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051 - 151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7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旭美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28日派員進行聚酯樹脂製造程序(M14)設備元件檢測洩漏篩檢,發現1點洩漏,淨檢測值大於10,774 ppm(標準值10,000),未符合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廢棄物污泥處理業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應取得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於106年3月16日取得本府核發之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備用燃燒器(A007)設置廢氣入口溫度監測儀表。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應設置室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未依規定設置,經本府107年2月2日以府環空字第1070166179號函,限期於107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貴公司申請展延,經本府107年3月5日府環空字第1070219463號函及107年6月8日府環空字第1070615764號函核定改善期限至107年8月1日止。惟經本局8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未於改善期間內完成設置專責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0 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污)水處理設施疏漏廢(污)水致污染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該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56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3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56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新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自辦負責人林秋滿幼稚園自辦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長和段1036之1、1036之2及1037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至現場查核,發現現場已完成設施拆除,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設施拆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6日派員至現場督察,查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活性碳過濾塔)產出廢活性碳,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並經本局審查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7年7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有輸入國外廢塑膠執行破碎及熔融造粒後熔製鞋材等再利用行為,惟其未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進行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容器(污水槽內及堆置廢棄物之棧板下方),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校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容器(H型鋼凹槽),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校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樹洞)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6日派員執行固定源逸散性污染源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安定區港口段269-60、269-61和269-43等地號進行露天堆置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土石、砂土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約2萬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稽查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8日派員督查,經查貴公司(管制編號:D8900505)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進行管理,現場缺失如下:1.廠內堆置場採防塵網,覆蓋未達80%,扣4點;2.車行路徑車輪痕跡明顯致路徑髒污,扣4點;3.出入口路徑髒污致路面色差,扣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2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5日派員稽查並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檢字號050)進行貴場周界異味稽查檢測,檢測過程防制設備運轉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為194,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1之規定,排放標準30,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府所屬之柳營科技工業區暨環保園區屬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7.8 mg/L,已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貴府所屬之柳營科技工業區暨環保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承諾值10 mg/L,且未符合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放流水標準30 mg/L,同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貴公司未於107年7月31日前申報107年1月至6月之資料,迄今(107年8月1日)仍未完成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貴場至107年8月1日止未確認申報107年1月至6月之資料,已逾期申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畜牧業(飼養雞隻),本局於107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現場見放置死雞之塑膠桶,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散發惡臭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原廢水WM01採取水樣一組送驗,(WM01銅檢驗值11mg/L,許可未登載原廢水水質) ,(鎳檢驗值820 mg/L許可核准量125~250 mg/L)。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局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貴公司於107年8月1日始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30日派員至郭○○所有之學甲區學甲段2645及2647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再利用產品級配及貴公司廠內洗車台沉沙池污泥堆置於上址,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7月30日派員至郭○○所有之學甲區學甲段2645及2647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再利用產品級配及貴公司廠內洗車台沉沙池污泥堆置於上址,惟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台南二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為24.32CMD、每月排放30日及每日24小時連續排放量為24.32m3/日×30日=729.6m3/月,核對貴公司台南二廠106年1月至106年12月廢(污)水定期申報資料,發現其申報資料1月(1,070 m3/月)、2月(958 m3/月)、3月(1,240 m3/月)、4月(1,176 m3/月)、5月(1,008 m3/月)、6月(1,748 m3/月)、7月(1,339 m3/月)、8月(1,119 m3/月)、9月(742 m3/月)、10月(808 m3/月)、11月(977 m3/月)及12月(1,069 m3/月),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廠未經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將收受之煤灰堆置於東側辦公室後方空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7年5月11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7051106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7年6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7月2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廠煤灰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07年05月11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7051107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7年6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7月2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為30CMD、每月排放30日及每日24小時連續排放量為30m3/日×30日/月=900m3/月,核對貴公司106年1月至106年12月廢(污)水定期申報資料,發現其申報資料1月(1,460 m3/月)、2月(1,146 m3/月)、3月(1,267 m3/月)、5月(1,535 m3/月)、7月(1,594 m3/月)、8月(1,698 m3/月)、9月(1,810 m3/月)、11月(1,458 m3/月)及12月(1,589 m3/月),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3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6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統一精工永康三站加油站(下稱永康三站)經本府辦理之107年度臺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之統一精工永康三站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查證計畫,發現該永康三站之監測井 D00455地下水污染物甲基第三丁基醚1.56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值 (1 mg/L),本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第16條規定,公告永康三站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廠房增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二鎮段二鎮小段815~817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7月1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前揭工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核准,即已完成廠房增建工程。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自辦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烏山頭段0002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7年7月1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事業前揭工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完成拆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18日至107年8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18日至107年8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7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8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8月18日至107年8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8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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