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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901 - 239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8/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棄物流入水溝(油墨),造成汙染。
處分日期
2019/08/1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07月04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9/08/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9/08/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造景池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7月18日13時10分派員至貴廠周界外(判定地點:竹楠路33巷(竹門巷101之10號前,風向:西北西風),發現明顯化學異味情事,嗣進廠會同環保人員查察,入廠後其化學異味於廠內持續發生中,於切割區正進行石油化學貯槽切割作業,現場置放切割完後片狀貯槽白鐵塊,散發濃厚化學異味與違反地點化學異味相同,據貴廠表示會有化學異味產生係收購之石油化學貯槽為盛裝石油化學品所致。貴廠於上開操作程序置放片狀貯槽白鐵塊逸散化學異味,因未裝置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濃厚化學異味污染物,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加四景字第ACM0628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2日督察發現其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14)監測顯示pH為8.6-9.03,惟現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以攜帶式pH計測得為12-14.3;又洗滌塔(A215)監測顯示pH約為7.62,惟現場測得約為9.4,其未維持監測儀錶及防制設備之正常運作,且貴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pH範圍為6-9)進行操作,同時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加四景字第ABPA143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2日督察發現其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17)監測顯示pH為8.51,惟現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以攜帶式pH計測得為9.68;又洗滌塔(A218)監測顯示pH為7.84,惟現場測得為9.3,其未維持監測儀錶之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07月14日17時31分派員至貴公司所轄場所周界外,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情事(判定地點:大樹區和山路461-2號大門周界外),嗣進入會同貴場人員查察,發現貴場正進行露天燃燒一般廢棄物混合物(便當盒、塑膠袋、樹葉...等),因未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1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喫茶趣高雄夢時代店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種類為廢食用油(代碼:D-1705),惟106年12月至107年6月網路申報為廢食用油(代碼:R-1702),申報廢棄物代碼明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高美店於107年7月廢食用油(R-1702),未依規定時間內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碧紅里岡燕路101巷22號等(本市岡山區大公段904地號等11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5月10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69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碧紅里岡燕路101巷22號等(本市岡山區大公段904地號等11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5月10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69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鑄砂(R-1201)107年7月至108年2月,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活性碳(R-2408)107年8月、10月至11月、非有害有機廢或廢溶劑液(D-1504)107年9月至10月、廢油漆、漆渣(D-1701)107年9月至10月、廢鑄砂(R-1201)107年8月至12月,產生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處理酸洗程序之無機性污泥(D-0902)107年9月至10月、108年1月至2月、酸洗液(R-2502)108年1月至2月、廢水處理程序之無機性污泥(D-0902)107年9月至108年2月,產生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中,輪胎未清洗整潔夾帶泥土,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屋簷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7日、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7、8、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KED-9852)載運「藍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有機性污泥,於108年6月21日進入本局中區資源回收廠轄管岡山垃圾焚化廠,經查所載運之有機性污泥過溼(含水率過高),已違反該廠進廠相關規定,且本局核發予貴公司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0869500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已記載,清除廢棄物應符合資源回收廠進廠管理相關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7日、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未申報107年6、7、8、9月份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7日、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7、8、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8樓空調機組起火燃燒,導致排放黑煙至大氣中影響空氣品質。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7月8日17時11分派員至貴廠周界外(判定地點:國道1號358.3K處『即廠區西北及西側周界』風向:東南風),發現明顯化學異味(類似鹽酸、脫脂劑、皮膜劑等混合廢水)情事,嗣進入貴廠並會同「廠長」查察,當(8)日產線金屬處理程序(M01)正常作業,循線查獲所轄廢水處理場操作單元蓄水槽(編號T01-01-1)內置(貯)放製程混合作業廢水(鹽酸廢水、脫脂劑廢水、皮膜劑廢水等混合廢水)待處理,該廢水作業區逸散明顯化學異味與違反地點化學異味相同,貴廠上開操作單元逸散化學異味,因未裝置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化學異味污染物,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5月31日派員執行貴公司(本市三民區灣興街35號)進行煙道異味抽測時,發現固定污染源塑膠品塗裝程序(M04)表面塗裝區(E414)之廢氣未完全收集至活性碳吸附設備(A412)處理,而由已停用之排放管道(P414)排放,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3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567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鉻及其化合物(總鉻)(C-0104)貯存於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299)貯存區,B-0299貯存於C-0104貯存區,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另107年8月鉻及其化合物(總鉻)(C-0104)產出量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299)自105年9月申報貯存至今,貯存期限超過1年未清理,亦未向本局申請延長貯存期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8月6日申請書敘及,位於本市三民區灣興段100-3、103~105、170等五筆地號(本市三民區自由一路270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工務局108年3月1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0770號拆除核准函)已完工,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8E53018-1)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8月6日申請書敘及,位於本市三民區灣興段100-3、103~105、170等五筆地號(本市三民區自由一路270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工務局108年3月1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0770號拆除核准函)已完工,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8E53018-1)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安全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040-SK)載運超過尺寸之廢塑膠管及樹幹(枝),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已全數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3月28日派員至本市旗津區中洲三路261號稽查,發現騎樓內堆置約6-8公噸廢電線電纜,據該址薛○○表示係購置漁船拆解下之廢電線電纜,以簡易拆解方式,將廢電線電纜包覆之廢塑膠及銅線進行分離,廢塑膠及銅線販賣至貴事業,貴事業鄭○○108年6月25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說明,確有收受薛員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又委託未領有清除許可文件許可之曾○○清除至屏東市富聖塑膠企業社,惟貴事業未具再利用機構身份,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3月28日派員至本市旗津區中洲三路261號稽查,發現騎樓內堆置約6-8公噸廢電線電纜,據該址薛○○表示係購置漁船拆解下之廢電線電纜,以簡易拆解方式,將廢電線電纜包覆之廢塑膠及銅線進行分離,廢塑膠及銅線販賣至貴事業,貴事業鄭○○108年6月25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說明,確有收受薛員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又委託未領有清除許可文件許可之曾○○清除至屏東市富聖塑膠企業社,惟貴事業於受託再利用廢塑膠前,未與受託者簽訂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高雄市燕巢區安南段正隆紙器產業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於工地周界未全部設置圍籬、工地內車行路逕未實施抑制揚塵措施等,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檢附裁處書乙份)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385號從事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公告第二批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目前設置專責人員為柯○○。經查該員同時兼任貴廠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及職業安全衛生主管,不符「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並專職執行業務,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制無關之工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有關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條件及管理事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7月14日16時30分派員至貴工程行所轄場所(違反地點: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28-36號)周界外,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情事(判定地點:大樹區興田路28-36號大門周界外),嗣進入會同查察,發現貴場正進露天燃燒廢木材混合物,因未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108年6月20日執行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熱處理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檢測稽查,粒狀污染物依排放管道中粒狀污染物採樣及其濃度之測定方法(NIEA A101.75C)測定、二氧化硫依螢光法 (NIEA A413.75C)測定、氮氧化物依氣體分析儀法(NIEA A411.75C)測定,檢測結果指出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202mg/Nm3,超過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之燃燒過程排放標準100mg/Nm3。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108年7月2日函敘及該局以108年6月4日工永字第10800607210號函,請貴公司於108年6月20日前儘速至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提報108年4月期間收受廢棄物(有機性污泥)之再利用運作相關檢測結果,惟查截至108年6月25日止,貴公司仍未提報再利用運作相關檢測結果,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疑似有工廠偷排放廢油至寶珠溝,經本局108年7月8日派員至本市三民區灣興街55巷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第二廠產出廢潤滑油(D-1703),自廠內排放連通至廠外雨水溝,循水路流至寶珠溝,上開廢潤滑油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逕自排放至寶珠溝造成污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疑似有工廠偷排放廢油至寶珠溝,經本局108年7月8日派員至本市三民區灣興街55巷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第二廠領有工廠登記(編號:64000542),登記產業類別為金屬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285.2萬元,且製程產出廢潤滑油,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逕自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疑似有工廠偷排放廢油至寶珠溝,經本局108年7月8日派員至本市三民區灣興街55巷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第二廠領有工廠登記(編號:64000542),登記產業類別為金屬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285.2萬元,且製程產出廢潤滑油,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疑似有工廠偷排放廢油至寶珠溝,經本局108年7月8日派員至本市三民區灣興街55巷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第二廠廢潤滑油(D-1703)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廢電路板、廢電視、廢主機與廢玻璃混合貯存,顯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廢塑膠(R-0201)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以鐵桶盛裝,桶身未標示貯存日期及數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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