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01 - 10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11/2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社團法人中華莫英文化發展協會-綜合大樓新建工程,管編:P110PG1020-1、P110PG1020-2)
- 處分日期
- 2022/11/22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峰億畜牧場於111年10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現場原廢水收集與許可收集方式不同,發現面向大門左側有一收集池以泵浦管抽方式抽至原水池;另查南側逕流廢水收集管線與場內原廢水收集最終交會至同一管線,上述情形與許可操作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111年3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未於111年3月5日前完成到職訓練並將受訓證明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111年3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未於111年3月5日前完成到職訓練並將受訓證明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雲林縣西螺果菜市場進出車輛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087-RW)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4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2m-1之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所大貨車未加蓋網子垃圾飛出道路上之情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2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9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95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4060mg/L,標準: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貯存設施,未有收集或防止廢氣、惡臭等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受處分人發包之「大湖口溪南勢阿丹堤段改善工程(增辦)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P110P24020-2),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1年11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等缺失點數共20點,致影響防制效果,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1年9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5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210mg/L,標準: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雲林縣崙背鄉新庄公墓納骨塔新建工程,管編:P111PC1044-1、P111PC1044-2)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08月18日17時00分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周界未聞有明顯豬屎異味,查該場外牆亦無排放廢水至農田情事,該場採樣管排放之水色清澈,稽查時為雨天。2.查該場放流水量計,該場代表表示已故障半年未修繕(水量計無運作)。3.上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限期至111年9月1日前改善(通知書編號:1100543)。4.本局已當面告知該場代表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2/11/07
- 罰鍰金額
- NT$12,83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9月23日11時20分依陳情所指地點查察,稽查時發現農田內有豬屎水污染土壤情事,兼氣池外牆發現破損導致洩漏。2.經查該場廢污水洩漏至農田土壤,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向通報本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100813)。4.業者現場緊急封堵處理,並於期限內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2/11/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13日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至貴公司海豐廠(芳香烴三廠)執行設備元件編號4456XXX0203NLV02之淨檢測值13,376.6ppm(洩漏管制值為10,000ppm)、元件編號853AXXX0125NLO14之淨檢測值19,831.8ppm(洩漏管制值為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發包之「鴻達企業社餐廳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11P12001-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14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物料堆、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工地出入口未採行污染防制措施,稽查缺失共計34點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2/1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發包辦理「欣湛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10P11116-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14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工地圍籬、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未依規定設置防制措施,致影響防制效果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2點.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1月25日因故有廢(污)水溢流至公用雨排系統(本案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3小時內通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9月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發現貴場已於111年3月16日取得新畜牧場登記證(變更場名、負責人),依法應於取得新畜牧場登記證30天內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111年5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公司現場有廠內廢(污)水由雨水道排放之情事,其登記行業別為其他製造業(現場從事蒸氣製造及配送、蒸氣供應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2月1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會同貴院至放流口採樣,採樣結果如下:懸浮固體:60.6mg/L(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大貨車司○○及新藝林園藝代表○○至鹿寮派出所說明。2.大貨車司機表示○○所託將木製模具載運至崙仔橋由引薦人帶至傾倒地點○○與引薦人完全不相識○○也不知木製模具載運至此有何用途,僅知跟○○至傾倒地點放置木製模具,已於110年10月18日依法函送。3.據新藝林園藝代表○○表示因承攬該工程而清出木製模具,原先木製模具已由屏東里港陳先生載運部分,剩餘之木製模具○○○○索取。4.經查新藝林園藝未委託合格公民營處理機構,致遭非法棄置,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03月04日15時5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陳述位置(崙背鄉東興國小旁)發現一處工地,現場未作業,惟現場地面散落許多砂土。2.現場致電負責人,負責人表示明日會派人至現場處理。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併同法第50條,污染地面一道路、橋梁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2/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2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573mg/L,標準: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7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8月31日經本縣環保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47.5mg/L(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299mg/L(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7
- 罰鍰金額
- NT$19,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2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45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252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現場稽查,發現上開土地進行施工,致泥沙散布道路污染路面,已影響環境衛生,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進行告發。2.告知工程代表人,請立即將路面泥沙清除,確依環保相關規定辦理。3.確認後無誤簽名。
- 處分日期
- 2022/10/26
- 罰鍰金額
- NT$5,4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9月20日21時42分接獲消防局勤務中心通報,斗六市一般廢棄物掩埋場起火燃燒。2.本局於22時00分到達現場,目視燃燒物應為一般資源回收物且消防單位已於現場滅火作業,於22時47分控制火勢,接續灑水降溫避免復燃,初判燃燒面積約300平方公尺,高度10米。3.另現場使用挖土機具協助撲滅火勢,並由本局廢棄物管理辦理後續事宜。4.另有關該案露天燃燒之處,係為斗六市公所清潔隊所管理之一般廢棄物掩埋場,本應善盡管理及維護之責,惟其疏於管控未善盡管理之責,致發生火災乙事,導致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相關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全案並與斗六市清潔隊人員確認無誤,告知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至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不受理。
- 處分日期
- 2022/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04月12日20時27分至斗南田徑場查察,稽查時聞有些許酸臭異味,現場架設風速風向儀(西北風、0.5公尺/秒),沿線上風處巡查,行經大業路時嗅有明顯酸臭異味,至虎尾掩埋場周界巡視,於場後方堤防路接嗅有相同之異味。2.遂進虎尾掩埋場查察,該場內ZWS作業中,且異味明確,已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地1項第3款規定,依法告發。3.另查該場ZWS場區設有噴灑異味除臭劑,仍無法降低異味產生即逸散。4.現場要求裕山公司立即停止作業,並儘速改善,以避免異味逸散。5.本局當面告知該公司代表違反上述規定,如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2/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1年8月2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錄影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10mg/L,標準值45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60mg/L,標準值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16日至貴公司(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二路32、36號)稽查,查該公司110年與111年度鍋爐用水使用量登記表及欣雲天然氣用量記錄表,發現未有燃氣鍋爐之操作時數紀錄,另查該公司未針對P001、P002之採樣設施進行檢查及維護保養紀錄,並保存6年備查。上述事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一、今日為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查核,對象為OO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經查該公司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計畫書。前次提送日期為108年1月15日,依規定每二年應重新報請核備;另該公司於111年5月23日重新送審,已逾二年之期效。三、上述內容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及偵測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併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進行告發。四、本局後續將依規定函送陳述意見,請依期限提送陳述意見,如逾期未送視同放棄陳述資格。五、另請該公司留意相關證件及計劃書之期限,且勿再有逾期未辦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2/10/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8月11日15時52分會同金湖派出所員警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地點發現回填、堆置疏濬土方,經查為「109年台子村漁港及航道疏濬工程」所產生,據蚶仔寮萬善祠人員表示該疏濬土方係經雲林縣水利處同意就近提供,現場聯絡其承辦人員廖○○,其亦表示同意回填使用。 2.查該工程產生之疏濬土方,仍屬剩餘土石方範疇,現場兩位駕○○○○清運剩餘土石方至現場回填、堆置,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3.另現場疏濬土方挾雜蚵殼、養殖用網線、碎磚,將函請雲林縣政府水利處本權責妥善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2/10/21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1月27日12時01分接獲二崙消防隊通報,並於12時20分至現場會同二崙消防隊、二崙清潔隊及二崙分駐所員警查察,稽查時於二崙掩埋場內發現露天燃燒之情事,現場火勢延燒中,目前消防水車持續灑水滅火。2.據二崙鄉清潔隊隊員表示於11時40許發現起火燃燒並立即通報消防單位,起火原因不明。3.上述情事已產生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依法告發,現場告知二崙清潔隊班長並確認無誤,若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2/10/21
- 罰鍰金額
- NT$5,4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2月22日22時08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崙背鄉公所垃圾衛生掩埋場發現露天燃燒之情事,現場由崙背消防隊及清潔隊挖土機進行火勢控制相關作業,燃燒物為一般生活垃圾。2.於當時,露天燃燒一般生活垃圾,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該掩埋場人員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2/10/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11月13日時分,稽查時於二崙鄉公所一般垃圾掩埋場會同本局廢棄物管理科人員查察(於19時15分抵達),發現該地點有露天燃燒之情事(燃燒廢木材),燃燒面積約 立方米。2.經查該地點係為二崙鄉公所清潔隊所管理,其燃燒地點並發現有使用機具挖掘坑洞且有堆置之行為。3.本案稽查時該場未有相關人員在場,遂本局立即聯繫二崙消防隊前往撲滅火勢(20時04分撲滅),清潔隊相關人員於本日19時40分至現場會同並表示現場(燃燒點)因不明原因起火自燃。4.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巷第3款,本局依法告發(置放木材而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並告知環保相關
- 處分日期
- 2022/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2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33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2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4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29mg/L,標準值6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8月30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565mg/L(標準:150 mg/L) ,化學需氧量:1120mg/L(標準:600 mg/L),生化需氧量:232mg/L(標準:80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17
- 罰鍰金額
- NT$32,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1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8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97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發包辦理「寶鑫營造住宅新建工程62戶」(管制編號:P109P11165-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告示牌、圍籬、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計點34點。
- 處分日期
- 2022/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1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 檢驗值:102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14
- 罰鍰金額
- NT$34,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1年8月1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3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65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1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4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42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12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1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7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62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10/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8月1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95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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