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951 - 13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5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6月8日08時40分許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下營廠停車場與餐廳廣場前有1只重油貯槽,因重油疏漏沿廠內排水溝流至廠外排水,再流至下營區消防隊旁北頂中排,往南流至麻豆大排,查貴公司現場於廠內及廠外均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內3小時緊急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3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台南二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4.27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77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畜牧業(一)業者,經本局於108年6月19日派員執行環警聯合稽查暨志工通報案件稽查,稽查時發現該場多設置一處貯水池與許可登載不符,並將初沉池及曝氣池之廢水以馬達管線抽送至前述貯水池,另查貴場前述貯水池以活動管線控制將廢水繞流至場外地面水體(鹽水溪流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所稱繞流排放行為,稽查當時於繞流排放口(即未經核准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9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7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70,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畜牧業(一)業者,經本局於108年6月19日,派員執行環警聯合稽查暨志工通報案件稽查,稽查時發現該場多設置一處貯水池與許可登載不符,並將初沉池及曝氣池之廢水以馬達管線抽至前述貯水池,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貴牧場至108年7月31日止仍未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已逾期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11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於108年6月4日販賣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500公斤予新北市益祥企業有限公司,惟查益祥企業有限公司雖領有三氧化鉻核可文件,但未領有三氧化鉻登記文件,是貴公司販賣毒性化學物質予未依規定完成登記之益祥公司。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設立於仁德區忠義路156號工廠於出售前整理產生之事業廢棄物逕行委託非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設立於仁德區忠義路156號工廠於出售前整理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紀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設立於仁德區忠義路156號工廠於出售前整理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與受委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本市安平區亞果遊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門廊、店舖、公共廁所、更衣室、受電室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安平區漁光段165之3、137之7~8及111之4等4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7月26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新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審查核准前,即先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7年6月起未依規定確實申報事業廢棄物D-2601廢電線電纜及D-2603廢光纖電纜,且貯存申報內容不正確。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其事業廢棄物D-2603廢光纖電纜及D-2527其他以物理處理法處理之混合五金廢料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而採露天堆置。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27日前往本市柳營區義士路二段362號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運輸車輛載運土方,於出入口處輪胎挾帶泥沙至場外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府平路與健康二街口(金華段125-2地號)貴公司工地水桶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府平路與健康二街口(金華段125地號)貴公司所租賃土地上帆布皺褶處及水桶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清除許可證(107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37號)之清除機構,貴公司於108年3月28日以喬磊字第1080328001號提送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本局審查後發現貴公司負責人姓名已於108年1月24日完成變更,惟貴公司未於變更後30日內(即108年2月23日)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永華11街159巷20號旁(金城段36-45、36-101~-10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5日前往貴店位於本市東區林森路2段89號店家稽查,經查現場所設之油脂截留槽,因未妥善維護清理,致使污水污染周界水溝,顯已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承包施作工地地板發現積水並已採集得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作業,經本局於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貴公司 (管制編號:R8400019)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空污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A004),其集塵器壓降、清灰頻率之記錄項目未確實記錄,現場亦未能提供製程設備E001~E006之記錄報表,是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領有臺南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927-01號),現場作業中,經本局於108年7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運轉中,查貴公司官田廠製程內旋風分離器(編號:A001),集塵器壓降操作值:3~15cmH2O,現場查核該壓降值為1.9 cmH2O,且A001廢氣入口溫度操作值:105~155°C,現場查核該入口溫度為90°C,A001廢氣出口溫度操作值100~150°C,現場查核該出口溫度為95°C,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四空氣污染物防制方法及設備之名稱、型式、處理容量及操作條件規定均不合許可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7月12日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以進口之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8年3月13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8年5月15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8051323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7月3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8年7月5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從事印刷業,製程產生之廢紙混合物委託清除處理,惟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9/09/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2年4月出廠(第3期車)的295-**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6月22日行經本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478號,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30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7月25日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處分日期
- 2019/09/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勾稽毒性化學物質申報管理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2月15、19、26日售予本市安南區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20%-25%甲基異丁酮共1870KG,查貴公司未申請20%-25%甲基異丁酮濃度核可,經本局於108年5月2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確認,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該項濃度而逕行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場係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稽查當時於貴場旁空地及固液分離機處見有堆置牛隻排泄物情事,其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有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並散發惡臭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3日執行108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督察專案巡檢貴校,發現資源回收垃圾貯存場所,目視有廢紙、寶特瓶等資源垃圾,惟現場部分收集區未設置有防雨水流入、滲漏之設備或措施,致雨水能流入於現場所堆置之容器內。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293-00號),本局於108年7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吸附器A002活性碳更換周期約為每年1次,違反上述操作許可證應每2個月更換乙次之規定,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官田區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經本局108年8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現場堆置場未設置有效防溢座,計缺失點數4點;輸送系統之管道有破損之情形計缺失點數4點;車輛車行路徑有路面色差,計缺失點數4點,核計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有87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765-**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5月31日行經本市關廟區關仁路30號旁,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2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7月17日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37,3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一),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清洗豬隻廢水未妥善收集疏漏場內側溝後至場外地面水體(公所溝渠)排放,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00 mg/L,標準值6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210 mg/L,標準值15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廠未經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將收受之煤灰堆置於東側辦公室後方空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8年06月27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8061886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07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8年07月23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廠煤灰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08年06月27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8061887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07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8年07月23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1號),原機構地址為臺南市永康區塩州里塩州一街48號,108年3月19日申請變更機構地址為臺南市安南區州南里州南路71號1樓,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20日府經工商字第1080003018號函同意在案;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原為臺南市永康區塩州里14鄰塩州一街48號,108年2月14日變更為臺南市安南區州南里17鄰州南路71號1樓。貴公司於108年6月13日寶環字第1080613001號函、108年7月16日寶環字第1080716001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明顯未依規定於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9/09/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校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椰子樹-葉鞘)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貴公司逾期於108年8月1日始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社聯合稽查,發現貴社製程產出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貯存方式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貯存方式不符,另蝕刻程序所產出之鹼性廢液、噴砂製程使用之原物料及產出之廢棄物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社聯合稽查,發現貴社製程產出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國民路231巷36號旁(蜈蜞潭段1215-7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房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健康四街與光州四街口(金城段73-8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車道溝渠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校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花盆)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本市北區公園路509巷10圍牆邊流出有機溶劑污染地面,本局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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