒鹼/片鹼/苛性鈉)實際用量為144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45.36公噸);硝酸實際用量為48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32.4公噸);黑化液實際用量為6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2.52公噸);過硫酸鈉實際用量為24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18公噸),顯超過許可年用核定量達10%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7年5月22日以府環空字第1070122365號函要求貴單位觀音廠提出實際用量之說明及證明文件,惟查貴公司觀音廠所提資料,105年度分散性染料實際用量為85.84公噸,顯超過許可年用核定量75公噸之10%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05年度N,N-二甲氨基氯丙烷鹽酸鹽實際用量為275公斤(許可年用核定量7.2公斤);二氯甲烷實際用量為4萬9,142.5公斤(許可年用核定量2萬5,920公斤);正己烷實際用量為25萬6,950公斤(許可年用核定量5萬7,600公斤);甲胺實際用量為1,190公斤(許可年用核定量720公斤),顯超過達10%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7年5月22日以府環空字第1070122365號函要求提出實際用量之說明及證明文件,惟查貴公司第三廠提供之資料,105年度實際用量冰醋酸30.48公噸、銨鋰3.815公噸、癸二酸二甲酯553.8公噸、正庚烷24.36公噸及五甲基派叮醇841.5公噸,顯超過105年度許可年用核定量冰醋酸18公噸、銨鋰2.25公噸、癸二酸二甲酯330公噸、正庚烷21.6公噸及五甲基派叮醇416.25公噸達10%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39-S8)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6%,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H-015)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9.1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4530-YZ)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2-S5)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8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記4點(2)車行路徑記10點(3)裸露地表記4點,上述缺失共計18點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之本市協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本市桃園區國豐十街239巷1號對面工地)之作業廢水未經收集及處理,排入場外灌溉溝渠造成水體水質污染,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5.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0-9.0)。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4.8mg/L,化學需氧量:42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2,04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貯留許可操作,排放至地面水體,水質:懸浮固體:74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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