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101 - 14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9/18
- 罰鍰金額
- NT$26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6.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8
- 罰鍰金額
- NT$23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31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90mg/L、真色色度:945,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0mg/L、真色色度:550)。
- 處分日期
- 2020/09/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廠內膠水洩漏至廠房旁水溝及地面,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9/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5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收受廢塑膠(R-0201),於現場進行破碎、押出成形等再製成塑膠粒,該行為係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編號四、廢塑膠之再利用行為,惟查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9/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印刷業,並有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生活垃圾(D-1801)等事業廢棄物,係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49,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罰鍰金額
- NT$4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所管理之逕流廢水放流口(RD12)有油污排放至承受水體(大堀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排放管道之異味污染物檢測值(3,090)仍未符合排放標準(1,000)。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1,79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3800色度單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真色色度:550色度單位)。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工廠(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關爺西路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二苯胺」淨重(含瓶重)345公克,成分含量95至100%W/W,其濃度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管制編號:H45A5116,廠址: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幼三路5號1樓)稽查,查貴公司109年5月份「氰化鈉」運作紀錄(含量:95至100%W/W,截至109年5月31日止結餘量計105公斤),與稽查當日現場運作紀錄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6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5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8日上午10時派員至貴院化學研究所(管制編號:H5006137)稽查,於856館3樓343實驗室內查獲商品名「環氧氯丙烷」成分含量99%W/W,數量共計1瓶(含瓶重)925.76公克,上述物質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院化學研究所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取得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游琬琪(原游宥恩)已於109年3月31日離職,貴事業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設置養豬場從事養豬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該場查察,查獲該場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後衍生廢棄物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設置養豬場從事養豬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該場查察,查獲該場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衍生廢棄物灰渣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8日派員至桃園市平鎮區東豐路236之1號前稽查,經查現場堆置數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爐渣(D-1101),貴行表示前述廢料後續經破碎後再利用作成水泥磚及道路填充料使用,惟查貴行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550-QP)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平鎮區延平段120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元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現場正進行地下室開挖工程,施工現場雖設有沉澱池,惟工區內產生之黃泥廢水未經沉澱池沉澱處理,而逕以馬達抽取排至工區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2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溪區大鶯路1020巷5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17日前往稽查,現場係使用鐵、鋁金屬工件經使用水清洗、脫脂除油、加熱烘乾、噴漆、拋光、烘烤後製成金屬工件,查貴公司製程廢水係全回收使用,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定義金屬表面處理業(業別,項次18),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將製程廢水回收使用,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後衍生廢棄物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後衍生廢棄物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該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前於本市觀音區白沙屯段下庄子小段205地號土地,發現貴校裝潢修繕教室產生廢棄物遭人棄置,續於109年7月17日派員至貴校稽查,查獲貴校108年間裝潢修繕教室產生之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及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未有委託合格公民營清除處理業者逕行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廢電線電纜清運至違反地點,現場利用破壞剪、剝皮機等設備予以分離產出鋁線、鐵線、塑膠皮、鋁片及鋁柱銅線等產品,惟貴公司從事廢電線電纜處理作業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107年3月19日清除數位天空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電線電纜估計約「4.925公噸」,實際駕駛清除機具之車號為「429-TJ之大貨車」;惟貴公司卻將清除日期上網申報為107年8月17日,廢棄物清除重量分別申報為2.5公噸及2.425公噸,且廢棄物清運車輛車號申報為7478-T8,並非實際廢棄物清除日期、清除機具車號及廢棄物清除重量。二、貴公司另分別於「107年2月8日、107年5月3日、107年7月5日及107年10月9日」等4日清除全國數位有限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電線電纜估計約「28.945公噸」,其中107年2月8日、107年5月3日及107年10月9日等3日實際駕駛清除機具之車號為「270-TZ之大貨車」,107年7月5日實際駕駛清除機具之車號為「KEC-2666之大貨車」;惟貴公司卻將清除日期分別上網申報為107年2月8日及9日、107年5月3日及4日、107年7月5日及6日、107年10月11日及12日,且廢棄物清運車輛車號均申報為7478-T8,並非實際廢棄物清除日期及清除機具車號。
- 處分日期
- 2020/09/1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貯存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廠內塗佈機(編號:E003、E007及E009)、烤箱(編號:E004、E006及E008)、貼合機(編號:E005)及印刷機(含烘箱)(編號:E010)等污染源皆運作中,惟污染源產生之廢氣未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1)處理前,廢氣即逕由輸送管線之破損處(計4處)逸散至大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MX-03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缺失改善未完成,予以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4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硼:8.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硼:5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1,5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17mg/L及懸浮固體:9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棄藥品桶槽(PAC)管線破裂,廠內人員於清洗地面時,致清洗產生之廢水經廠內雨水溝流至廠外,並續流至灌溉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塑膠射出成型設備油管破裂,致設備滑道機油溢至地面,再由廠內導水孔經後方溝渠,續流至桃園大圳第七支線灌溉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水沉澱池之沉澱效果不佳,導致產生之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由貴公司人員陪同至現場查核,並請貴公司提供109年7月份運作紀錄表供查閱,查109年7月份運作紀錄表截至109年8月21日,其運作紀錄表之結餘量依貴公司運作紀錄表尚有58.6kg且與現場結餘量相符,貴公司於109年7月份未有使用紀錄,惟貴公司現場貯存尚有結餘量之情形,仍應於次月10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系統,因貴公司位於109年8月10日前線上申報二氯甲烷之運作紀錄,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運作與釋放量記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本局人員由貴公司人員陪同至現場查核,並請貴公司提供109年7月份運作紀錄表供查閱,查109年7月份運作紀錄表截至109年8月21日,其運作紀錄表之結餘量依貴公司運作紀錄表尚有58.6kg且與現場結餘量相符,貴公司於109年7月份未有使用紀錄,惟貴公司現場貯存尚有結餘量之情形,仍應於次月10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系統,因貴公司位於109年8月10日前線上申報二氯甲烷之運作紀錄,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運作與釋放量記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0日下午2時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3A9900,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文化里吉林路20號)稽查,現場查核化學物質貯存櫃,貯有商品名「硫脲」一瓶含瓶重526.5公克,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1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車輛車輪未確實清洗,砂石遭夾帶出場外造成明顯車痕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0/09/13
- 罰鍰金額
- NT$26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9.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3
- 罰鍰金額
- NT$6,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廠從事印染整理業,原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 (M04)」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4年3月11日至109年3月10日止。二、本府109年7月30日派員會同貴廠人員前往作業現場查核,稽查時污染源燃煤鍋爐(E401)作業中,經查上述製程操作許可證已於許可證期限屆滿日(109年3月10日)起失其效力,應停止操作,惟查製程現場未停工,仍繼續操作污染源,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貴合作社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87.4mg/L、化學需氧量:272mg/L、懸浮固體:13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80mg/L、化學需氧量:150mg/L、懸浮固體:8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廠區後方擺置機油及柴油供堆高機加油使用,惟於加油時因有油漬滲漏至地面,經雨水沖刷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洽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70mg/L、化學需氧量:28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2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75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82mg/L、化學需氧量:28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399-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75mg/L、氨氮:33.4mg/L、化學需氧量:12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氨氮:2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9081-K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鍛造),現場設有鍛造機台及CNC機具,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製品製造業(業別,項次16),稽查時連續清洗槽作業中,製程廢水最終排放至前門溝渠,惟該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至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貴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6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7日下午2時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03191,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中園路178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香豆素」一瓶含瓶重204.92公克,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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