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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551 - 96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9年09月04日14點00分許行駛所有RCH-0170車輛行經臺南市永康區中正南路280號(VOLVO富王汽車對向車道),亂丟菸蒂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2/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社區屬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應設置乙級專責人員,原設置乙級專責人員呂○○已於109年9月1日離職,經本局環水字第1090103296號函同意由代理人林○○代理至109年11月30日止,惟貴社區未於代理期滿15日內完成乙級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1/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9年11月16日14時40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塑膠(R-0201)堆置於廠前空地,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廢塑膠(R-0201)逸散掉落至廠區外草地、排水溝上。
處分日期
2021/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04日派員前往貴場執行稽查,現場發現有露天曝曬豬隻排泄物,且未妥善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影響該地區之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彰化縣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12日彰環廢字第1100001617號函,發現貴公司車號AWU-1275於108年1-2月申報3筆營運紀錄;車號AWU-1067於108年12月申報1筆營運紀錄,惟未有廢食用油回收車輛工作證,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月2日晚間00時10分許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金華新路與大涼路口,發現貴宮廟舉辦恭送張府天師回鑾遶境大典於晚上10時後有施放爆竹煙火,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於109年10月29日稽查發現貴廠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一次;未按次記錄使用之藥品量。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查貴廠109年1月至8月每日操作報表,自來水量、廢水產生量、放流(納管)水量超出許可最大量,107年至109年6月定期檢測申報資料之產品產生量、自來水用水量、廢水處理量日平均值超過許可核准量。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109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於109年11月2日稽查時,請貴廠提供近五年來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紀錄,專責人員王○○表示因日報表儲存場地潮濕髒亂過年時清除整理,只留有109年報表,其先提供109年操作日報月報表掃描檔供查。貴廠未依規定保存5年完整之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網版印刷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申請並經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製程產生廢顯影劑2桶及盛裝油墨之廢空桶76桶貯存於廠內,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生活垃圾及盛裝油墨之廢空桶委託天寶清潔有限公司清除,惟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25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於108年7月25日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清除機構至臺南市安南區淵中段242地號清運廢棄物2車次離場,且無簽訂任何合約。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二廠109年1至3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0902無機性污泥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09年9月4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9094061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0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9年10月5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永康廠109年6月至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801廢纖維、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8年2月20日稽查,稽查時由地主員工拿鑰匙開大門進入稽查,廠區內已無營運使用之機具(破碎機、磁選機、挖土機、篩分機),廠區內堆置大量R-1209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少量R-1301廢鐵及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現場明顯已無營運情形,惟貴公司官田廠未於收到廢棄物(R-1209)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作業。經本局限期於109年4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4月30日前往稽查,發現仍未將上開違規情形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1703廢潤滑油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2月21日派員至一正商行所有倉庫(位於本市安南區南興段978地號)稽查,經查現場堆置約10公噸廢塑膠(代碼R-0201)(以壓克力板、壓克力杯具及粉末居多),惟該商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收受並貯存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
違規情節
依據民眾檢舉影片,於109年12月14日12時16分許本市善化區文昌路及進學路路段,發現貴商號之車輛KEN-2712載運砂石級配未依規定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並捆紮牢靠,邊緣延伸覆蓋至貨箱或車體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並每間隔1公尺要下拉一點。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事塗料等生產,本局110年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797-01號),現場發現貴公司提供109年1月份至12月份M01製程防制設備活性碳吸附設備(A001)之活性碳更換頻率及更換數量紀錄為每季更換1次、每次50Kg,不符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操作值:1~25次/月、每次50~60Kg。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鑄鋼件等生產,本局110年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鋼鑄造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655-01號),發現貴公司防制設備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 現場壓降值為85mmH2O,不符操作許可證核准之壓降操作值100~290mmHg且監測儀表單位值與許可核准不符,另提供之109年11月至110年1月份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報表部分紀錄值未符合核准之操作值。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109年12月29日於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355號對面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4年5月出廠(第2期車)的579-*6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2月5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1月25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3,45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鋁擠型作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二廠模具清洗區之廢污水由廠內雨水溝流至廠外排水溝,現場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pH 檢驗值 13.1,標準值 6.0-9.0)。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稽查貴場廢水場時發現,貴場終沉池回流污泥至初級沉澱池未依許可迴流至活性污泥曝氣池,顯未依許可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廠未經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將收受之煤灰堆置於東側辦公室後方空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12月7日環事廢裁字第109125475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1月4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801、R-0201、R-0601、D-0902、R-0402、R-1107於109年6月至11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801、R-0201、R-0601、D-0902、R-0402、R-1107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堆置位置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廢棄物貯存區配置圖不符( D-0902、R-2408、D-2499、D-0501、D-0299、D-1801、D-1099、D-1599),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12月14日環事廢裁字第109125574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1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1月12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D-0902、R-2408、D-2499、D-0501、D-0299、D-1801、D-1099、D-1599、D-1703、R-1703、D-1799),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本局109年12月14環事廢裁字第109125575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1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1月12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D-1099、D-1599、D-1703、R-1703、D-24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10日派員至本市白河區河東里糞箕湖81之8號稽查,見貴店從事桶子雞料理飲食經營,設有簡易油水分離槽,惟因管線連接有脫漏致水溝內有油垢造成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19
罰鍰金額
NT$15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於109年8月15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經本局限期於109年11月15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9年11月11日檢附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向本局函報改善完成,惟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2日前往複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1 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9.2 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7.9 mg/L,標準值30mg/L) 仍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2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2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0年1月7日13時30分許,貴公司車號TDJ-7712車輛駕駛人於本市東區仁和路67之5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1月25日16時50分許前往本市安南區長溪路三段418巷口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進行民宅興建工程地基土方回填作業時,車輛進出未有適當防護措施至將沙土帶出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1/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張掛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0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白河水庫清淤工程,砂石車將泥沙帶出造成聯外道路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1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樹脂製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酚醛樹脂製造程序(M05)」(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03-02號),經本局於110年1月11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空氣污染防制吸附設備(編號:A001),現場儀錶故障,致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2/18
罰鍰金額
NT$7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620-00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12月3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貴公司製程M01之排放管道P001之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其檢測結果為4,12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標準值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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