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951 - 60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167-H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BG-261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貴分局所屬西湖服務區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苗縣環排許字第00267-09號)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準用第14條之規定。查獲違規事項如下:1.廢水處理設施查有2條未經許可之蛇型活動軟管,用於抽取調整槽及備用水槽之廢水。2.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查有1未經許可之固定水管,抽引放流水至回收生態池排放。3.未經許可於放流槽添加氯碇。4.未依規定啟動操作污泥脫水機處理廢水污泥。貴分局所屬西湖服務區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苗縣環排許字第00267-09號)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準用第14條之規定。查獲違規事項如下:1.廢水處理設施查有2條未經許可之蛇型活動軟管,用於抽取調整槽及備用水槽之廢水。2.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查有1未經許可之固定水管,抽引放流水至回收生態池排放。3.未經許可於放流槽添加氯碇。4.未依規定啟動操作污泥脫水機處理廢水污泥。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廠內貯存廢磚、非有害集塵灰及廢鐵桶,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24日派員至貴企業社苗栗廠查核,查核當日現場未有任何原物料、污染源及防制設備等操作紀錄,後函請貴企業社於109年7月25日前(109年7月14日府環空字第1090044211號函),將107年8月迄今之相關紀錄函文本府環境保護局備查,貴企業社未依規定函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彭星維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612-R9)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煙囪排放口排放空氣粒狀污染物,經目測判煙結果不透光率約50%,且持續時間超過3分鐘以上,已超過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ARS-6192,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2.2m-1,已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12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0.6m-1)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查現場設置操作2台電爐,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鋼鐵鑄造程序,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19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周界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22,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限值1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不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化學需氧量為144mg/L(標準限值100mg/L)。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109年8月21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吡碇、三氯化磷』109年7月份之運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109年8月25日派員查獲貴試驗室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109年7月份之運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竹南分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二極體製造程序(M02)排放管道(P204)異味污染物採樣,現場查測洗滌塔A206現場設備無操作,入廠稽查發現研磨機區、烤箱機及化學檯區污染源皆操作中,且未於防制設施故障1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另操作紀錄報表與現場防制設備實際狀況登載不符。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所屬柴油車車號:738-UW,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1.7m-1,已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06年10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0m-1)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柴油車車號:6677-F7,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2.6m-1,已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3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270017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1504(109/1~109/2)、E-0217(108/12)、E-0221(108/10~108/12)、E-0222(108/12)及R-1305(109/7)製程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於109年9月17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179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6570 mg/L(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MPF-113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通霄鎮台1線北上(中油通利加油站旁)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A-5820(子車:40-HC,司機:田育恒)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司機隨車攜帶之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產生源為國際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處理地點為正和砂石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惟所攜帶之證明文件清運單位為廣保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而非上述貴公司所屬車輛,且證明文件無有效日期。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二廠執行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排放管道(P103)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12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103)排放口離地高度26.6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h≦50公尺,標準值2000」。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柴油車車號:4377-N7,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污染度達3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06年10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30%)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苑裡廠收受廢塑膠(R-0201),露天貯存於廠區後方空地,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於30天完成再利用;另未於通過可收受事業單位產出廢塑膠事業廢棄物檢核後,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對上開廢塑膠之收受日期、種類、數量、再利用用途、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等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管道(P001)檢測結果,硫氧化物濃度為98ppm(標準60ppm)、氮氧化物濃度為210ppm(標準180ppm),未符合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於槽窯設置另一緊急排放管道,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苗栗分公司製程產出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及廢橡膠或廢橡膠混合物,未核備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報109年7月貯存廢潤滑油0.1公噸及貯存廢水處理產出之污泥11.34公噸,及申報109年8月委託清理污泥20公噸,惟查廠內貯存約100個50加侖桶廢潤滑油及約70個太空包之污泥,與申報之數量無法平衡,顯有未依規確實申報廢潤滑油及污泥之產出及貯存情形;另前述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橡膠或廢橡膠混合物、廢潤滑油及污泥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42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採放流水檢測化學需氧量為1020mg/L,逾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核其廢水處理設備操作情形及廢水處理設施管線流向,發現浮除池設有2支回收管線,前述廢水管線流向及設施與廢(污)水排放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9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設置地下水管線用以稀釋廢水。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懸浮固體濃度為196mg/L(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為724mg/L(標準限值600mg/L)。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製程產出廢布,惟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而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MQX-303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999-JFJ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PVC粉倉庫增建工程」,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及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寶琳分公司龍騰廠109年7月產出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2.09公噸,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總產生量(0.084公噸)之10%。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8月20日稽查時,現場查核本營建工程已動工,未依規定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三義廠雖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可收受廢單一金屬銅料資格,惟未依上開辦法第5條規定向苗栗縣政府提出再利用者登記檢核申請;另製程使用砂輪機產出之廢砂輪片及熔解爐產出之爐渣等事業廢棄物,以太空袋及鐵桶盛裝貯存於廠內,惟未提列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96-LCK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BEV-986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BG-292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290-C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BCB-803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2713-M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KB-317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資料(故障)。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振動式袋式集塵器操作中,壓降監測儀器管線脫落,無法判讀壓降數據。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763-Q8(司機:田育恒)載運剩餘土石方於苑裡鎮水坡里水坡45-2號(林森國小前方小路)旁土地傾倒回填,經查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苑裡鎮中正里中正127-1號前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F-8100(子車:HBA-7688,司機:林育威)載運剩餘土石方,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南勢派出所,查獲游○○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EC-0312,子車:HAA1136)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後龍鎮西濱公路南下108.8公里處土地,查核該車輛並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頭份廠現場貯存有15桶廢液(C-0301),惟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及未設有災害防止設備;另現場有產出貯存盛裝油墨之廢空桶,惟未提報於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第 120 頁,共 2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