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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051 - 23100 筆)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17號從事有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液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532-05號),貴公司於108年10月25日圓高市環字第108102501號函申報廢液焚化處理程序(M02)焚化爐監測結果,該製程焚化爐監測結果申報不符「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8條規定,未於每月15日前申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2月26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林榮太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60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2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陳忠賢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43mg/L(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918mg/L(標準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90.2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1月4日函敘及,位於本市三民區澄清路788號(三民區澄東段8地號等13筆)蘇水生自用農舍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工務局108年11月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3650-1號拆除核准函), 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8E53030-1)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1月4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三民區澄清路788號(三民區澄東段8地號等13筆)蘇水生自用農舍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工務局108年11月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3650-1號拆除核准函),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8E53030-1)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固定污染源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22)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不符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23時20分派員前往本市小港區港和段一小段158-3等地號(港信路與小港路交叉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工地使用兩台混凝土車及一台混凝土幫浦車等動力機械進行樓板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23時20分派員前往本市小港區港和段一小段158-3等地號(港信路與小港路交叉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工地使用兩台混凝土車及一台混凝土幫浦車等動力機械進行樓板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本局通知期限(107年11月22日)前提送「宜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高雄市仁武區竹園段1352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污染控制計畫,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廢棄馬桶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2號從事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2),於本年10月1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LV326B-F01,流體組成:丁二烯,檢測值:38,188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車道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竹節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椰葉凹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碗)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保麗龍)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07年至108年期間多次清除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彈藥庫之廢爐碴,惟其均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當日採集現場廢爐碴1組樣品送驗分析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檢測結果重金屬之鎘、銅、鉛均超過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之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無登載相關廢棄物轉運站或貯存場,惟其逕行將廢爐碴貯存於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土地,明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19日派員至貴廠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ABS)化學製造程序(M02)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Z2102-2-LF01;洩漏淨檢值:30360.1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物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6)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洩漏超標之設備元件淨檢值臚列如下:(一)元件編號:LY-327V06,洩漏淨檢值:40745.68ppm。(二)元件編號:LY-328F04,洩漏淨檢值:4899.69ppm。(三)元件編號:LY-329V06,洩漏淨檢值:7060.82ppm。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於本年10月4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2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1.編號:GA-461B-N02,流體組成:抑制劑,檢測值:2,075ppm2.編號:GA-461B-N09,流體組成:抑制劑,檢測值:2,604ppm3.編號:GA-406B-N06,流體組成:苯,檢測值:22,075ppm4.編號:AR-401-N18,流體組成:苯乙烯,檢測值:29,990ppm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7月25日派員至本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397巷16號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至108年4月間進口廢塑膠尚未取得再利用資格,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督察查,貴廠皮革整製程序中,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30公噸,惟查於107年7月、8月、12月及108年5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44.75、46、40.23及42.69公噸已增加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之百分之十,另廢氣處理程序中,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002公噸,惟查於108年1月至6月申報產出量亦增加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之百分之十,貴廠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督察查,查貴廠有機性污泥(D-0901)產出貯存情形,現場廢棄物貯存區貯存21袋太空包,每包約750公斤共貯存約15.75公噸,惟查108年7月份申報貯存量為70.46公噸,且貴廠108年8月份至今未清運污泥,貴廠未依規定正確申報有機性污泥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7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已於106年8月30日登記解散(歇業),惟仍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繼續營運,未依中央主管機關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定格式,填具事業基線資料調查暨列管判定表向本局申請解除列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7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表示反射爐及靜置爐產生之金屬冶煉爐渣(D-1201)置於現場儲存區,後續待回迴轉爐自行再利用,惟未於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廠內再利用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7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金屬冶煉爐渣(D-1201)儲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7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再利用登記檢核,惟仍收受廢鋁進行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20日22時50分前往本市鳳山區國慶十一街前空地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宮於前揭地點放置6台鐵籠車及堆置金紙於地面進行焚燒金紙行為,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大榮畜牧股份有限公司畜牧場及煌家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0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大榮畜牧股份有限公司畜牧場及煌家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0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4月2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4月至108年2月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鋅(R-1303)為廠內再利用,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廠內再利用之處理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月至7月廢鋅(R-1303)未依規定申報廠內再利用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C-0120)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0月2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路竹區復興段705、706、707、708、709、755等地號6筆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0月23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54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0月2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路竹區復興段705、706、707、708、709、755等地號6筆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0月23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54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未取得相關許可執照,於蝦皮拍賣網刊登環境用藥廣告「澳洲Aerogard1防蚊液噴霧式」。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未取得相關許可執照,於FaceBook網站刊登環境用藥廣告「日本VAPE未來150日電子驅蚊器及補充片」。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9月16日未具文號申請書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負責人,案附高雄市政府108年6月20日高市府經商工字第10852427800號函,負責人變更為「林O鍊」,惟未於變更(108年6月20日)後30日內(108年7月20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空污-違規行為屬實,逕行告發)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22日10時12分即到達現場稽查,於周界產業道路巡查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且發現於該址鏵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阿蓮區港後134-16號)空地內有二位工人正在露天燃燒廢棄物,未設置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現場全程錄影存證,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1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製程M02區起火燃燒,產生大量黑色粒狀污染物濃煙,散布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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