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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251 - 23300 筆)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4年1月起陸續有運送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酐」100公斤以上之情事,但未依修正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設置丙級專責人員。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0月1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R-1702)108年3月至5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板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輪胎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台端(即長興環保企業社)108年9月2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展延併變更,案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08年2月14日換發,住址變更為高雄市仁武區五和里16鄰永昌一街54巷23之10號),惟未於變更(108年2月14日)後30日內(108年3月14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即長興環保企業社)108年9月2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展延併變更,案附申請書敘及清除車輛(775-T7)已於107年12月5日售出,並檢具107年11月15日汽車買賣合約書佐證,故該車輛已非屬許可之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28)儲槽(編號:LY-107/LY/108)管線施工導致出口氣動閥異常遮斷所造成M04製程跳車將廢氣導至廢氣燃燒塔(A201)處理,故該次使用廢氣燃燒塔處理廢氣程序不符本局106年8月1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636009800號函(諒達)所核定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內容之使用條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239-U2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56%,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17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貴公司工廠後方排水溝發現有3股管線排放乳白色廢水,現場立即採集水樣送驗;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大理石裁切加工作業,其製程略以:1.大理石、2.裁切、3.加工、4.成品,其裁切加工作業產生之乳白色廢水經收集至廠內後方以簡易沉澱池處理後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區外排水溝,稽查時共有3股未經許可排放口正排放乳白色廢水,本局分別於其中2股量測廢水量分別為A點平均排放量為24.9噸/天,B點平均排放量為4.6噸/天,合計每日廢水排放量為29.5噸,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其他工業(石材製品製造業),惟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且無工廠登記證,屬違章工廠,現場已請貴公司立即停止排放,並經本局複查貴公司已於108年9月10日17時10分停止排放。另查貴公司當日所排廢水經檢測結果,其中懸浮固體(SS)為306mg/L(最大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上開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部分,已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無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部分,亦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符合同法第73條第1款所稱「情節重大」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2月12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立德路185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鐵(R-1304)貯存容器及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廢切削油(液)(D-1704)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油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5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鳥松區美山路70巷橋旁箱涵有乳白色廢水排放,經沿線巡查發現係由貴公司美山廠排放,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食品加工作業,其清洗機台(具)廢污水經油脂分離槽後未妥善處理,直接排入廠前水溝流入鳳山圳(美山路70巷箱涵),惟廢液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復於108年9月25日接獲民眾陳情並派員稽查,發現本市鳥松區美山路70巷橋旁箱涵有廢污水自排水溝渠排入鳳山溪(水面呈現白色及黃色混濁狀),經沿線巡查發現係貴公司(麵包食品業)清洗廠內作業區地板之廢水,經油脂截流槽(效果不佳)後未妥善處理,直接排入廠前水溝流入鳳山圳(美山路70巷箱涵),惟廢液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30日10時55分至本市美濃區吉東段423地號查證,配合當地員警於前述地號土地查獲駕駛潘○○駕駛車號KEF-8508貴行所有之抓斗車,載運由本市大社區農地整地所產出之廢樹枝至旨揭地點,因該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竹節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塑膠袋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地面)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箱涵)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斑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輪胎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0月1日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案附資料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陳○○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陳維仁分別於106年8月9日至106年8月26日、107年1月2日至107年1月5日、108年2月15日至108年2月23日投保於「宜聯企業行」,顯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消防局通報,本局於108年10月6日21時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54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大業南路54號前,廠區北側)發現廠房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金屬軋造程序(編號:M01)生產過程中,高溫短料件金屬製品因作業過程操作不慎,掉落至冷卻床下方,接觸設備上之潤滑油,導致起火燃燒,惟未設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9/10/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片,經檢視影片確有大量粒狀污染物(灰白煙)逸散情事,本局於108年10月6日14時2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小港區中鋼路1號)稽查,經查發現係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編號:MY1)於108年10月6日13時41分輸送帶設備疑似鐵板滑脫磨擦輸送帶(橡膠成分)導致起火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更換裝卸濾袋工作物作業時,並無採取適當防制措施而未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廠外污染空氣。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18日派員督察,查核該公司T01-9快速過濾pH調整槽約1~2週更換濾棉,惟更換時未記錄,另107年12月及108年3月T01-10活性碳吸附槽有更換活性碳粒(每次750公斤)亦未依規定按次記錄,前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8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福祥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124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08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黃阿興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61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0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至高雄港63號碼頭集中查驗區會勘,發現貴公司報運進口貨物「Silicocon及Notebook computer…等 」一批(報單號碼:BD/08/294/A2186),查驗結果為廢電腦(E-0214)、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等,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混合五金廢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貨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4月25日委託建平通運公司清除事業活動產生一般性垃圾(D-1801)、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廢布(D-0803)及廢紙混合物(D-0699)至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聯單編號:S220115410800327),經該廠平台檢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83ppm)超過標準值30ppm,違反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16款規定予以全車退運(車號:KLD-887),惟查貴公司委託清除該批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5月6日委託運鴻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廢紙混合物(D-0699)、事業活動產生一般性垃圾(D-1801)至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聯單編號:S220164510800008),經該廠平台檢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73ppm)超過標準值30ppm,違反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16款規定予以全車退運(車號:Z3-602),惟查貴公司委託該公司清除該批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證(編號:99663813),登記資本額、行業別分別為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整、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另廢磚及混凝土於廠內進行再利用,應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證(編號:99663813),登記資本額、行業別分別為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整、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石製造景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消防局火警通報,本局於108年09月26日21時36分派員前往貴廠(地址: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判定位置:工業一路9號前,廠區西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廠鍋爐汽電共生程序(編號:M09),因進行檢修作業,製程內破碎機(編號:E111)至日用煤槽(編號:E112及E113)中間之皮帶輸送機 (編號:SW9309)內煤灰,疑似蓄熱高溫起火燃燒,致產生出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09月03日15時45分至旗南三路127號工廠旁農田巡查,稽查當時,發現空氣中飄散塑膠異味之情事。2.入前述127號工廠內查察,該廠內塑膠熱熔生產線之電源控制電箱開啟中,現場人員表是因該工廠要搬遷,所以再製塑膠射出口需加熱方可拆卸機器,導致熱融塑膠異味逸散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情事。3.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30日至貴公司進行申請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變更一案核可前現勘時,經查貴公司108年1月至7月放流口水錶抄錶紀錄,發現於108年6月11日、13日及108年7月3日、19日之放流水量依序為319(立方公尺/日)、273(立方公尺/日)、275(立方公尺/日)及350(立方公尺/日),已超過許可文件核准排放量(272立方公尺/日)。前述行為未依核准登記事項運作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8年1月2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高雄市小港區天池路1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中總有機碳149(mg/L),不符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5條所定之標準限值4(mg/L),本局另分別於同年2月26日總有機碳0.7(mg/L)、3月13日0.5(mg/L)、4月2日0.6(mg/L)、4月17日1.1(mg/L)、5月6日0.3(mg/L)以上6次平均仍超出標準值4(mg/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於貨櫃清洗區旁、有機性污泥(D-0901)貯存於廢水處理區旁、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貯存於貨櫃修理區旁,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貯放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垃圾子車周圍散落數袋垃圾,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之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貯存容器未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委託清理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有7張聯單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108年8月2日、108年8月3日、108年8月4日、108年8月20日前)完成廢棄物處理(聯單編號:E560119710800562、E560119710800563、E560119710800567-E560119710800570、E560119710800607,共7張),6張聯單自處理機構收受廢棄物後,已超過30日仍未顯示已處理完成(聯單編號:E560119710800571、E560119710800593、E560119710800594、E560119710800597、E560119710800598、E560119710800615,共6張),貴公司未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在35日內向本局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四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12日函附資料所示,貴廠108年4月燃煤飛灰(R-1106)、108年2月至108年4月燃煤底灰(R-1107),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107年8月至108年8月廢電線電纜(E-0201)、有機性污泥(D-0901)及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D-1399)有申報貯存量,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上開廢棄物,另該廠銅及其化合物(C-0110)、鉻及其化合物(C-0104)、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等廢棄物貯存區已作為產品倉庫,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儲存場位置不符,惟未向本局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蒂頭)。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桶蓋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孑孓。(大花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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