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701 - 9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1/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1/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0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白河水庫清淤工程,砂石車將泥沙帶出造成聯外道路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科技二路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4月至6月未申報廢棄物R-0701廢木材、D-0299廢塑膠混合物、D-1999未納入公告之廢物品混合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安平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其於109年6月至7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之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其於109年1月至3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R-0701廢木材、D-0902無機性污泥、D-1799廢油混合物、R-1702廢食用油之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5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D-0799廢木材混合物、R-0701廢木材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9年12月14日在本市永康區大灣段7597地號大樓工地施工,作業時泥沙、泥水流出工區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09年12月4日於本市安南區北安路四段過州南路往台江大道方向目視判煙,認定貴商號所有82年3月出廠(第1期車)的9*-336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1月2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1月12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柳營站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20日23時58分許發現貴宮廟舉行崁頭普庵佛祖祭祖大典平安繞境活動,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鞭炮。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11日派員執行空氣品質不良UAV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辦理本市安定區「國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D109RM2006-1)缺失如下: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三、物料堆置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4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大門對面空地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11月10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9115069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9年12月23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9年07月03日08點51分許行駛所有RAV-7280車輛行經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050號與中央路23巷2弄路口附近,亂丟菸蒂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9年08月28日21點32分許行駛所有BBK-6058車輛行經臺南市新市區忠孝街38巷1號附近,亂丟垃圾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9年08月06日14點53分許行駛所有RBR-0958車輛行經臺南市安定區178縣道127號附近,亂丟菸蒂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28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並同意延長改善限期至109年4月30日,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5月1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處罰,並限期109年7月1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7月16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處罰,並限期109年12月1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12月16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安定廠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25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安定廠許可收受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廢潤滑油(代碼D1703)及非有害油泥(代碼D0903)等3種,督察發現製程無2相分離單元,新增磁選、油水分離…等單元,及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廢水產生源尚有蒸汽鍋爐、冷凝器、一次及二次過濾機等,與其廢水貯留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未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回收物料批發業,經查貴公司廠內貯存之廢油泥,自行清除至証寰五金有限公司處理,合計約2車次,其委託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廢油泥。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09年11月24日12時33分許,貴公司車號5097-D6車輛駕駛人於本市東區生產路與崇德路口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七街與萬年二街口,發現貴公司進行植栽作業時,土方載運車輛進出造成泥土污染地面,產生髒亂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新樂路72號後方貴公司所放置輪胎,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262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室,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從事廢水及污水處理業,督察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粗、細攔污柵及沉砂池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顯未依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從事廢水及污水處理業,督察時發現有機污泥(D-0901)廢棄物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該商號員工黃瑞彬於109年1月6日駕駛該商號小貨車(AHT-8225)載運電腦維修及回收、拆解廢電腦產出之廢電路版,至高雄市鳥松區台灣維綠有限公司處理,惟查該公司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相關文件,該商號即逕行委託其處理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3,0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所產生之副產石灰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依同法52條處罰鍰並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執行954日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局109年9月28日派員複查發現台塑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同條規定,以109年10月19日環稽字第1090122037號函附環土廢裁字第109104753號處新臺幣(下同)300萬元,限期台塑公司文到後翌日起6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公文於109年10月21日郵務送達)。本局109年12月28日派員複查,認定台塑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仍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依同法同條規定,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28日派員前往貴場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場內空地有堆置豬隻排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安平路986號對面(古堡段2007~2010地號)貴公司工地前道路,發現有飲料酒杯及菸蒂隨意棄置,造成環境髒亂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民眾提供檢舉照片,查證發現貴公司車號KEN-3832泵浦車109年12月09日11時51分,於本市安南區安順庄大道、安新五路口空地清洗車輛造成殘餘水泥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市中西區公所通報中西區觀音段686地號(赤崁東街56號)空屋,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9年12月1日函文臺端,限期於12月7日前改善;本市中西區公所於109年12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於109年6月15日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報運進口電池一批,申報品項為「MANGANESE BATTERIES LR6 2SW」,數量為300PCE,經查該電池於109年8月20日始獲本局核發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確認字號:06446-AR3),顯已違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3月2日環署廢字第1040016236號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事項第三項第一款「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始得製造、輸入」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安南區從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1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督查,發現其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未依規定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001)之洗滌液流率於操作條件範圍內、及未設置正常pH監測儀表,明顯未依許可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1月13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1年8月出廠(4期引擎第5期車)的0899-*6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2.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1/01/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09年12月2日於本市安南區本田路二段與安明路二段交接處目視判煙,認定貴商號所有82年8月出廠(第2期車)的K*H-0121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1月1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1月8日至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1/0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於貴場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13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之廢棄物。目前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經查新永和製皮廠股份有限公司非屬上述核定核准收受67家之事業,惟該公司於109年3月4日分別清除一般事業廢棄物有機性污泥(D-0901)18.31公噸及20.03公噸(聯單單號:R840067610900023、R840067610900022)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代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1/01/18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協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因辦理屏東縣竹田鄉新田段949地號土地,遭非法堆置廢塑膠混合廢棄物一案,於109年6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製程產生廢塑膠碎屑混合物,與前揭案地發現之廢塑膠碎屑混合物相同,經出示案地佐證照片,經貴公司經理吳政隆詳加審視後,確認為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並表示最近一次109年3月4日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吳鳳源清除、處理廢棄物4,060公斤,清除處理費新臺幣30,920元,其未依規定將廢塑膠混合物此項廢棄物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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