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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251 - 103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28日14時5分許抵達本市七股區七股段803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工程,場區內發現堆放貯存廢樹枝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惟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28日11時30分許抵達本市七股區三股子段448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工程,場區內發現堆放貯存廢樹枝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惟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育平八街32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27日10時55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淵西一街77巷26號旁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所承造之寺廟工程工地內沙土因雨水沖刷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28日13時20分許抵達本市七股區三股子段448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進出工區處入口(南36)時將泥(沙)土夾帶出路面,致污染道路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28日11時20分許抵達本市七股區七股段777、782等兩筆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進出工區時將泥(沙)土夾帶出路面,致污染道路及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19日20時15分許至本市新營區新榮段541地號出入口稽查,現場發現該地出入口貴公司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4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K*C-7118號營業大貨車,於109年10月16日行經本市永康區永科一路與王行路(往永科北路方向),經本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2.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3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75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8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31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708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08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廠於臺南市永康區鹽行段1420、1421地號堆置廢棄物,貯存區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以109年5月20日環稽字第1090055756號函限期貴公司應於109年8月20日前清除現場堆置之廢棄物,逾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惟經本局於109年8月21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8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M-951號營業大貨車,於109年10月12日行經行經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經本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3.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東寧校區舊教職員眷屬宿舍拆除工程(拆照號碼:(109)南工拆字第23號)(位於:臺南市東區東寧段23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4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9年7月28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自109年1月至3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0199(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R-0111(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2(死廢畜禽)、R-0908(農業污泥)等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電鍍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廠內貯存數百公斤袋裝廢活性碳,現場無相關產出書面紀錄,負責人林恭平表示該批廢棄物係108年不礗定日期產出。經勾稽該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7月之廢活性碳每月廢棄物產出申報紀錄,查無產出申報數量,且108年12月至109年4月未申報每月貯存量,其餘月份之每月貯量均申報0,明顯未依規定申報廢性碳之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安億路308號旁(金城段36-32地號等5筆)貴公司工地電梯井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育平四街32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0/10/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建平七街677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6月12日及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生產產品除了防霧膜,亦包含3D電影銀幕製造以及新型膜材,該部分屬於電子零組件製造之一;另液態塗佈(Wet Coating),即液態塗佈物質經加工過程上到基材上,再經乾燥固化成膜的過程即稱之;故貴公司上述製程應屬於環保署公告第八批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之對象,然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安南水資源回收中心,原設置廢水專○○因故於109年8月1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起15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1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54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9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83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9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49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上崙一廠之果糖製程清洗濾布產生之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至抽水站(T01-08),疏漏至作業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會管理組織下住戶排出(即資源回收室前)之一般垃圾內,參雜鐵容器、鋁容器、玻璃容器、紙容器、塑膠容器、無髒污塑膠袋等資源垃圾及廚餘,有一般廢棄物未依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廚餘之方式分類,混併一般垃圾交付垃圾車清除之情事,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南市廢乙清字第0036號)之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5月5日及5月12日追查棄置廢棄物於關廟區深坑子1114等地號土地之清除業者,發現貴公司負責人於108年9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期間,承攬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由其本人及貴公司司機劉耀鴻駕駛072-UG、KEF-2069車輛清除廢木材混合物至前述土地棄置,顯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理業務,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
處分日期
2020/10/2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南市廢乙清字第0036號)之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5月5日及5月12日追查棄置廢棄物於關廟區深坑子1114等地號土地之清除業者,發現貴公司負責人於108年9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期間,承攬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由其本人及貴公司司機劉耀鴻駕駛072-UG、KEF-2069車輛清除廢木材混合物至前述土地棄置,顯貴公司未依規定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6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C-0301及D-0299(108/12-109/8)、D-0406及D-0499(109/2-109/8)、D-2399及E-0218(108/8-109/8)、R-0701(108/10-109/8)有漏報或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一廠從事鋼鐵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灰鐵鑄造程序(M01)」(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084-02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7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廠內設置1座砂桶槽,使用運輸帶間歇性運輸砂土提供「灰鐵鑄造程序(M01)」製程使用,但砂土因設備縫隙未完全密閉輸送,附著於其上之砂土被風吹起,造成粉塵從輸送帶及設備縫隙未密閉處逸散,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至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7日派員稽查東山區許可查核,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程序(M01)酸洗槽至水洗塔廢氣管道破損,無法有效收集;流率計(B1)損壞,水洗塔(A004)無法辨識流率讀值,水洗塔(A002)管道破損,水洗塔(A003)流率計無法辨識讀值,監測儀表無法正常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7日派員稽查東山區許可查核,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程序(M01)水洗塔(A002)PH值為2不符許可範圍(6-9),水洗塔(A003)PH值為2不符許可範圍(6-9)。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7日派員稽查東山區許可查核,發現貴公司:熱浸鋅程序(M05)防制設備水洗塔(A007-A009)故障無法運作,但現場製程仍繼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7日派員稽查東山區許可查核,發現貴公司:熱浸鋅程序(M05)其他袋式集塵器(A010)入口溫度230度(許可範圍30度-200度)超過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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