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151 - 23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地面積水(3樓陽台)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底盤)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業者割草作業後,將割除雜草任意棄置,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7年5月31日11時15分(清除車輛車號:KEB-8300)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廢棄物,經落地檢查發現載運廢輪胎、混凝土及超過尺寸之廢塑膠管(150公分),未符合本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8款暨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二及五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09月12日23時13分前往苓雅區昇平街46號地點稽查時,發現恆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正使用動力機具(水泥車),從事連續壁灌漿作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8月1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承攬「高雄煉油廠五輕廢氣燃燒塔等及周邊管線拆售工作」(管制編號:E49B0164),產生廢耐火材(D-0501)108年3、4月,申報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惟未提報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9月19日派員由鳳山圳滯洪池向上游巡查,沿線河面漂有浮渣,循線往上游巡查至貴公司,發現貴公司廠內收集溝收集製程及清洗用水,流至集水池後排出廠外,循水路污染鳳山溪,貴公司未依規定將未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之製程廢液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969-XY)108年8月29日清運「台塑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至新竹縣「立州油脂有限公司湖口廠」(聯單編號:A340527510800052),惟前開聯單(聯單編號:A340527510800052)申報之清運機具車號為969-XY(頭車),未填寫實際附掛於頭車後之尾車(90-D2),申報資料與實際清運情形不符,亦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0月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135-Q5、KEF-6273)於7月、8月載運廢木材棧板(D-0701),惟上開清運車輛未於1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異常聯單數共計43張,如附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0月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271-T7)於108年8月12日至中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臨海廠載運廢油混合物(D-1799)(聯單編號E560009210800512),惟未於廢棄物出廠後2日內確認聯單申報格式、項目、內容是否相符(應申報為D-1801),並請求事業連線申報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連單接受,並向本局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曁「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1)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12月11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仁新段93-1、93、94及97地號稽查,發現該處遭堆置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復於107年12月21日會同仁新段97號地主巫信廷、巫信駿會勘,地主表示係委託吳○○所為,又於108年1月9日會同吳○○會勘○○表示上開廢瀝青混凝土刨除料,來源為貴公司承攬本市中山路道路刨除工程產出,惟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12月11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仁新段93-1、93、94及97地號稽查,發現該處遭堆置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復於107年12月21日會同仁新段97號地主巫信廷、巫信駿會勘,地主表示係委託吳○○所為,又於108年1月9日會同吳○○會勘○○表示上開廢瀝青混凝土刨除料,來源為貴公司承攬本市中山路道路刨除工程產出,惟貴公司未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月底前連線申報前季再生資源收受、貯存、回收再利用情形及再生產品名稱、數量、營運狀況等資料,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8條暨「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四(三)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復於09月26日14時35分派員至貴事業部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一路石化一橋,廠區北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正在燃燒且產生明顯火焰及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甲烷汽提塔(編號:V-1405),因製程不穩定而系統高壓導致安全閥跳脫,製程內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金爐)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中庭內花台)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地下室停車場內水溝)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之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道路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之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之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道路、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申報108年9月份之病媒防治施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9月23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展延暨變更,案附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唐○○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唐○○於104年3月1日自貴公司退保,復於104年11月5日加保,惟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受益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執行清除作業,未進行網路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與益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清除、處理前未簽訂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義大亞洲廣場商業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表7-2-1環境監測計畫表執行每年4次之地面水監測(監測地點:沉砂池出水口;監測頻率:降雨量>10mm並於降雨開始24小時內完成採樣)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12日7時40分前往高雄市岡山區前鋒路286巷32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上述地點堆放鋼瓶,且有三氯化硼氣體外洩,於貴公司周界外明顯可聞到刺鼻臭味,足以引起厭惡及不良情緒反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場區周界外發現目視範圍內清楚可見明顯粒狀污染物,嗣進入查察,稽查發現場區內露天燃燒廢木材、樹枝,現場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場區周界外發現目視範圍內清楚可見明顯粒狀污染物,嗣進入查察,稽查發現場區內露天燃燒廢木材、樹枝,現場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108年5月27日至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3)排放管道(P301)戴奧辛檢測稽查,依「排放管道中戴奧辛類化合物採樣方法(NIEA A807.75c)」測定,檢測結果戴奧辛經含氧校正後之平均濃度值為0.115ng-TEQ/Nm3,超過「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戴奧辛之排放標準值為0.1ng-TEQ/Nm3及貴廠戴奧辛環境影響評估值為0.11ng-TEQ/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本局人員檢視照片中廢氣燃燒塔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汚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08月30日14時17分派員至貴廠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廠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係所屬廢氣燃燒塔(編號:A024)所排放,經查因觸媒裂解程序(編號:M33)未飽和氣體單元於是(30)日起爐過程中,去丁烷塔(E865,V-2300)於13時39分塔頂出口管線疑似阻塞致管內氣體壓力上升(氣體膨脹),導致安全閥(編號:PSV-2678A,B)跳脫,管線內氣體排放至上開廢氣燃燒塔燃燒,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致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9日15時30分至貴公司二十一廠(管制編號:E49A5692)稽查,於廠區外之楠梓區創意南路上聞到明顯異味,循線至廠內查核,發現異味來源係自貴公司二十一廠廢水收集處理設施,上揭設施產生之廢氣異味未妥善收集致逸散至空氣中(含周界外),前述行為已造成空氣污染之事實,並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9月26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Z6-186)車身未標示正確之清除許可證字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08年8月26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變更,貴事業負責人方景弘身分證字號變更換發,未於變更108年4月9日後30日(108年5月9日前)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提出變更申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專責技術人員○○於108年8月5日離職,貴事業遂於108年8月26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變更申請,惟未於專責技術人員離職日起後15日內指定代理人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另於108年8月5日另聘方少謙擔任,惟未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清除車輛(KEB-8681)108年4月15日過戶於「群宏交通企業有限公司」,已非貴事業清除車輛,顯與原清除許可文件(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9號)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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