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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851 - 59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67-LTJ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1/01/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TJ-139(子車:2X-69,司機:鍾朝銘)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福興段7-2地號土地傾倒,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單據係從長增工程有限公司所載運,因長增工程有限公司非苗栗縣政府核准之剩餘土石方場,且土方單據未有載明處理地點,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1/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E-0217(109/1、109/5及109/6)、D-2527(109/1、109/5及109/6)、D-2601(109/1)及E-0222(109/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及109年7月、8月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每月月底及5日前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量及貯存量;另廠內產出之廢棄物E-0217、D-1599及E-0222等,查貴公司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項目註銷並經核准在案,惟廠內仍有上述廢棄物,且尚未完成清除處理,即進行刪除此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1/01/02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至貴公司所屬義新廠查察,經查240064製造程序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0501及D-0899廠內有暫存量,惟貴廠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申報管理系統申報廠內貯存;另查製程產出之廢油混合物,貯存區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2/3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於興建時尚未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即逕行施作。
處分日期
2020/12/3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大河派出所,查獲司機戴永光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EG-5760)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2/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林保泓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F-8223)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2/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力暘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等15戶住宅新建工程」,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0/12/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弘海建設有限公司等8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0/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317-5F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柴油車車號:AAG-562,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2.7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3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0/12/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4日派員至公司辦理「商喬企業有限公司等168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查核結果,發現該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二)裸露地表-實施面積未達一級標準80%;(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共計18點
處分日期
2020/12/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所屬苗栗廠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R-0401(108/7~109/2及109/4~109/6)、D-1703(109/3)、D-0299(108/9及108/11)、R-0401(108/6~109/6)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及漏申報產出量。 另查260005製造程序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C-0301),108年6月產出量10.335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最大月設計量8.5公噸)。
處分日期
2020/12/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台1線北上苑裡鎮苑港北上地下道 (苑裡國小陸橋)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9999(子車:75-AB,司機:葉鎧銘)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司機隨車攜帶之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產生源為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304巷,處理收容地點為榮大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處理(文件序號:109N0093-00000731),惟經司機葉○○承認其將上述載運之剩餘土石方清運至興燊綠能有限公司處理,顯然與所攜帶之證明文件不符。
處分日期
2020/12/29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所屬苑裡廠係屬工廠登記產業類別25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廠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另查廠內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爐渣,清除至廠區外,未依規定記錄清除日期、種類及數量。
處分日期
2020/12/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通霄鎮苗128縣道與台1線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7777(子車:HBA-6511,司機:蔡佳和)載運剩餘土石方,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2/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8233(子車:HBA-7665,司機:陳宏州)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福興段7-2地號土地傾倒,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單據係從長增工程有限公司所載運,因長增工程有限公司非苗栗縣政府核准之剩餘土石方場,且土方單據未有載明處理地點,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2/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行清運車輛傾倒水肥廢棄物,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2/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公義廠申報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於109年5月產出量1.8公噸,逾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產生量(1公噸)之10%,產出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於109年3月產出量0.74311公噸,逾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產生量(0.54公噸)之10%。
處分日期
2020/12/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蒸氣貯槽管線洩漏鍋爐洩放廢水,沿廠內雨水溝經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 疏漏至廠外道路側溝,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處分日期
2020/12/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109年6月迄今未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廢水進流水表、貯留水表、回收水表。
處分日期
2020/12/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至貴事業查察,經查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確實記錄,另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亦未依規定定期校正維護。
處分日期
2020/1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RY-006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450-TX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4711-N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MPF-113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運作污染通霄鎮大坪頂段107地號氮氣工廠部分土地土壤,業經本府109年12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083412B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AKV-9329,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1.3m-1,已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9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車輛(車號:4377-N7)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1月13日前完成複驗改善在案;惟該車輛於109年11月10日15時11分,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1.9m-1,仍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06年10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0m-1),複驗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821-B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19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23日派員至本縣頭份市正興路橋下空地巡查,查獲貴公司露天燃燒樹枝葉,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3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即逕行施作。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1831-YV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5803-NL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BCX-681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975-VS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污穢物(汁)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399-BXX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400-VB,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2.3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3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0/12/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編號:A403)109年8月13日至10月5日壓差記錄都在205-220毫米水柱高間,未符合許可操作條件(20-180毫米水柱高)。
處分日期
2020/12/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未依規定記錄。
處分日期
2020/12/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於109年2月間曾更換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使用後產出之廢濾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惟未提列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即逕行營運。二、袋式集塵器編號A005、A006、A007、A008及A009等產出非有害集塵灰,貯存數量分別約為410、860、760、5.5及390公斤,合計約為2425.5公斤,惟與每月申報產出量0.1公斤及貯存量5.4公斤不合,未確實申報每月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2/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08年2月更換廠內袋式集塵器之廢濾袋,且現場振動研磨機產出廢油泥,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違規情節
稽查時累計型流量計(放流水表)未能正常記錄放流水水量,亦未定期校正流量計,以維護其正常功能。
處分日期
2020/12/0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是日稽查該公司查有下列違反規定事項:1.該公司有收受廢塑膠(寶特瓶),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2.該公司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檢核許可,即收受廢塑膠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39條第1項規定。3.該公司收受之廢塑膠事業廢棄物其數量未上網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0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是日稽查該公司查有下列違反規定事項:1.該公司有收受廢塑膠(絲、杯架、盒、模塊等型態),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2.該公司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檢核許可,即收受廢塑膠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39條第1項規定。3.該公司收受之廢塑膠事業廢棄物其數量未上網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LQ-399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167-H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VH-077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FS-287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2/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BER-093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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