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501 - 3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4/01/25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2月10日18時30分派員稽查,確有發現土堆堆置情事致污染道路,經查為貴公司整地時產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2年12月11日派員複查,現場已清理完成,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01/24
- 罰鍰金額
- NT$7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777-00號),經本局於112年11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65.5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1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4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后里區墩南里堤防路216號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914-03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38mg/L(限值:8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7mg/L(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8mg/L(限值:15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HP-3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所屬清除車輛HP-398於112年10月19日上午11時56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無貴公司前述清除車輛車號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41號),貴公司清除車輛屬環境部指定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環境部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所屬清除車輛HBC-3067於112年10月13日12時42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線西交流道」,惟查無清除車輛HBC-3067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三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1-00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6日派員督查,督察時製程正常作業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亦運作中,惟洗滌塔(A103)壓降40mmH2O、洗滌塔(A0105)壓降35mmH2O、洗滌塔(A107)壓降50 mmH2O,已逾許可核定範圍10%以上(許可核定條件10~30mmH2O)。另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每座活性碳吸附設備換碳量為3.8公噸/次,惟查112年2月、3月及4月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廢氣處理程序活性碳使用量為2.6公噸、1.8公噸及1.5公噸,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上開情事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進行打石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月9日13時58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查獲該公司之變質泡沫臘貯存區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19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員工未妥善整理致使燃燒灰燼散落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2年11月30日10時7分派員複查,現場地面已清理乾淨,爰此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555-ZE)於112年11月08日07時08分,行經清水區港埠路五段與三順路路口處隨意拋棄菸蒂,經本局清水區清潔隊攝影存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檢視113年1月5日相關攝錄影資料,臺端所有大貨車於113年1月5日21時3分隨意棄置廢木板及大量垃圾包於大安區清潔隊大門旁地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有機質肥料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廢棄物堆肥處理程序(M02,中市府環空操證字1424-00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7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定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112年7月11日督察時M02製程雖未作業,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除臭洗滌塔A003、A004運作中,經檢視「現場防制設施洗滌液流率讀值」與「防制設備檢查紀錄報表之洗滌液流率記載數值」不符,認定除臭洗滌塔操作參數洗滌液流率未確實記錄。(二)查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之定檢申報,貴公司P002排放管道於110年11月16日檢測,111年8月12日申報;P003排放管道於110年10月28日檢測,111年8月12日申報,兩處排放管道定檢皆補件中,惟111年定檢尚未完成補件審查,今(112)年亦尚未進行檢測,與許可證核定P002與P003排放管道其粒狀物及異味污染物等檢測項目應每年定檢一次規定不符。(三)112年7月17日督察時發現發酵作業區無操作紀錄,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預拌混凝土車及混凝土泵浦車)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2月18日23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960號對面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臺中榮民總醫院第三醫療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1中都建字第01096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宜欣里富宜路8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83-11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D02採驗水質結果,水溫檢測值:攝氏38.4度(限值:攝氏35度以下),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現場立即調整並於112年12月14日報本局查驗,經本局當場檢測放流水之水溫檢測值為攝氏28.8度,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登記資本額1億元,屬金屬製品製造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1月23日至本市大甲區中山路二段895號廠房(貴公司中山廠)督察,發現現場從事不銹鋼材料噴烤漆作業,並查每月產出廢漆渣(D-1701)等事業廢棄物約100公斤至200公斤,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月3日11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周遭有堆置耐火材原料及其廢棄物(D-0501)情形,惟現場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1月12日14時43分派員進行複查,現場已清理改善完成,爰此不再另行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作業時出入頻繁致地面油漬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CL-8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所屬清除車輛CL-88於112年10月26日上午11時26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無清除車輛CL-88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5)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55-03號),本局於112年12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確認貴公司112年1月至11月原物料報表,其中原物料十八醇使用量464.623公噸/年(核定用量420公噸/年)、正己烷58.806公噸/年(核定用量52.5公噸/年)、對甲苯硫磺酸使用量15.354公噸/年(核定用量13.4公噸/年)、丙酮使用量0.56公噸/年(核定用量0.5公噸/年)及甲基冰烯酸縮水甘油酯用量0.745公噸/年(核定用量0.005公噸/年),均已超出許可核定10%容許差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砂石場噪音超標限改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7,7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位從事畜牧業,本局於112年9月18日14時40分派員進行放流水採樣,採樣結果之懸浮固體物檢測值為:525mg/L(限值:150mg/L)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15mg/L(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依據貴場提供檢測報告(SS測值為:69 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73.2mg/L)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7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本局於112年11月22日16時40分派員至貴公司廠區周界外水溝稽查,溝內有水泥淤積污染水溝情事,經查為貴公司貯留區旁鐵皮破裂,致廠區原料疏漏至廠外水溝,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稽查時貴公司已配合清理溝渠,經本局於112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複查,溝渠已清理完畢,且後續鐵圍籬已修補,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經本局112年12月26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一廠111年12月至112年11月網路申報資料,該廠每月收受貯存廢塑膠(R-0201)約3600公噸,每月原料使用量約500-600公噸,經本局112年12月26日至貴公司一廠稽查,現場人員表示廠內貯存廢塑膠已貯存2年以上,再利用機構未於收到廢塑膠30日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9日10時15分派員稽查,現場從事CNC車床鐵件加工,廠房後方空地貯存區未妥善管理,致切削液流出及鐵屑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2年9月23日派員複查,現場已清理完成並覆蓋帆布,爰此不再令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HBD-5120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期間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所屬HBD-5120於112年9月28日下午1時36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查無貴公司前述清除車輛車號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且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金屬軋造程序(M0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80-04號),本局於112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運作中,A005空氣逆洗袋式集塵器集塵器壓降為80mmH2O(許可核定100~250mmH2O),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6號),本局於112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部份運作中,查獲違規事項如下:(一) MFA製程(查核時運作中):1.現場離心機為3台(許可核定2台)。2.離心機、回收設備及結晶槽設有管線將廢氣收集至防制設備,未核定於許可流程內。3.現場增設1槽DMF儲槽。(二) DST製程(查核時運作中):1.儲槽進料應為氫氧化鈉及甲醇,與許可內容不符。2.入料口未密閉收集。3.甲醇蒸餾儲槽現場為1槽(許可核定2槽)。4.現場增設1槽甲醇暫存槽。 上述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2月15日22時10分派員至廠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因煤碳操作作業過程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1款規定。 違規改善部分:稽查時現場已由貴公司員工開啟灑水設備抑制揚塵,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月3日15時整發現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五路與龍鎮二街交會處營建工地未妥善處理含砂量高之地下水,逕自排放導致污染道路側溝,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2年9月8日以DA/12/126/X4338報單號碼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SCRAP」1批,計4個貨櫃,重量為101,800KGM。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18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本市清水區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辦理現場查驗結果,該批出口貨物外觀為廢太空袋,夾雜廢紙、廢塑膠袋、廢塑膠管等雜物,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非屬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一般事業廢棄物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經本局112年11月1日中市環廢字第1120125325號函(裁處書字號:40-112-110001)依法處分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1月27日前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規定提出前揭廢棄物清運計畫,經本局核准同意後,依海關規定辦理廢棄物退關出倉事宜。惟經本局112年12月25日複查結果,確認貴公司屆期仍未提出廢棄物清運計畫,違規情形未完成改善,本局依法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堆置一般廢棄物(樹枝、樹葉及生活垃圾)致影響環境衛生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營業時產生含油污水未有效收集處理,致污染周遭道路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能妥善防範,致土石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30-00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P001煙道檢測作業,依據督察當日固定空氣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檢測報告,管道異味污染物P001排放管道排放濃度9,770(排放標準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另總碳氫化合物及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防制設備前端濃度71ppm,P001排放管道排放濃度419ppm,防制設備污染物削減率為0%,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30-00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督察時製程作業中,查今(112)年1月~7月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其中5月26日、6月2日、6月16日及6月27日活性碳吸附塔(A001)廢氣處理量1,229CMM,與操作許可證所載操作參數(A001:300-1,100CMM)不符,超過許可容許操作參數範圍上限1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2月30日2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場區內廢塑膠類暫置區管理不當起火燃燒,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1款及第3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人員於112年12月31日13時6分再次派員勘查,火勢已由轄區消防隊協助撲滅,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12月2日22時前往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於場內從事灌漿作業,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局於112年9月10日11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於工區圍牆旁查獲貴公司將工區內未經妥善處理之黃泥土水,抽取並溢流排出至區域排水溝,沿水路流至大里溪致污染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2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21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0年12月20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100143085號函核定旨揭控制計畫書(第一次變更)(定稿本),貴公司應依旨揭計畫內容實施。本局前於112年10月31日中市環水字第1120125375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2-112-100002)在案,並限期於112年12月19日前依規提送旨揭計畫相關之進度成果報告書至本局審查,惟屆期仍未收到相關資料,已違反土污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廠噴砂作業區產生之噴砂廢棄物,委託川和環保有限公司清除至臺南市更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再利用,已簽訂有廢棄物再利用合約,惟查該廢棄物管制遞送三聯單上之廢棄物代碼為廢噴砂(R-2410),清理方式為將廢棄物作為再利用之原料使用,核與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為噴砂廢棄物(D-2407),中間處理方法為固化處理內容不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111年12月17日及112年7月1日曾更換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使用後產生之廢濾袋,委由世和環保有限公司清除至倫鼎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該項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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