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
共 11,94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201 - 8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25日至貴公司稽查檢測,發現貴公司塗料製造程序(M01)溶解區(E101)之攪拌槽管線脫落,導致污染防制設施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及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管理辦法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8條: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50%。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3月30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提供每日水量紀錄相關文件,排放量超過本府核准貴公司之排放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4,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2月20日前往貴公司湖口唐榮科技園區稽查,經查貴公司員工宿舍B區廢水排放至灌溉溝渠,經採樣送驗化學需氧量191 mg/L(標準150 mg/L),不符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4月6日前往貴公司新竹廠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竹廠使用自來水稀釋T01-01調勻池廢水,後排放至工業區採樣陰井,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4月6日前往貴公司新竹廠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竹廠生活污水導入T01-01(調勻池),惟未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中登載,與許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4月11日前往貴公司新竹廠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竹廠105年下半年度排放量為11795CMD,本府許可核准量為3496CMD(工作日184天計算),105年下半年度排放量超過本府核准貴公司之排放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局專案稽查資料(專案編號:EP1050601),本局於106年5月4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現場稽查,發現廠房旁放置25只鐵桶(200公升)及13只塑膠桶(20公升),經採樣檢驗結果為廢液閃火點檢驗值<4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並經本府審查核准即逕行變更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位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局專案稽查資料(專案編號:EP1050601),本局於106年5月4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現場稽查,發現廠房旁放置25只鐵桶(200公升)及13只塑膠桶(20公升),經採樣檢驗結果為廢液閃火點檢驗值<4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產出、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局專案稽查資料(專案編號:EP1050601),本局於106年5月4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現場稽查,發現廠房旁放置25只鐵桶(200公升)及13只塑膠桶(20公升),經採樣檢驗結果為廢液閃火點檢驗值<4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致溢流至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局專案稽查資料(專案編號:EP1050601),本局於106年5月4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現場稽查,發現廠房旁放置25只鐵桶(200公升)及13只塑膠桶(20公升),經採樣檢驗結果為廢液閃火點檢驗值<4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盛裝原料之鐵桶未經清洗逕以R-0306廢棄物代碼委託再利用,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EP專案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異常案件辦理,環保署勾稽貴公司化學纖維總廠(管制編號:J5700222)廢物申報情形,經查發現貴公司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代碼:000000)產出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代碼D-0104),自105年7月起至106年2月止,及本局自行勾稽廢棄物網路申報異常區間(105年9月起至106年3月止),貴公司於105年7月起至106年3月止,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案件辦理,本局經查發現貴公司於105年6月至12月止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104),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異常辦理,發現貴公司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代碼:850001)廢棄之微生物培養物、菌株及相關生物製品(代碼:C-0501),實驗室廢棄物(代碼:C-0507),自105年4月起至9月止,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偵查隊於106年1月6日通報,會同本局至本縣新埔鎮載熙路121巷底現場稽查,查獲貴公司所屬之車輛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861-TY、車斗:06-ZZ) 載運土方,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偵查隊於106年1月6日通報,會同本局至本縣新埔鎮載熙路121巷底現場稽查,查獲貴公司所屬之車輛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308-R9、車斗:25-ZK)載運土方,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2968)104年07月至105年0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至貴公司湖口廠現場稽查,發現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於104年08月份廢棄物產生量0.91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05公噸/月)之10%(0.055公噸/月)上限,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6年3月6日至本縣關西鎮大旱坑段小東坑小段139-1、139-2及139-3地號現場稽查,發現有2處農地放置牛糞,且牛糞上有種植作物,後至清水牧場勘查,台端表示上述地號為其所有,放置牛糞是利用有機肥料方式種植作物等再利用行為,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6年3月6日至本縣關西鎮大旱坑段小東坑小段139-1、139-2及139-3地號現場稽查,發現有2處農地放置牛糞,且牛糞上有種植作物,後至清水牧場勘查,台端表示上述地號為其所有,放置牛糞是利用有機肥料方式種植作物等再利用行為,貯存區未依規定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及滲透設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6年3月6日至本縣關西鎮大旱坑段小東坑小段139-1、139-2及139-3地號現場稽查,發現有2處農地放置牛糞,且牛糞上有種植作物,後至清水牧場勘查,台端表示上述地號為其所有,放置牛糞是利用有機肥料方式種植作物,貯存區未妥善處理禽畜糞等再利用行為,惟台端廢棄物之再利用未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空地雜草高於五十公分,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完成,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行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2155) 105年09月至106年03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案件辦理,經查發現廢氣處理程序(代碼:000004)產出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105年11月份廢棄物產生量2.3噸、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代碼:850001)產出之三氯甲烷<毒性化學物質第一類>(代碼:B-0164)及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代碼:B-0399)於106年03月份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為(0.0036噸、0.0052噸),上述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10%上限,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事業,本局於105年2月4日起開始列管迄今,仍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至本府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02月23日環署廢字第1060014872號函來文交辦,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A4977)105年05月至105年12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於106年8月11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太陽能電池製造程序(代碼:260032)產出之廢棄物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代碼:D-1504),105年10月漏報廠內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5年7月至106年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經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09636)105年9月至106年1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代碼:000000)產出之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及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代碼:D-1504),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5年7月至106年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經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05834)105年07月至106年1月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廢棄物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行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1498)104年10月至105年4月區間之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7月25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代碼:250899)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廢棄物於105年4月(3.5公噸/月);廢水處理程序(代碼:370001)產出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於104年12月產出量(7.95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3公噸/月及2公噸/月)之10%(3.3公噸/月及2.2公噸/月)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7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晶圓一廠為新竹科學園區內之事業,經7月14日經科技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查核,確認再生水洩漏,洩漏之水質pH為12.59,另當日並於RD06緊急改善抽回廢水。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5日稽查,貴廠外溪水有死魚情形,經溯源為貴廠再生廢水流出所致,再經本局7月18稽查確認該廢水由RD06流出至野溪致死魚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追查本縣關西鎮118縣道33K處旁邊坡崁遭人棄置廢棄物案中尋獲若干廢棄物來源辦理,經貴院證實為該院設施工程處(工程名稱:石園620B館3至4樓、各館安全門及112館修繕工程)之112館修繕工程產出之廢棄物(廢地毯…等),經查貴院設施工程處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前揭工程產出之廢棄物、廢地毯…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而由未取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業者(前揭工程合約承攬廠商華大土木包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華大公司)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貯存區,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過之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稽查當時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未於變更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府審查核准即逕行產出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清除、自行處理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貯存區,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原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然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 年12 月24 日環署廢字第0960098060 號令「從事事業廢棄物廠(場)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所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註明,即逕於廠內清洗後再利用,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2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2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5月4日至本縣竹東鎮柯子湖段158地號稽查發現,台端將承攬工程產生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廢木材、廢塑膠、廢鐵、廢玻璃等廢棄物堆置該土地,廢棄物暫存地點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25,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5月4日至本縣竹東鎮柯子湖段158地號稽查發現,台端將承攬工程產生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廢木材、廢塑膠、廢鐵、廢玻璃等廢棄物堆置該土地,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5年10月至106年04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經查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J59A9432)其他電力設備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80999)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於106年01月至03月份期間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申報為0.225、0.225、0.075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01公噸/月)之10%(0.011公噸/月)上限,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機台運轉時產生噪音,經量測後超出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7月10日環署督字第1060052179號函及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106年7月11日北普業一字第1061028024號函,貴公司於106年6月26日輸入物質『氧化銦錫屑料』非包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項目內,非屬產業用料範疇,其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未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審查通過,即逕行輸入進口報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件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廠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大量土石方夾雜混凝土塊與少量廢木材、廢塑膠及鋼筋等廢棄物,貴公司收受營建混合物從事碎解、分類等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之事業,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件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廠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大量土石方夾雜混凝土塊與少量廢木材、廢塑膠及鋼筋等廢棄物,另現場圍牆邊貯存廢布料、廢水管、廢塑膠、廢輪胎及鋼筋等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本件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廠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大量土石方夾雜混凝土塊與少量廢木材、廢塑膠及鋼筋等廢棄物,並用於該處碎解、分類後作為工程之骨材使用;經查收受營建混合物從事上述再利用行為係屬「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所指公告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經本府審查核准再利用機構身分,逕從事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手拋棄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7/09/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貴管委會之污水下水道系統於106年2月3日方提送105年度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度資料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9/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貴管委會之污水下水道系統於106年3月9日方提送105年度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度資料之規定。
第 165 頁,共 23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