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601 - 26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4/10/15
- 罰鍰金額
- NT$11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溪區瑞安路一段3巷72之3號廠房稽查,貴公司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豆干),查貴公司乳白色製程及清洗廢水流至廠內明溝,該明溝雖設有一水門,惟水門未能完全封閉,導致廢水由水門縫隙流出至廠外,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大漢溪),造成溪水產生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另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曾於113年4月19日、6月26日、7月8日、7月19日及9月3日限期貴公司完成改善,惟貴公司仍繼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此係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 2024/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向航空公司購買飛機機殼、零件及廢鋁料(廢鋁R-1304)轉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五:廢單一金屬(鋁)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J-061、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5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F-667、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5月1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00-HN、營業大貨車)於民國113年5月17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35-BK、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6月1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4-487、自用大貨車)於113年8月1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青平段224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寶中建設有限公司起造之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7日7時30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正進行灌漿作業,於周界可聽得噪音聲響,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2年11月1日府環噪字第1120297237號公告之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豐田段1462地號等1筆承造鴻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8日7時40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於周界外可聽得工區內傳來動力機具作業及敲擊聲響,現場人員於8樓進行批土作業並產生噪音擾寧情形,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3年9月3日府環噪字第1130241852號公告之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豐田段1463地號等1筆承造鴻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7日13時52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可聽得動力機具(鋸切、敲擊、搬運)等作業致噪音擾寧情形,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3年9月3日府環噪字第1130241852號公告之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豐田段1462地號等1筆承造鴻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7日13時54分至現場勘查,稽查時可聽得動力機具(敲擊、搬運、鑽孔、釘合)等作業致噪音擾寧情形,該行為已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3年9月3日府環噪字第1130241852號公告之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平日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與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及晚上六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以手持工具或動力機械等方式,從事吊掛、裝載、卸料、搬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3,35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5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為:懸浮固體28.8mg/L(標準:25mg/L);復於113年7月18日再度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為:懸浮固體41.8mg/L(標準:25mg/L)、生化需氧量28.7mg/L(標準:25mg/L),以上2次採樣檢測結果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58,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BOT計畫輸水管線設施工程,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26日接獲本市觀音區富林溪水質告警通知,遂通知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營運中心前往查察,發現富林溪從雨水放流口(RD07)有黃色泥水流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復於113年6月27日會同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營運中心前往督察,經查貴公司於113年6月26日抽除地下水過程所夾雜之泥沙從沉澱設備溢出,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富林溪)。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3年8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運作紀錄,貴公司於8月16日撥出計25公斤予「霖豐股份有限公司」,惟貴公司未於113年9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1個月之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核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成分含量95至100%之運作紀錄表(截至113年8月份)與現場結餘量共計50公斤相符,貴公司於113年7月現場有運作行為(使用、貯存),惟未能於113年8月10日前(假日順延至12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9月12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257328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有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場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399號]已於113年3月20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3年9月13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3年9月1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有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場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399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3月20日動工後至113年9月13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廢塑膠破碎再利用,現場設有破碎機3台其中1台作業中,查貴公司收受廢塑膠(代碼:R-0201)並進行破碎處理產出成品,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4之廢塑膠再利用管理方式,惟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民豐段632地號土地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場區出入口處因砂石工程車輛輪胎夾帶出之泥沙、泥土明顯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13年○月○日光輝字第○○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13年○月○日變更負責人,惟遲於113年○月○日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鋼鐵鑄造程序-鋼鑄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273-03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9月12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會同貴廠人員稽查時污染源E001、E002週波爐同時運作中,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不得同時使用;另污染源廢鑄砂回收區未列入許可證,前述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處理程序(M04)」(環空操證字第H6251-06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9月3日至貴廠督察,督察時M04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器(A402)壓降讀值超過壓力錶最大值100mmH2O,未符合許可操作條件20-50mmH2O之規定,未依核定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4/10/11
- 罰鍰金額
- NT$26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23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放流水水質化學需氧量為35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
- 處分日期
- 2024/10/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1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299)]及[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399)],於勾稽區間(勾稽區間:111年9月至113年7月)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13年O月O日光輝字第OO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文件,貴公司許可證登載之車輛[車號:OOO(變更後車號:OOO)]於許可證變更申請案核准前,即於113年O月O日逕自過戶予儒洲通運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龍潭區三元段546之1地號等3筆土地承造龍潭區富華街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22日13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施工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大園區菓林路378號對面空地「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市地重劃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3日(星期六)7時18分派員稽查,現場挖土機正進行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罰鍰金額
- NT$8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7日派員至永安橋巡視,目視茄苳溪有一涵管正排放黃泥廢水,經查貴公司將工區筏基內之廢水抽至工區外道路側溝排放,惟筏基沉澱效果不佳,該股黃泥廢水排放於道路側溝並續流至茄苳溪,造成明顯色差及污染,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茄苳溪)。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違規情節
- 依據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貴公司產出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399)、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代碼:C-0299)(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3年7月)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勾稽區間:112年2月至113年7月),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齋明街62巷95號稽查,臺端於該址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臺端將收受之廢木材(板)(R-0701)做為燃木鍋爐使用之燃料,惟臺端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4日派員前往本市龍潭區金龍段2020地號土地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土地燃燒廢木材、廢鐵等廢棄物,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133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1日(星期日)12時13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械(2台挖土機)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47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店鋪、事務所及工商服務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7日(星期六)1時10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手持工具進行版模釘合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手持工具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64,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2,4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3) 監測錄影及記錄:攝影鏡頭設置數量不足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9,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防塵網或稻草(蓆)有破損、毀壞或缺漏,致影響防制效果,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觀音區崙坪六路308之1號經營畜牧場(即弘揚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管理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12日派員稽查,查場內廢(污)水係採全量貯留,現場清點2間豬舍之實際飼養豬隻數約為335頭,屬於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飼養豬隻達200頭以上者),惟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5,0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係從事畜牧業(正揚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804-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0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場廢水收集管線脫落,導致畜牧廢水疏漏由雨水道流至場外溝渠,造成溝渠污染,且未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30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舊路里舊路坑4鄰40號之5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金屬表面 處理業,廠內設6座槽體,製程程序係脫脂>清洗>草酸>皮膜>清洗,其製程廢水貯存於廠內槽體,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貯留廢(污)水。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溪區瑞安路一段3巷72之3號廠房稽查,該廠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豆干),查該廠乳白色製程廢水及褐色清洗廢水流至廠內明溝,該明溝雖設有一水門,惟水門未能完全封閉,導致廢水未進入沉澱池即由水門縫隙流出至廠外,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大漢溪),造成溪水產生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請貴公司人員提供113年之運作紀錄表,現場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成份含量95至100,結餘量計59公斤;成份含量50至55,結餘量計22公斤;成份含量5至10,結餘量計137公斤、「氰化亞銅」結餘量計15公斤、「氰化鉀」結餘量計59.5公斤、「氰化銀」結餘量計9公斤,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3年9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113年8月份),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請貴公司人員提供113年之運作紀錄表,現場關注化學物質「氟化氫 (氫氟酸)」結餘量計125公斤,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3年9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113年8月份),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第2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請貴公司人員提供113年之運作紀錄表,現場關注化學物質「氟化氫 (氫氟酸)」截至113年9月19日,結餘量計75公斤,與運作紀錄相符;惟查貴公司於113年1月結餘量計125公斤,並於113年2月6日購入「氟化氫 (氫氟酸)」175公斤,當日結餘量計300公斤,以致結餘量達分級運作量以上(分級運作量300公斤),屬未依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內容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日查核關注化學物質「硝酸銨」113年8月份運作紀錄,截至113年8月31日結餘量199.89284公克,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於113年8月現場有運作行為(使用、貯存)未能於113年9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日查核毒性化學物質「氯」113年9月份運作紀錄,截至113年9月11日結餘量0公斤,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於113年8月現場有運作行為(使用、貯存)未能於113年9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運作紀錄113年8月6日與員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A39B9249)購買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濃度95-100%共計500公斤,並於同日使用500公斤,依據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公告「二異氰酸甲苯」分級運作量達500公斤,應申請登記文件後始得運作,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使用、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以本市八德區榮興段1920地號土地申請特定廢棄資源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桃園市政府於112年5月24日府環廢字第1120130808號函核定,另桃園市政府於113年8月27日府環海資字第1130234909號函核發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207號),合先敘明。二、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18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臺端未依規定於每月15日前完成前1個月(113年8月份)申報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13日北市水環字第1133004878號函表示,臺端以賣家「小蘇造園記(帳號:ydjingyuan002)」於蝦皮購物網站網站刊登販賣「24H 出貨驅蚊魔盒 驅蠅 驅蟲魔盒 驅蚊蒼蠅神器 廚房餐廳驅趕蒼蠅 母嬰寵物適用 驅蚊蠅 蒼蠅蚊子克星 驅蟲器 驅蚊器」之產品,惟查臺端未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再查該產品刊登內容涉及產品效能,且未登載該產品之廠商資料及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臺端刊登環境用藥廣告之行為,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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