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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01 - 9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K-279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2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603-R5、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2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S-5119、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3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7721、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3年12月3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觀音區草新段207地號等3筆-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1月22日7時15分到場稽查,稽查時見有1台吊車正進行吊掛作業,於周界聽得明顯吊掛作業聲響,致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新埔段1297-1地號等6筆土地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48分前往稽查,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及手持式工具作業聲響,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22地號等 2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時39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電鑽從事鑽孔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興豐段1792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富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30日7時33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現場工人於外牆手持工具施工敲打且工區內電梯作業中,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3年9月3日府環噪字第1130241852號公告之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興安段1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長虹擎山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3日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2.2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4年4月6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15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打樁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9.8分貝。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64mg/L,化學需氧量:233mg/L,真色色度:628,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真色色度:400)。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29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3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高濃度廢液暫存槽(T01-01)、廢水中繼槽(T01-02)之廢水合流至調勻槽(T01-03)。調勻槽(T01-03)至pH調整槽(T01-05)間管線增設三通管及管線回流至調勻槽(T01-03)。pH調整槽(T01-05)增設PAC加藥管線。快混槽(T01-06)槽內未設置pH控制器。污泥壓濾式脫水機(T01-14)至廢水中繼槽(T01-02)之濾液管線間增設三通管及管線連接至中和槽(T01-09)。暫存槽(T01-11)反洗水至砂濾塔(T01-10)流向不符。綜上,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並限期至114年2月26日前應完成改善。2.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3月4日派員至貴廠複查,現場仍未完成改善,仍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調勻槽(T01-03)至pH調整槽(T01-05)間管線增設三通管及管線回流至調勻槽(T01-03)。pH調整槽(T01-05)增設PAC加藥管線。快混槽(T01-06)槽內未設置pH控制器。污泥壓濾式脫水機(T01-14)至廢水中繼槽(T01-02)之濾液管線間增設三通管及管線連接至中和槽(T01-09)。暫存槽(T01-11)反洗水至砂濾塔(T01-10)流向不符。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廠廠內C-0301(廢甲苯鐵桶)仍有C-0301廢液殘留,且廠內未有清洗程序並與一般廢鐵混合貯存。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違規情節
貴廠C-0301(閃火點小於60°C-廢液及廢鐵桶-CP-80及修補用PRIMER-TRP)未於明顯處標示該廢棄物中文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僅有登載液狀廢液,製程產出之(C-0301閃火點小於60°C-廢液及廢鐵桶-CP-80及修補用PRIMER-TRP)廢鐵桶-固狀並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廠廠內5加侖(C-0301閃火點小於60°C-廢液及廢鐵桶-CP-80及修補用PRIMER-TRP)廢鐵桶係每公斤4元的價格以販賣的方式售予宣浩實業有限公司,未依規定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4年1月10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前往本市觀音區下庄子小段209地號(台電風力發電機72號機台旁)稽查,發現遭人棄置廢木材、廢矽酸鈣板、廢塑膠、廢磚瓦等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且棄置點旁有殘留經焚燒後之廢木材灰燼,經檢視該焚燒之殘留物與棄置廢木材相同。嗣後本局114年2月26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搜索票前往本市中壢區永園路1段219號執行搜索專案,查該址係臺端所經營之齊邑工程行,現場經臺端陳述說明,臺端經由介紹人張續耀承接JOY&RAY韓式拍貼機-潮玩自拍館-西門二館(台北市萬華區漢中街50巷13之2號)及本市平鎮區南華街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後續駕駛行為車輛(車號:BZC-5168)載運至本市觀音區下庄子小段209地號土地棄置。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派員前往本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二段366巷70弄28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之水塔倒塌壓倒阻隔之立方水泥塊,致貯存場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能保持清潔完整。
處分日期
2025/04/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次經查貴事業申報之營運紀錄聯單編號A440049811400056之接受事業廢棄物(C-0504廢尖銳器具、C-0512 基因毒性廢棄物 、C-0512 感染性廢棄物、C-0514感染性廢棄物 ),發現該公司實際收受日期為112年1月23日,完成廢棄物處理日期為114年1月23日,處理時間達731日,現場請該公司調閱該公司聯單編號A440049811400056之事業廢棄物妥善妥善清理紀錄書面文件,確認該筆聯單收受日期應為114年1月23日,進場日期誤植,該公司該筆聯單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450-R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北門埔子小段104-3地號等14筆土地」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1日11時52分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具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4.5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3年10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6日14時55分派員複查,現場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9.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7.7分貝。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印染整理業(一),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534-09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45.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以雨水道收集清洗地面廢水及藥劑殘液,廢水與雨水未分流收集;又貴公司未經下水道管理機關同意,逕將前揭廢水由逕流廢水放流口(RD05)排入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雨水下水道,且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現場以三點校正合格之pH計檢測放流水質pH5.14,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9)。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倉庫新建工程(地號:本市大溪區石屯段726-1、726-2地號等2筆土地;空污管編:H112H42020-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故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即逕行施工(工程進度為已完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地號:本市蘆竹區長興段674、675地號等2筆土地;空污管編:H112H62022-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故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臺端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即逕行施工(工程進度為已完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666-07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1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形如下:貴事業T01-37污泥濃縮槽上半部為長:2.5m、寬:2.5m、高:1.52m之正方形槽體,惟水許可證登載為直徑:1.8m之圓槽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收受之廢木材(板)作為廠內鍋爐燃料,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8年10月28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1月16日至本市環科園區執行攔檢專案,經攔查貴事業之清除車輛(車號:KEQ-9372),發現GPS軌跡與隨車證明文件不符。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4年3月19日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於113年2月至12月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8之規定,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其前月之營運紀錄,包括其接受委託清除之來源、種類及描述、數量、收受日期、方法、過程、使用清除機具及流向去處等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本府環管處114年2月19日桃環管蘆中字第1140004885號函來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稽查,現場未運作,查核物料堆、車行路徑、出入口等,發現3項缺失未符合逸散管辦規定:(一)物料堆置阻隔牆高度不足,記缺失4點。(二)車行路經舖面有色差髒污,記缺失4點。(三)車輛離場輪胎未清洗乾淨,記缺失4點,共記缺失12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3月1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63588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迎富送窮廟-廟宇(附屬辦公室及 廁所)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溪00579號]已於112年12月1日先行動工(1樓部分),工程進度達42%,惟本局於114年3月14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3月14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迎富送窮廟-廟宇(附屬辦公室及 廁所)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溪00579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2年12月1日動工後至114年3月14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軌跡無訊號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無軌跡回傳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無軌跡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無軌跡
處分日期
2025/04/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無軌跡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579-04號),依本府經發局113年10月7日府經工行字第1130279473號函來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楊梅區民豐段173地號土地地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固定污染源脫脂槽(區)E002、 E005、電著處理區E003、烤箱E007,分別設置於桃園市楊梅區民豐段175地號,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申請資料(頁次3)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上述缺失皆未依原核定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40-X3、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1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30-W6、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3年11月1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702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1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7115、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2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P-555、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2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67-BR、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2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2998、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2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X-226、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2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P-319、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3856、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279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1月2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J-6505、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1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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