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401 - 74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8804182)產出之營建混合物(R-0503)暫存於本市大甲區金華段967、968、968-3及967-8地號土地,惟經查貴公司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及廢棄物登載貯存地點未包含前揭地號土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R-0104禽畜糞、R-0122破殼蛋或孵化廢棄物、R-0908農業污泥及R-2401菇類培植廢棄包)再利用業務,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B9600759),經本局110年9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貴公司表示有收受及再利用製程有使用R-0908農業污泥,惟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貴公司110年2、4、5月皆未申報原料使用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7日20時30分派員至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341巷附近稽查,查獲○公司承造新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本局稽查人員開立「本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並交付予○公司收執在案。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惟本局再於110年9月7日21時整複查,違規情事○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核已再次(第2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本案違規改善部分:已於當日21時30分停止作業,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雅區從事土石加工,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土石加工業」,本局於110年9月3日稽查,查獲貴公司因地下水抽水管破裂,致產生逕流黃泥廢水並滲流至場外污染水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爰未符合3小時內通報情況,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1至臺中市外埔區大馬路稽查,貴場於該址從事畜牧業,路旁露天曝曬有礙環境衛生之物(牛糞),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1日14時30分派員至臺中市沙鹿區屏西路上稽查,現場查獲○○公司承造新建工程,施工作業時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周界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作業,產生之含油污水未經有效收集處理致污染水溝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10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作業,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A302洗滌塔洗滌液流率讀值為25.49m3/hr,已逾M03許可證核定範圍30~45 m3/hr之10%容許差值。(二)A302、A303洗滌液更換量水表共用,許可證核定每日記錄一次洗滌液更換量,惟自110年7月起未依規定記錄洗滌液更換量。綜上,貴公司顯未依M03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益德明科技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S2-6900車輛於110年10月12日14時37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16日20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育才路與環中東路三段巷口旁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勝美建設太平區育賢段二期拾伍層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1645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員工宿舍煮食及洗滌產生之食物殘渣油污未妥善收集處理致污染周界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0日22時1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環中東路三段與樹孝路115巷口旁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聚佳建設-育賢段一期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1693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本局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現場開立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貴公司立即改善,合先敘明。惟本局再於110年9月20日23時10分派員前往複查(第2次),上述違規情事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核已再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之規定。本案違規部分:現場已於110年9月20日23時50分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廢木材(R-0701)再利用作業,案經本局110年10月4日稽查時,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情事:貴公司於廠房外堆置廢木材約100公噸,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登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廢木材(R-0701)再利用作業,案經本局110年10月4日稽查時,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情事:貴公司廠房外堆置廢木材為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一廠)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2-00號),本局於110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無每日原物料及產品報表、污染源及防制設備維護保養紀錄、防制設備每日操作紀錄(流量計、用電量),未依許可核定項目落實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大甲廠)領有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15-02號),本局於110年8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大甲廠)執行稽查作業,發現E002噴砂機正常運作中,惟後端A002防制設備壓差計內無液體(水)且無壓差計刻度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大甲廠)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15-01號),本局於110年8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大甲廠)執行稽查作業,發現E401 PU浮筒作業區無每日檢查保養紀錄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大雅二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前揭製程設置許可證之污染源-熔解爐(電力)及壓鑄機皆正常運作中;惟查核當時,廠內前揭製程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該製程污染源之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 違規情節
- 宏昌生命禮儀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LU-9738車輛於110年5月25日14時26分行經本市沙鹿區中清路七段10號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10年9月15日,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大里區新仁四街6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前於110年2月17日9時43分派員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於周界外測得修正後均能音量為58.6分貝(音源:作業整體音量),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經限期改善後2次複查結果,均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本局已依法告處分在案,再於110年8月21日9時40分派員前往複查(第3次),於貴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1.9分貝(背景音量53.4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1.2分貝,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址於臺中市大甲區廠區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本局於110年5月26日11時整派員至貴公司廠區內稽查,發現貴公司有一收集廠內緊急處理廢液、清洗地面廢水及鍋爐冷凝水之溢流槽,惟該溢流槽未登載於上述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中,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25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社於廠區內從事燃燒木材,致產生大量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6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社於廠區內從事燃燒木材,致產生大量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3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置放含氨水成分之污泥因袋口未密封,且廠房為半開放式狀態,致異味污染物逸散至廠房外,本局於周界外聞有明顯阿摩尼亞異味,輔以五用氣體偵測器偵測到氨氣(NH3)數值,上述行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8條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0日22時1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環中東路三段與樹孝路115巷口旁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聚佳建設-育賢段一期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9中都建字第01693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詢問業者該廢棄物堆置來源及時間,業者表示係收受自本市重劃區建物拆除廢木材,因與原核准收受來源不符,已涉違反廢清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另現場未經申請,即逕行收受廢木材堆置貯存,已涉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設置防止飛陽、逸散設施,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規定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8月26日督察時,貯存處理電鍍製程廢水所產生污泥(A-8801)之太空包,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施工作業時未採取妥善防制措施致砂土等廢棄物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 違規情節
- 桐綺恩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165-X6車輛於110年5月4日9時19分行經本市西屯區環中路一段2490號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10年8月30日,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所有車號WP-390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9月23日14時44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WP-390車輛於110年9月29日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元皓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63-W3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9月27日14時49分至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0.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側溝內淡褐色污水殘留及膠羽狀生物附生,致異味散發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社收受事業產出之廢鐵並售予煉鋼廠作為鐵製品原料,經本局110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確認貴社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核准逕自進行從事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社收受事業產出之廢鐵並售予煉鋼廠作為鐵製品原料,經本局110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確認貴社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從事廢棄物(廢木材,代碼R-0701)再利用業務,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L01A0514),經本局110年9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查貴公司工廠110年1月份起至110年8月份,多筆申報營運紀錄資料未於收受廢棄物後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43號),經本局110年9月23日執行稽查結果,本局核准貴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無設有貯存場或轉運站,惟貴公司將廢木材堆置貯存於本市沙鹿區犁份東段885地號及886地號等土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25日前往臺中市大雅區忠雅段稽查,現場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經查涉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項目及缺失記點判定原則」共記24點缺失,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違規部分:本局於110年10月18日派員現場複查,已鋪設防塵網及車行路徑清理,爰不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採樣樣品經送本局環境檢驗科以毒性特性溶出程序(以下簡稱TCLP)取得萃取液,該萃取液中之各項重金屬檢測結果:總鎘:0.866mg/L, 總鉻:0.314mg/L, 總銅:0.380mg/L, 總鉛:6.35mg/L,其中總鉛濃度已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4之限值(5.0mg/L),判定所採集集塵灰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與該公司所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資料不相符,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承攬養護工程處路改工程,因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泥砂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1-00號),本局於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該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現場查核污染源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惟檢視現場污染源、防制設備操作記錄表僅有1月至5月,其6月至查核當日未有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1/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東二廠)領有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14-00號),本局於110年8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東二廠)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E102鑽孔作業區,新增雷鑽機4台,共計6台。(二)確認前端污染源運作中,後端防制設備A101旋風分離器,其壓降讀值為0立方公尺/分(許可核定範圍2.1-23.7立方公尺/分)。(三)確認前端污染源運作中,後端防制設備 A104洗滌塔廢氣處理量讀值顯示-6.8立方公尺/分(許可核定範圍138~689立方公尺/分);另洗滌液流率計已無刻度,現場無法判定讀值。(四)確認前端污染源運作中,後端防制設備A105吸附設備廢氣處理量讀值為-14立方公尺/分(許可核定範圍45~315立方公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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