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351 - 12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店家作業產生之油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污染地面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局辦理「太平產業園區(管制編號:B106LK9001-1)」工程前經本局於107年9月2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現場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之規定記缺失8點,並經本局於107年9月28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70111678號函限期於107年10月9日前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7年10月15日至工地進行複查,工區現場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8點。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月眉育樂世界興辦事業計畫(第4次變更)之水土保持計畫(管制編號:B105L8Z049-1)」工程前經本局於107年9月27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現場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之規定記缺失8點,並經本局於107年10月2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70113071號函限期於107年10月11日前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7年10月12日至工地進行複查,工區現場物料堆置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9日至「臺中市霧峰區錦州路395巷排水改善工程」工地稽查,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9、10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26點。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切割磁磚作業過程未設置有效防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設施,致揚塵逸散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污染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15日至「中科台中園區擴建用地(原大肚山彈藥分庫)開發計畫-第二期公共工程」工地稽查,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12點。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之「久盈農業改良物試驗場增建工程」(管制編號:B107L22022-1)已於105年3月2日先行動工,卻遲於107年12月28日始向本局申請營建空污費用,逾期30日以上,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東光段233地號等1筆筆土地施作「虹府建設實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7月7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使用印刷機從事紙板印刷製程作業,未妥善收集產生之廢水,將廢水排放於溝渠污染地面水體,影響水體品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車輛進出夾帶砂土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續於107年12月14日16時38分派員於貴快餐店周界外進行噪音量測復查作業,測得均能音量為60.7分貝,背景音量為54.6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9.5分貝,仍未符合營業場所第二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續經本局108年2月12日13時50分派員前往貴快餐店並於周界外進行噪音量測復查作業,測得均能音量為54.7分貝,尚符合營業場所第二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爰本案認定改善完成;惟爾後該快餐店倘經量測作業音量超標,將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局辦理「臺中市水湳40M-11號道路與中科東向道路銜接工程(管制編號:B106B64006-1)」工程前經本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現場車行路徑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記缺失4點,並限期於107年9月19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7年9月20日至工地現場複查,工區現場車行路徑、裸露地表,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9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8點。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軍福段139地號土地施作「辰偉建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7月26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港加段46、47、48、49、50、51地號共6筆土地施作昱龍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增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3月2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26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56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以下違規事項:(一)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二)逕流廢水放流口(RD04)於晴天時有廢(污)水排出,與許可內容登載作業環境內產生之廢(污)水與雨水收集方式為分流收集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該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另該放流口排放水質經本局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93.0mg/L(限值:30mg/L),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本市大甲區長壽路27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廠區前方堆置廢棄油漆塊致影響環境衛生,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査貴公司所有貨車載運鹽酸原料於108年1月15日9時左右行經臺中市龍井區中央南路612巷交叉路口時因緊急剎車致鹽酸原料桶碰撞破損,洩漏鹽酸至車體及路面造成地面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2月16日22時2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大同九街及民權街口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廠,本局於107年12月6日14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棧板)貯存地點,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於出入口進出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夾帶砂土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5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烏日區環中路六段○號○○有限公司,從事砂石碎解洗選作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15日12時23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無適當防範措施,致碎解水污泥疏漏至周界外灌溉溝渠污染水體屬實。另經本局於現場向該公司查證,本案污染疏漏時間為107年12月10日,惟截至稽查當時本局未接獲該公司事故通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妥善收集清洗廢水,致廢水由涵管排放棄置於南坑溪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査本局於107年12月3日16時15分抵達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1巷附近溝渠發現溝渠水色呈灰黑色,經沿線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85巷**號設立工廠從事印刷業,因廠內壓餅機處理操作不慎致水墨污水(黑色)洩出流至廠後方周界外溝渠(屬台中港區水污染管制區)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製程產出廚餘約4公噸,送交嘉義縣六腳鄉三興畜牧場再利用,惟未依規定申報再利用清理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製程產出廚餘約每月4公噸,送交嘉義縣六腳鄉三興畜牧場再利用,惟未依規定簽訂事業廢棄物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中市廢清字第235-05號,無貯存場或轉運站),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19日12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一巷24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堆置廢棄物(廚餘);貴公司當日清除完妥,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車牌:MRR-6239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車號:MRR-6239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作業產生之含油廢水未有效收集處理致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8月6日及107年8月17日及107年10月12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7年8月10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089992號函、107年8月21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094493號函及107年10月19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120501號函貴社區已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3次,雖貴社區於107年10月29日回覆陳述意見將改善,且拒絕按排社區宣導。惟,本局於108年2月14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容器及塑膠容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等。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經營宏宗企業社於烏日區阿密哩段62-77地號土地從事砂石業,本局於107年5月8日派員至前述地點進行查核作業,現場堆置區及車行路徑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6條規定設置或採行污染防制設施(缺失記點共計20點),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陳平段2943之4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虹府建設實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5月11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南簡段695-1、 695-6、695-9、695-13~695-18地號共9筆土地施作日新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皆於105年3月1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0月29日9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肚區華山路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因車輛連結處斷裂致液壓油流出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山腳排水2k+052~2k+496治理工程」,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8日12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做好相關污染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工地夾帶泥沙污染地面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30日10時45分派員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頭汴派出所員警前往臺中市太平區長龍路一段內城一巷土地(頭汴坑段121之30地號)稽查,查獲臺端於前述地點從事廢棄物分類、貯存及掩埋回填行為,經查臺端經營之「日欣工程行」雖取得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2中市廢清字第570-04號),惟許可文件中並未准予設置貯存場及轉運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2月10日派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檢測放流水質懸浮固體檢測值:214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壽平段808地號等15筆土地施作「碧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3月25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22日12時1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一段240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行因油水分離槽功能不佳,致白色粒狀物污染水溝(本局於107年12月17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已新增過濾槽及分離槽,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因施工作業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道路及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2月21日13時49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豐原區三環路67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號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清洗廢水污染水溝(本局於107年12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水溝已派員清理,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未妥善收集廢水致流出周界外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商號因未設立油水分離槽致浮油、油渣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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