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301 - 123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3/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太順段128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義昌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10月19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3/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作業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未保持完整致車輛進出夾帶事業廢棄物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因清潔地面時未妥善收集污水,致污水流出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車輛出入挾帶泥沙污染出入口及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7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108年1月31日14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中區中山路175巷14號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道路及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6
罰鍰金額
NT$20,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凹版印刷程序(M01)核定內容為製程產生之廢氣經收集至廢氣焚化爐(A121)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110)排放。進廠前於廠外適當地點架設紅外線氣體成像儀及熱像儀,監看廠區(A121)前端非製程(M01)操作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之排放口(編號:MCD1-7、MCD1-8)有煙流排放情形,查貴公司並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故障報備紀錄,經現場確認貴公司製程廢氣收集至廢氣焚化爐(A121)處理前,設有多處非操作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之排放口,並有排放廢氣情事,分別以FID量測其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濃度介於65.99~891 ppm間,其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將製程產生之廢氣收集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廢氣焚化爐(A121)處理,逕由非操作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之排放口進行排放,除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亦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所稱之情節重大。
處分日期
2019/03/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廠內設置4台廢溶劑回收設備,其係以蒸餾方式處理廠內產生之廢溶劑(C-0301),並將回收之溶劑部分廠內自行使用,部分予以販賣,屬環保署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公告第8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車輛換水作業致油水流出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107年度貴公司檢驗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累計達5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於施工過程中未妥善收集固化劑,致廢液排放棄置於葫蘆墩圳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新庄段547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慶霖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龍井區新建住宅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4月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於108年1月5日8時0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中投西路3段409巷99弄22號稽查,查獲未妥善處理廢水,排放廢水污染地面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臺中市沙鹿區公館段398之2地號 等67筆土地施作#23棚廠及#15A廠房新建工程案(#15A廠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兩不同廠房工程,#23棚廠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本局104年3月10日中市環水字第10400203371號函同意在案。另#15A廠房亦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該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切削屑)貯存地點及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未設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之設備或措施,致切削液滲出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8年1月24日10時4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65號稽查,查獲進行環境及器皿清洗作業,惟過程中未妥善收集殘渣及油污等污染物,致廢棄物流佈污染溝渠環境,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8年2月1日13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21巷18號稽查,查獲於鐵屑貯存區及清理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油污及鐵屑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8年2月15日20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東興路501巷2-1號稽查,查獲雖設置油水分離槽,惟未妥善收集處理樹薯粉污染物,致廢棄物流佈污染溝渠環境,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家電、廢資訊、混合五金廢料、廢電線電纜處理作業,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案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月8日派員前往至貴公司稽查結果,貴公司於106年10月5日將廢錫膏及廢錫渣等一般事業廢棄物交與未訂定契約書之委託人處理,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1,2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10日、11日及同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本案開發場址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監督查核作業,現場查核結果發現於F3賽車服務區,賽車場相關設施及噪音防制設施尚未完成,即逕於現場賽車跑道上有車輛(房車及重型機車)行駛,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內設有麗水場區貯煤場,且領有本局核發之堆置場作業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2月20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麗水場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時,查獲現場未完成封閉式建築物,且仍有數萬公噸生煤露天堆置,未符合M01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略以:「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將生煤堆置場改為封閉式建築物」,顯未依其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9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21號)執行督察作業,查貴公司係從事聚氨基甲酸樹脂之製造作業,製程為:原料(二甲基甲醯胺、甲苯、丁酮、環己酮、聚氯乙烯樹脂、聚氨脂樹脂…等)經混合加熱後分裝為成品(合成樹脂),督察時製程作業中,該製程符合環保署公告第2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107年度臺端所經營之檢驗站檢驗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累計達5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2月29日12時56分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臺灣大道五段3巷30弄附近土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攬「相品建設東園段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沙鹿區沙鹿段斗抵小段202之6地號等13筆土地施作萬基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該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於露天堆置作業產生廢棄物(油渣),因貯存不當致滲出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機械組裝業,本局於107年7月3日11時50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廠房內設置三座氣渦輪發電機(含四座柴油槽)供機械組裝測試程序使用,經查核該公司設置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二類-製成別:氣渦輪發電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該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景美段343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勝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該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5月25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貯存事業廢棄物(廚餘)之地點,未妥善收集致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24-01號),本局於108年1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獲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每日記錄A101旋風分離器之廢氣出口溫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24-01號),本局於108年1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稽查時製程設備部分運作中,現場查獲X101生鐵堆置場、X102廢鋼鐵堆置場、X103白雲石堆置場及X104焦炭堆置場皆未依規定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11日至「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3標豐原3號隧道、南坑溪橋及烏牛欄溪橋工程(橋樑) 」工地稽查,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12點。
處分日期
2019/02/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10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新吉力企業社」(地址:臺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756號)稽查,查獲石灰脫水產生污水未有效收集、貯存致排放污染道路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22日14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廠內貯存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2月5日10時4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北路二段188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號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菜渣細沫污染水溝(本局於107年12月16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水溝已派員清理,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混凝土拌合程序作業且現場堆置砂土,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附表所列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經查該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經本局裁處在案,違規部分並限期於文到7日內完成改善,嗣經本局派員前往複查,以下缺失仍未完成改善:(一) 堆置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二) 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未完全鋪設粗級配或粒料。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開爐作業時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空氣冷卻系統發生破裂致熔爐煙塵無法收集,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熔爐煙塵)於空氣中,並且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場露天燃燒生活垃圾及場內產出之廢棄物,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菇類農場於108年1月2日因木屑堆置區滲出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自排放至周界外溝渠致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興鐵金屬有限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輸入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入夾雜廢紙、廢塑膠、廢寶特瓶、廢電線等一般廢棄物之廢單一金屬鐵,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廢單一金屬鐵),其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於清除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垃圾污水溢漏污染周遭道路及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作業產生之廢底渣,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棧板、廢布、廢油墨等)實際堆置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廠內標示應堆置前揭廢棄物地點不相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砂土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因施工作業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沙土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第 247 頁,共 52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