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701 - 8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V-116、營業大貨車)於111年10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912-RL、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290-RB、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2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K-3915、自用大貨曳引車)於111年10月2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J-7700、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龍潭區干城段480地號等3筆土地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1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中豐路175號旁美都麗橋邊勘查,目視溪水為泥黃色,沿上游巡視至該新建工程,稽查時正進行地下室挖土作業,查獲貴公司黃泥廢水未有收集沉澱作業,逕自以抽水機抽取將該股黃泥廢水經由管線流至施工區外田邊側溝續流至泉水坑(其他:龍南幹線)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16日下午1時27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於111年6月10日向上游供應廠商「瑞新化學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買入氫氟酸(含量:15%W/W)共計200公斤,惟貴公司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08月20日公告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規定申報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罰鍰金額
- NT$175,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1年6月2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正進行廠房拆除及整地工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限期貴廠111年6月19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1年6月23日派員至貴廠複查,稽查時作業中,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缺失改善:(1)第5條:未有設置營建告示牌,缺失點數4點。(2)第6條:簡易圍籬未緊密相連,缺失點數4點。(3)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4)上述缺失共計12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前於周界巡視可嗅得異味散布之情事,稽查時該製程程序(M01)作業中,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01及A202)有破損致未密閉收集,製程產生之污染物持續排放至大氣中,污染空氣。(2)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01及A202)之壓降數值皆為0mmH2O。(3)綜上,皆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緣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該縣所轄弘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因未取得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氫氟酸」(含量:49%W/W)核可文件,經循線查獲上游供應商為本轄內瑞新化學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H48A4074)販售,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6日派員稽查,查出貨單111年7月14日販賣予弘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40桶計176公斤(1桶計4.4公斤),因該公司販賣或轉讓予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規定取得核可者,核已違反同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7
- 罰鍰金額
- NT$9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造成河段水色有明顯落差情形,明顯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處分日期
- 2022/11/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處分日期
- 2022/1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1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6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近日廠房進行鐵皮維修作業,因作業不慎導致廠區周界堆積之粉塵掉落廠外,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2/11/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MV-05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11/04
- 罰鍰金額
- NT$51,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處分日期
- 2022/11/04
- 罰鍰金額
- NT$7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3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050mg/L(限值:16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11/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L6-482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11/03
- 罰鍰金額
- NT$51,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22/1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0月19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08年1月至111年10月),貴事業(管制編號:H4203810)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甲醛<毒性化學物質第二,三類>(廢棄物代碼:B-0337)]於108年10月至111年3月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1年10月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1年10月)資料及111年10月5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央路265-1號)稽查,查有違法情形如後:經本局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1年10月)資料發現,貴事業申報營運紀錄收受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且皆申報再利用完成,經貴事業現場人員表示營運紀錄之廢棄物代碼申報錯誤,僅有收受廢棄物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貴事業申報資料有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LI-590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1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LI-654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1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LR-072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1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8T-463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屬皇名工程111年10月3日綠環字第1111003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皇名工程機構地址已於111年8月2日變更,惟臺端(即皇名工程)未於法定期限內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U-842、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E-0720、自用曳引車)於111年10月1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638-S2、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1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92-BG、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1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38-RN、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1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U-093、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64,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1,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49,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50,7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本市新屋區新屋段後湖小段1010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點數4點;(第7條)物料堆置區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31,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如下:1.現場製程輸送帶廢水以一固定管線排入T01-2暫存槽,未於許可文件登載。2.現場多兩座槽體,分別為T01-3暫存槽及T01-5回收槽:T01-2暫存槽2以抽水泵透過固定管線聯結至T01-3暫存槽,其廢水再以抽水泵抽送至T01-5回收槽,並回收至製程使用,惟T01-3暫存槽及T01-5回收槽未於許可文件登載。3.現場少一槽體,原於許可文件登載之T01-3回收槽,現場已變更為土石暫存區,並未具廢水處理設施之功能。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得新北市五股區非法棄置案,經追查車主GPS定位得拖運車輛於本市觀音區福山二段676號停頓約2小時,先以敘明。後經本局111年7月19日到場稽查,貴公司人員表示111年7月16日晚間約7時通訊軟體Line稱「麒麟哥」電聯表示可以協助清除廠內堆放許久之廢棄物(水管、開關頭、水管內之土砂,案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認定其為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並於同日晚間約9點30後由上述麒麟哥駕駛綠色砂石車前來載運,並現場交付現金,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46巷138號經營畜牧場,飼養約1萬6,000隻雞,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臺端利用飼養雞隻產生之排泄物(禽畜糞,R-0104)等廢棄物進行堆肥化,惟該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1年9月12日報運出口「TUNGSTEN WIRE SCRAP 」1批(報單號碼BC//11/149/K0786),其中來貨申報第4項「PURE MOLYBDENUM SCRAP TARGETS(鉬靶材廢料)」、第6項「MOLYBDENUM SCRAP CRUCIBLES(鉬坩鍋廢料)」、第7項「TANTALUM SCRAP SOLIDS(鉭廢料)」及第8項「PURE MOLYBDENUM SCRAP SOLIDS(鉬廢料)」,經小港分關查驗認為有疑義,通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助認定。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9月27日派員會同高雄關及貨主代表等人員協助查驗,現場檢視之金屬廢料(鉬及鉭)均屬已使用過情形,認定該批貨物鉬及鉭金屬廢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6月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進行整地工程,經查整地地面鋪設之灰白石塊及灰白土粉,係廠內產生之石材廢料(R-0502),因廠內拆除原有廠房後地勢低窪,並於現地夯實後以該批廢棄物墊高鋪設於土地,惟該批廢棄物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之內容進行再利用(回製程使用再製成產品)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6月9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民富路二段199巷89號稽查,查獲現場塑膠粒隨雨水滲出、污染地面至廠區外周界及附近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2/10/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72-ZA、營業大貨車)於111年10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0/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30-QM、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0/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60-ZB、營業大貨車)於111年10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0/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12-BQ、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1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0/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15-BQ、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0月1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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