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51 - 1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執行督察,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廢棧板(D-0701)及一般垃圾(D-1801)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執行督察,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廢棄物貯存區存放鐵容器(約10餘桶,內有些許有機溶劑殘留),與貴公司人員確認該鐵容器主要裝載有機溶劑,並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LM027、LM040、LM398、LM135)供本局查核,惟閃火點皆小於60° C,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惟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執行督察,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 C)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25/01/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5/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稽查,查獲現場違規情形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如下:1.暫存槽2(T01-16)連接至酸化槽(T01-14)間管線增設一多餘三通管連接至反應槽(T01-03)。2.反應槽(T01-03)增設一多餘排水孔,管線連接至陰井3(T01-04)。3.反應槽(T01-03)連接至酸化槽(T01-14)間管線增設一多餘三通管連接至調節槽(T01-05)。
- 處分日期
- 2025/01/21
- 罰鍰金額
- NT$845,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9日20時5分見貴院周界處有黃色油污於山壁孔洞處滲漏並續流至石門淨水場取水口上游(石門大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31日前往稽查,查該油污係貴院輸送油品管線疏漏並滲漏至土壤地下水及石門大圳,貴院未於3小時內將疏漏情形通報主管機關,並立即採取應變措施,且現場仍有廢油疏漏情形,貴院未確實採取緊急應變。
- 處分日期
- 2025/01/21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7日派員至臺端(即頂峰企業社)稽查,查獲現場違規情形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如下:1.中間槽(T01-08)有一多餘管線連接至10噸黑色桶槽。2.活性碳桶(T01-10)有一PVC多餘管線未經由放流槽(T01-11)處理後排放,而直接連接至廢水排放口(尚未過廢水水錶)。
- 處分日期
- 2025/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平鎮區民族路雙連二段118巷51弄2號從事食品製造業(團膳承包),稽查時現場已烹飪完畢,查貴公司員工於倒廚餘時將部分廚餘倒出至地面,導致油花及食物殘渣流向至場外水溝,污染指定清除地區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20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龍安街二段986號稽查,查獲臺端(即詠安建材工程行)正於場內燃燒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5/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小段85地號等1筆土地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7日上午7時32分前往稽查,現場聽得敲擊作業聲響,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5/0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3年12月),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0)於112年10月申報產出及貯存至今已逾1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從事室內裝修作業(系統櫃加工製作),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326號稽查,查獲貴事業於場內有清洗水性油漆桶槽(白色)及作業工具,清洗之白色廢水沿pvc管線排放至場外道路側溝,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5/01/17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99等2筆地號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發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H42D8007),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0日派員稽查,經查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內容於地下施工階段(土方工程、擋土打樁工程、開挖工程)應設置沉砂池總設計量為(長10m x 寬4m x 深1.5m,有效容量60m³,材質為不透水帆布,惟現場設置及運作中之沉砂池為2座(每座槽體為金屬製:長6.2m x 寬2.2m x 深1.8m,有效容量約為24.5m³,合計總容量約為49m³),與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不符,未依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內容運作;另於113年10月29日下雨期間派員至上開營建工程核准之逕流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1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
- 處分日期
- 2025/0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28日派員前往本市楊梅區楊湖路一段365號稽查,貴公司領有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事業管制編號:H45B6755),現場查獲貴公司廠內廢水泥電桿(R-0504)再利用產生之廢土石,堆放楊梅區大平段14地號土地,與上開廢清書核准登記之地號有別。
- 處分日期
- 2025/0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楊梅區富豐北路272巷承造新建工程,該址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120313003),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7日前往稽查,該工地周界外(楊梅區下陰影窩段992、993等2筆地號)見有散落水泥塊、磚瓦、一般垃圾等情形,本局另於113年11月7日派員前往追蹤,查前開廢棄物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地號(楊梅區下陰影窩段273之5、273之1、 275、274之1、274、273之2等6筆地號)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5/0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石門段13地號土地從事新堡開發桃園市龍潭區石門段新建工程,案經本局113年1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工地出入口處因施工車輛輪胎夾帶出之泥沙明顯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5/01/16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號第H673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一、旋轉式乾燥爐(E306)接縫處未密合,致爐內廢氣未妥善收集,廢氣逕由接縫處逸散。二、旋轉式乾燥爐(E311)至防制設備「其他後燃燒器」(A310)設備接縫處未密合,致爐內廢氣未妥善收集,廢氣逕由接縫處逸散。三、綜上,貴公司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密閉收集。
- 處分日期
- 2025/01/16
- 罰鍰金額
- NT$169,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4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三民段278地號土地起造之「禾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稽查,查獲工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貴公司至113年10月1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5/01/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洗衣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之作業廢水自大門旁排放口排放,現場取樣以經三點校正合格pH計得pH為9.6(未符合放流水標準6~9),經查係廠內洗衣機台產生之鹼性廢水皆收集至暫存槽中和處理後排放,惟未有效中和處理導致排放之廢水pH為9.6,該股鹼性廢水排放至廠區外承受水體,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南崁溪)。
- 處分日期
- 2025/01/15
- 罰鍰金額
- NT$3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龍壽段901地號等1筆土地起造翔翊預拌混凝土廠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13005348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25日派員至該工地稽查,正進行開挖及邊坡整治作業,依據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應設有鋼筋混凝土(RC)之沉砂池(長16m×寬9m×深2.8m,有效容量403.2m³),惟查現場工區內未設有沉砂池,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不符,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5/01/15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1、本府環保局113年4月1日派員前往本市楊梅區民豐段3、10 、18地號等3筆土地稽查,查獲貴企業社堆置廢棄物(大量廢木材及營建施工拆除板模及垃圾等廢棄物)。2、113年9月24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8月衛星影像變異點 新增疑似廢棄物棄置案件,發現本市楊梅區民豐段10地號有異樣函請本局至上揭地址確認傾倒之廢棄物現況,本府環保局113年11月5日前往勘查發現原堆置廢棄物流向不明,經貴企業社負責人表示因本府地政局通知限期三個月內將土地恢復,故將現場廢木材混合物(D-0799)免費贈與需要之人,惟貴企業社未委託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前開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大堀里大湖路二段92號從事金屬加工業,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24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將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鐵及廢塑膠)販售給資源回收場,未依規定與合格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限期貴公司於113年7月24日前完成改善;嗣後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前往複查,查貴公司仍將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鐵及廢塑膠)販售給五金行,未依規定與合格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罰鍰金額
- NT$69,7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目視老街溪呈黃泥色,貴公司承攬「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CJ18標平鎮車站路段地下化工程」,查貴公司鄰近出入口之導溝黃泥廢水已溢滿至場外側溝,且清洗出入口之黃泥廢水亦排入場外側溝,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0月25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10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見含有油污之黃泥廢水仍由出入口之導溝溢流至場外側溝,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屆期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24日派員前往本市中壢區石頭段42-30地號稽查,現場見堆置塑膠板、水泥塊、紅磚、土石及窗框等,查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新興路232之10號5樓進行整修工程,並將拆除後之廢棄物堆置於前揭地點,致有礙衛生整潔。
- 處分日期
- 2025/01/1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食品加工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廠內作業程序係將原料肉品>攪拌機>水煮設備>冷卻產生成品肉羹,稽查時廠內作業廢水雖經濾網過濾後排放,惟過濾效果不佳,導致排放至廠外之廢水呈黃褐色且含有肉羹、油脂等殘渣且散發異味,排放口下方亦有大量肉羹殘渣沉積及油脂漂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道路側溝)。
- 處分日期
- 2025/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12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內壢段3070地號稽查,發現該址有堆置硬化劑空鐵桶(約40桶),經查係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BUX-7291)載運空鐵桶於該址堆置;本局於113年10月8日通知貴公司人員到局釐清,查貴公司將承接防水工程作業產出之硬化劑空鐵桶堆置於該土地,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5/0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2月1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新農街二段209巷62弄73號稽查,發現現場廢玻璃(R-0401)堆置區及產品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位置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5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定豐養豬場,查獲該場禽畜糞(R-0104)貯存區有禽畜糞未妥善貯存,導致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1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303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定豐養豬場,查獲場內豬舍未妥善清洗,導致異味產生及蚊蠅滋生,有礙附近環境衛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9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3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5/0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驗星翰國際有限公司報關進口貨櫃內裝物,其外觀廢水龍頭、廢蓮蓬頭、廢衛浴類等水五金及裝飾品類之廢黃銅金屬,夾雜廢塑、橡膠套件、包材碎片及少量廢印刷電路板碎片等非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進口應取得輸入許可文件,惟星翰國際有限公司未取得輸入許可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20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普忠路677巷89號稽查,查貴公司將公園景觀維護工程產出之廢木材(R-0701)放入碎木機破碎,破碎後產出之木屑作為有機質栽培介質原料,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編號二、廢木材再利用之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5/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1第1款
- 違規情節
- 變更負責人未於30日內提出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5/01/09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觀音區富溪段710地號等1筆土地;空污管編:H111HC1154-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故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即逕行施工(工程進度為地上體鋼骨結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觀音區草福段225地號等1筆土地;空污管編:H112HC1002-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故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5/0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桃市環排許字第H3020-07號),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於113年7月17日派員至貴事業廠內查核,查獲採樣井下方有一未登載槽體,且槽內裝有不明液體,貴事業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1-TD、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4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42-HC、營業大貨車)於113年9月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59-BK、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2526、營業大貨車)於113年9月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5-Q7、營業大貨車)於113年9月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710、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28-BH、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31-JD、營業大貨車)於113年9月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L-032、營業大貨車)於113年9月4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58-QD、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4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19-RU、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4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23-HK、營業大貨車)於113年9月4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49-TU、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5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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