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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共 4,79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01 - 750 筆)

處分日期
2022/02/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0年12月1日籍111年1月6日收受基隆尊弘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420003-B2-2、420007-B5),但收受期間內該項原料並未登載於現行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事實明確,故逕行處分。
處分日期
2022/02/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110/01/26 10:00-10:35 E121.73131 N24.66008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6日派員前往本縣冬山鄉梅花路744巷100弄80之1號(該公司)稽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周界外判定聞有明顯有機溶劑(香蕉水)異味污染物之情形;另會同該公司廠方人員確認進行木門板有機溶劑(香蕉水)噴塗作業,雖裝設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水簾式水洗設備),惟抽水馬達故障,無法將異味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異味污染物逸散於周界外之情事,現場為靜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於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吉祥路、公園路、文雅路、新興路及青雲路二段等道路定著物上,於道路範圍內未經許可以鐵絲繫掛廣告物(面積為大於A1紙張大小,共25面)於路燈桿,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0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至位於員山鄉三鬮段大三鬮小段100-236地號包裝水水源稽查採樣,該水源水質經檢驗結果大腸桿菌群65(CFU/100mL),未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所訂最大限值50(CFU/100mL)之規定,核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宜興醫材生技有限公司領有本縣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該公司負責人黃○○於111年1月17日至本科說明○○承認蝦皮帳號:andyhunag1104為該公司所有,並刊登「【領卷免運 假日正常出貨】174T殺蟑凝膠餌劑 全新上市 174T螞蟻藥 加送20個專用安全餌劑盒 殺蟑除蟻一次搞定」及「【領卷免運 假日正常出貨】附贈20個安全餌劑盒 174T蟑螂藥 10g 殺蟑 除蟑 剋蟑 滅蟑 效果佳 一點絕對輕鬆」,刊登內容「一次投放:專利引誘配方,頭放滅蟑效果立見...」及「四重殺絕:全網連根拔起,核已涉及誇張效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0
罰鍰金額
NT$13,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冬山鄉武淵二段269地號),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准文號:110年8月18日府授環水字第1100026028號)在案,經查貴公司未依核准計畫內容設置擋雨、導雨設施及沉砂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7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0
罰鍰金額
NT$2,60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地址: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36號)從事水泥製造作業,違反規定時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在案(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094-01號),惟貴廠於廠區外(寶虹水泥公司廠區)逕自設置一沉砂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將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及逕流廢水,經沉水馬達及專用管線繞流排放至承受水體(林吉記圳),且其排放水質經現場量測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11.28,限值:6~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2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之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09
罰鍰金額
NT$7,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員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於110年12月2日派員稽查,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25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704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2/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駕○○(即世昌菓菜行)載運生雞糞,未隨身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經農業處確認亦無本縣核准之雞糞清運聯單,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款之規定,逕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2/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經調閱110年10月26日於本縣礁溪鄉忠孝路與公園路口監視錄影資料,發現該公所派員於是日7時32分至該路段使用吹葉機從事環境清理作業行為,核已違反本縣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禁止從事之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2/07
罰鍰金額
NT$2,26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第二廠從事造紙作業(行業別:造紙業-使用廢紙為原料未達60%以上者,地址: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二結路六三號),於108年7月26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234mg/L,最大限值:16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查本次違反之日起1年內已違反同一條規定2次,依同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認定為情節重大。
處分日期
2022/01/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2月29日派員至宜蘭縣冬山鄉八仙一路XXX號旁(地段號:八仙段XXX地號)稽查,現場堆置約10立方公尺之營建裝潢拆除修繕廢棄物,查該廢棄物係由OOOO有限公司承攬宜蘭縣羅東鎮XX路XX號住宅營建、裝潢、修繕工程作業後所產生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惟該址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6
罰鍰金額
NT$1,348,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五號)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宜縣環水措字第10118-03號)在案,廠內廢水(含逕流廢水)採全回收方式處理,因廢水處理設備中T01-2沉澱池容量不足致池內廢水溢流疏漏排放入廠區截流溝疏漏至豐祥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31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惟貴公司於疏漏事故發生時,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致使該股廢水疏漏污染水體,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廠外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1.12、懸浮固體:245mg/L,最大限值:50 mg/L),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6
罰鍰金額
NT$323,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57號、59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宜縣環水措字第10195-06號)在案,廠內廢水(含飛灰、爐石、底渣之逕流廢水)採回收方式處理,因廢水處理設備中T02-01沉澱池容量不足致池內廢水溢流經廠區逕流廢水排放口(RD04)排放至豐祥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26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廠外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0.12、懸浮固體:115mg/L,最大限值:30 mg/L),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至宜蘭縣羅東鎮北成段665地號複查,現場雜草未清理改善完成,經量測仍超過60公分,違反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食品製造業),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於110年9月底前至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完成申報110年1月至6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資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3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1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飯店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於110年9月底前至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完成申報110年1月至6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資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31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1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2月21日稽查發現,臺端於壯圍鄉復興村紅葉路三段89號(壯圍鄉壯濱二段1056地號)現場堆置約8公噸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臺端表示該廢棄物為所屬垃圾車(車號:KEA-6000)由台中武陵農場載運至該處堆置,計有2車次,原要運至利澤焚化廠,因本縣不收縣外一般事業廢棄物,才運至該處堆置,惟臺端未取得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許可,將收受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任意堆置貯存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另經查臺端於110年2月3日經本局稽查發現同樣違法貯存廢棄物於壯圍鄉復興村紅葉路三段89號,並依法裁處在案,此後該處非合法申請地點,經多次遭附近民眾陳情違法貯存污染環境之情事,雖無發現違法堆置情形,現再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違法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98,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3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15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855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水泥乾式製造程序,水泥旋窯及預熱機排放管道(編號:P002)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項目氣狀污染物氮氧化物,連續6小時「自110年9月29日8時(含)起算」所有有效監測數據之算術平均值為694ppm,已超過宜蘭縣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400ppm),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印刷作業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申請並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始得為之。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24日派員至該廠稽查,發現該廠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廠內進行氨氣輸送管線整修作業時,未裝置有效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管線內氨氣洩漏逸散至周界外,明顯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貴機關(地址:宜蘭縣三星鄉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係屬矯正機關(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宜縣環排許字第10460-00號)在案,惟貴機關因廢水處理設備中曝氣池曝氣不足,未經核可逕自增設一座鼓風機逕行操作,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致使曝氣池底泥擾動,造成系統內污泥隨單元流程排出放流口,進入張公圍排水,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蘭陽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110)年11月25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其水樣水質經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60mg/L,最大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1310mg/L,最大限值:100 mg/L),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9條準用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自來水管配管工程作業(作業地點:本縣五結鄉利工段186-44地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8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配管工程作業過程中,因未設置有效容積之沉沙池,將工地內作業中未妥善處理之營建廢料及污泥(混濁黃色污泥水)逕自排放棄置進道路旁雨水溝,經利澤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07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池製造作業(地址:宜蘭縣冬山鄉三奇村龍祥八路二號),經查貴公司於110年7月4日凌晨因製程廢水攔汙柵阻塞致該股廢水溢流至廠區逕流廢水截流溝經逕流廢水排放口(RD09)疏漏排放至龍德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且該股廢水經現場量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小於4(第1次pH:2.7、第2次pH:2.7),另經取樣送驗(鉛:1.45mg/L,最大限值:1.0mg/L,屬環保署公告之有害健康物質第5項物質、化學需氧量:106mg/L,最大限值:100mg/L)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6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3小時內(依據貴公司改善完成報告事故發生日為110年7月4日)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該行為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8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8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800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1/14
罰鍰金額
NT$1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雖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軋造程序(編號:M01),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22日派員現場查核,貴廠防制設備文式洗滌塔(編號:A001)現場儀表pH值顯示為3.07與許可內容(操作條件pH6.0-8.0)不符;另於污染源壓延用均熱爐(編號:E001)至防制設備文式洗滌塔(A001)間廢氣輸送管線破損未密閉,無法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並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周界外目視判定有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至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屬廢棄物清除車輛(車號:KEJ-2298),本局於110年12月2日執行IWMS系統勾稽異常查證作業,確認該車輛於110年10月22日及25日自產源清運廢棄物,其清除處理聯單與GPS裝置軌跡不符,未送達再利用廠而先至貴公司龍德廠車輛停放處,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針對貴公司排風設備發出之整體音量稽查,因110年11月5日量測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於110年12月10日周界外複查量測場所整體均能音量為62.4分貝,仍未符合營業場所第3類噪音管制區晚間管制標準(57分貝)。
處分日期
2022/01/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稽查蘭陽營造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國立宜蘭大學城南校區溫室建設工程」(管制編號:G110G1Z186-1),現場施工中,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查核情形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理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二、拍照存查。
處分日期
2022/01/13
罰鍰金額
NT$5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牧場從事豬隻養殖作業(飼養地址:宜蘭縣冬山鄉福山段1110、1111及1115地號等三筆土地),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02039-04號)在案,惟經查臺端於清洗豬舍時將其過程產生未經處理之製程廢水(含豬糞尿及飼料等廢水)經由豬舍內以專管連接至雨水溝經由魚池排放至承受水體(冬山河流域-冬山河支流舊寮溪太員八寶湧泉區1-2小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24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之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25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80-W7),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覆網破損未能有效覆蓋車斗。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25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S-083),行經耕盈行砂石場出入口前,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30日派員會同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至貴機構聯合稽查,貴機構設置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飲水機)於109年3月4日起即未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該執行抽驗臺數之比例為八分之一),並作成紀錄揭示,以備主管機關查核,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以罰鍰,並限期於110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申請許可或登記文件,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公司於該地堆置逸散性物料,經測量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惟該公司並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稽查偉唐營造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宜蘭縣「礁溪鄉四城都市計畫2號道路新闢工程」」(管制編號:G109G54012-1),現場施工中,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查核情形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周界,及部分圍籬種類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廢水,記缺失4點。二、拍照存查。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99,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稽(複)查清石營造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冬山鄉丸山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管制編號:G109G88001-1),現場施工中,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複查情形如下:(一)第七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第十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造成工地外道路嚴重污染情形)二、拍照存查。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五號)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宜縣環水措字第10118-03號)在案,廠內廢水(含逕流廢水)採全回收方式處理,因廢水處理設備中T01-2沉澱池容量不足致池內廢水溢流疏漏排放入廠區截流溝疏漏至豐祥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110)年7月23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惟貴公司於疏漏事故發生時,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致使該股製程廢水疏漏污染水體,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廠外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2.27、懸浮固體:50,700mg/L,最大限值:50 mg/L,超標1013倍、化學需氧量:828mg/L,最大限值:100 mg/L),嚴重污染水體水質,屬情節嚴重情形,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385-02號)在案,經查貴公司因製程廢水水量過大,又因廢水處理單元(T01-02)調節槽抽水馬達故障跳電,未及時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致使該製程廢水溢流疏漏至廠區地面,有逕流至雨水截流溝致污染水體之虞,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10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員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於110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711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永春里永春段81、82、83、84、97、98、99、100、102、103地號土地),惟經查貴公司於未取得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情況下,逕自將製程廢水(洗選土石過程產生之製程廢水)截流貯留至辦公室後方之沉砂池回收使用,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5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7
罰鍰金額
NT$1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觀光旅館(飯店)作業,經查貴公司設置於25樓加熱設備鍋爐及輸油管線因維護不當且未設置維護及防範措施(如防溢堤等阻絕設施),致其管線餘油經雨水排放管線疏漏至十六份圳,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冬山河流域),又查貴公司於疏漏油污時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備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17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6
罰鍰金額
NT$117,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稽查璉嶸營造有限公司承造「台2線136k+800~137K+865金馬橋、竹安橋改建及路基拓寬工程-道路」(管編:G107G44008-1)現場施工中「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複查營建工地缺失情形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未依申請代替代內容辦理,記缺失4點。(二)(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置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治措施,記缺失10點。(三)(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二、拍照存查。
處分日期
2022/01/06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員所有全勝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宜縣環排許字第00019-06號)在案,本府於110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之原水池前收集溝中有一可連通週邊溝渠之不明管線,其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1/06
罰鍰金額
NT$2,57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第二廠從事造紙作業(地址: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二結路六三號),經查該廠於108年10月26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86mg/L,最大限值:16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查本次違反之日起1年內已違反同一條規定4次,依同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認定為情節重大。
處分日期
2022/01/05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9日派員至本縣OOO地點稽查,發現OO廠內冷卻水塔內氨氣管路螺帽鬆脫,且未裝置有效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管線內有毒氣體(氨氣)洩漏逸散至周界外,明顯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將依同法第67條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1/0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營建廢棄物堆置處附近未標示明顯名稱,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規定,且廢棄物露天貯存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事業廢棄物貯存於場區外與當時核准之廢清書所附場區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385-02號)在案,經查貴公司因公司擴建,增加製程廢水水量,故增設廢水處理單元(設置地點:五結鄉利工段151地號)處理製程廢水,惟該套廢水處理設備尚未取得本府核可即逕行運作,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10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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