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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601 - 86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本日於外埔區水美南段412地號進行土石堆置丈量,設有堆置區五區,體積如下:1.堆置區1:長44m、寬19m、高1.2m,體積為1003m3。2.堆置區2:長43m、寬20m、高2.4m,體積為2064m3。3.堆置區3:長31.5m、寬44m、高2.4m,體積為3326m3。4.堆置區4:長38m、寬25m、高3.4m,體積為3230m3。5.堆置區5:長69.5m、寬18m、高3.2m,體積為4003m3。上述堆置體積合計為13626m3,已達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之對象,第五批堆置場作業程序總實際堆置量為3000m3以上之公告條件,無操作證逕行堆置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二、逸散管辦查核情形說明如下:1.堆置區堆置面積達100m2且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未採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3.出入口有逸散污染物帶出,記缺失4點。4.共計逸散缺失2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3日派員至臺中市外埔區水美南段412地號進行稽查作業,貴公司於該地號進行土石堆置,經測量堆置體積達13,626m3,符合許可公告第5批堆置場作業程序,實際堆置量達3000m3以上之條件,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21日19時40分派員前往營建工地稽查,查獲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陳柏湖廠房、辦事室、走廊拆除工程(工程地址:本市豐原區豐社段293地號等1筆)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依本局109年12月18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核准前,即先行動工並完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陳柏湖廠房、辦事室、走廊拆除工程(工程地址:本市豐原區豐社段293地號等1筆)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依本局109年12月18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審酌相關監視錄影檔案,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於109年9月21日6時23分行經國道三號南下165公里附近路段,車輛後車斗未妥善防範致洩漏污水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20日10時43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三榮路一段附近路段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處進行工程,惟該工程出入口未妥善清洗維護致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製程運作中,惟發現製程含金屬熱處理程序,以鋁材為原料,經T4加熱爐,並以天然氣為燃料進行加熱,改變金屬物理特性,後經水冷卻,符合環保署許可公告第4批次,「以滲碳或滲氮等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或藉控制溫度(如以燃料加熱、冷卻或均熱等)改變金屬物理性質」之條件,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瑞寬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BX-2606車輛於109年11月12日15時12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4.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合順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QM-689車輛於109年11月12日10時13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4579-KE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9年11月18日10時46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松生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QU-016車輛經民眾檢舉有污染之虞,於109年11月25日13時42分至苗栗縣政府柴油車排煙檢測實驗室,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富通農場行)所有車號KEL-0102車輛於109年11月20日15時11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號2492-LP車輛於109年11月24日10時25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9年10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會同事業代表於製程區勘查,發現鹽酸、氨水及鉻添加劑等原物料使用並未登載於許可中,另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表,109年10月份部分日期之污泥產生量已超過許可登載,顯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於109年10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會同事業代表於製程區勘查,發現鹽酸、氨水及鉻添加劑等原物料使用並未登載於許可中,另查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表,109年10月份部分日期之污泥產生量已超過許可登載,顯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一)原物料未登載於許可部分:貴公司已於109年11月3日提送廢(污)水許可變更申請文件至本局辦理許可變更,故予以認定改善完成。(二)污泥產生量超過許可登載部分:經審視貴公司隨函檢附之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記錄表,109年11月至110年1月10日止所記錄之污泥產生量,尚符合許可登載核准量且未有超量之紀錄,故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4日15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處進行工程,惟該工程出入口未妥善清洗維護致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因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工區內土方及鐵絲掉落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致砂石污染路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堆放垃圾與從事洗滌作業,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油漬及菜渣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石岡廠)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屬臺中市政府公告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依規定應每年執行管道(P001、P002)及周界(A000)粒狀污染物定期檢測及申報,本局109年11月9日派員前往查核時發現,貴公司(石岡廠)管道(P001)及周界(A000)107年10月26日之定期檢測報告內容經本局於107年11月27日通知補正,周界(A000)108年10月31日之定期檢測報告經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通知補正,惟截至查核當日皆未完成補件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7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30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裝載操作紀錄未依規定於1、4、7、10月底前向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季資料。(二)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防制設備依94年5月18日臺中縣環境保護局環空字第0940014717號函,以檢測儀器量測設備元件、洗滌塔進出氣體VOC檢測值等替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惟未依規定執行洗滌塔進入之氣體VOC量測。綜上,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M01製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4條、第23條及第2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17日接獲通報於本市烏日區成功西路發現車輛駕駛人載運廢棄物(廢電線)棄置於前揭土地,經本局於當日22時5分派員至該處稽查確有發現遭棄置廢電線等廢棄物,續經本局函請車輛所有人指派當日駕駛人至本局環境稽查大隊第三股辦公室協助釐清事實,經貴企業社所屬員工至本局證稱當日確有駕駛車輛載運貴企業社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電線)至上開地號土地隨意丟棄,有關貴企業社未向本局申請相關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許可文件,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2日15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從事醫療廢棄物處理,領有本局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8中市廢處字第008-11號),於廠內待料投料區暫(置)存當(2)日允收廢尖銳器具(廢棄物代碼:C-0504)、基因毒性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512)、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廢棄物代碼:C-0513)、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廢棄物代碼:C-0514)及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599)等廢棄物約37車,現場未依規於貯存容器及塑膠袋最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基因毒性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或廢尖銳器具)、部分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及感染性廢棄物未標示貯存溫度。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32-01號),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下列違規事項:(一)貴公司於109年4月10日執行定檢 (粒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於109年5月15日完成申報;109年4月9日定檢 (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於109年5月15日完成申報;107年4月2日執行定檢 (粒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於107年5月11日完成申報;106年4月12日執行定檢 (粒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於106年5月15日完成申報,上述定期檢測未於定檢後30日內完成申報。(二)108年4月9日執行定檢(丙酮),於108年11月22日申報,惟截至查核時(8月27日)仍未完成申報手續,另108年4月8日(甲苯、二甲苯、異丙醇)測項申報有誤,檢測日期應為109年4月9日。(三) 109年4月9日定檢(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經本局109年5月21日通知補正,惟截至查核時仍未完成補正,未符合補正期間不得超過30日之規定。(四)綜上所述,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32-01號),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貴公司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落實每日記錄(原物料每日紀錄表、製程與防制設備操作檢點紀錄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39-03號),本局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P001於107年6月26日執行定檢(氨氣及VOCs),於107年7月6日進行網路申報,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通知補正,惟截至查核時仍未完成補正,未符合補正期間不得超過30日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製程運作中,惟發現108年白膠使用量為57.2公噸、凡立水使用量為10.519公噸、水性油墨使用量為2.584公噸,符合許可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有機溶劑年使用量達20公噸以上之條件,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1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8路22號 )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1-00號),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23及24日執行排放管道(P201)戴奧辛定期檢測作業,惟檢測結果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校正值為0.743ng-TEQ/Nm3,不符合排放標準0.5 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O弄O號設立工廠從事紙類印刷作業,查本局於109年12月5日16時整派員抵達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稽查,發現紫黑色廢水排入水體,經本局稽查人員沿線稽查,於該公司廠外溝渠有紫色顏料痕跡,續經本局於109年12月7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該公司勘查,查獲廠內製程廢水未妥善處理,排棄至周界外溝渠污染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1月18日15時4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稽查,檢驗結果臺中監獄污水處理場(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之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分公司於前揭地點放置紙類回收處,因未妥善防範致紙箱及紙盒掉落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未申請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將清運之大量廢棄物(廢木材)堆置於上述土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6日14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23之1號稽查,查貴公司從事油漆化學製造(主要產品烤漆塗料),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49-03號),現場設備及防制設備均運轉中,惟未依許可相關規範操作(如: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差計超過可判讀範圍、洗滌塔(A002)及吸附設備(A004)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棄物處理量及用電量......等)。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皇陞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096-KH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9年11月10日13時19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昇洲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141-KT車輛於109年10月8日10時35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泰航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65-6A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9年10月19日9時5分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彰濱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遠達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475-WA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9年11月6日8時54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95-AV車輛於109年11月10日15時23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品佳紙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J-4517車輛於109年11月10日14時9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號6620-LJ車輛於109年10月29日10時45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營建工地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1/1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9.7分貝,背景音量為56.9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10分貝以上不予修正,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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