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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351 - 104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4日上午9時30分第三次派員至東區崇明路187巷6號前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仍未落實垃圾分類(如稽查照片)。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1.廠房A及D製程產生之VOC未採取整體抽風系統收集排放,且射出/押出作業亦未依承諾採密閉負壓操作,違反「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70-126地號等21筆土地申請編定工業區(凱田工業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及第八章核定之環境保護對策內容。2.本案製程屬環保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營運前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違反前開環境影響說明書第八章核定之環境保護對策內容。本局於109年8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1.廠房A及D製程產生之VOC未採取整體抽風系統收集排放,且射出/押出作業亦未依承諾採密閉負壓操作,違反「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70-126地號等21筆土地申請編定工業區(凱田工業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及第八章核定之環境保護對策內容。2.本案製程屬環保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營運前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違反前開環境影響說明書第八章核定之環境保護對策內容。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42,66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因固液分離機故障,未及時將產生之原廢水抽送至廢水場,至而溢滿過截留設施,經雨水溝疏漏廢(污)水至地面水體,於疏漏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56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28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18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9年3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告發處分並再次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09年7月31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9年3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告發處分並再次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09年7月31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1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南路366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3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郡平路310號貴校校區地下一樓停車場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於本市仁德區從事土石方資源回收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稽查,貴企業社(管制編號:D1003129)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現場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管理辦法查核缺失如下:1.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依規定採行任何防制措施,扣10點。2.公私場所出入口明顯色差,且未有任何防制措施,扣4點。3.場內車行路徑未有任何防制措施,扣10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4點,有稽查紀錄單(紀錄單編號:D004188)(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7日派員於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執行目視稽查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2年9月出廠(第2期車)的*B-129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9月14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9年9月17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3日23時0分至鹽水區三福路至貴廟周遭道路稽查,發現貴廟於公告時段未經申請核准,即逕行施放煙火爆竹。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9年9月5日22時42分許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內(安平區金城段45-2地號)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已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七股區辦理「公開招標出租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管制編號:D109RIZ016),該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地,經本局109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缺失如下: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缺失計點10點。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1,0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七股區辦理「公開招標出租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管制編號:D109RIZ015),該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地,經本局109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缺失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計10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計10點。三.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計10點。四.第9條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計10點。五.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計10點。綜上,總計缺失計點50點。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3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七股區辦理「公開招標出租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管制編號:D109RIZ014),該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地,經本局109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缺失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計10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計10點。三.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計10點。四.第9條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計10點。五.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計10點。綜上,總計缺失計點50點。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於固液分離區旁發現有豬隻排泄物露天堆置,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於固液分離區旁發現有豬隻排泄物露天堆置,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4日上午11時35分派員第二次至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83號前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仍未落實垃圾分類(如稽查照片)。
處分日期
2020/10/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9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7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9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3,0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所產生之副產石灰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依同法52條處罰鍰並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執行954日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局109年6月22日派員複查發現台塑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同條規定,以109年7月22日環稽字第1090080598號函附環土廢裁字第109073174號處新臺幣(下同)300萬元,限期台塑公司文到後翌日起6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公文於109年7月24日郵務送達)。本局109年9月28日派員複查,認定台塑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仍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依同法同條規定,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於108年11月29日派員聯合稽查,發現現場可見收受廢紙、廢鐵、寶特瓶等回收物,惟收受之廢鐵容器表面殘留部分油漬,未於貯存地點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於108年11月29日派員聯合稽查,發現現場可見收受廢紙、廢鐵、寶特瓶等回收物,惟收受之廢鐵容器表面殘留部分油漬,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08月22日上午09時30分至7-11崇華門市執行公廁稽查時,發現該廁間內有臭味、洗手台與鏡子不潔、便器積垢、牆壁及天花板髒污、清潔工具隨意放置及未確實填寫清掃紀錄表等,依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計點達23點(詳見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附表二之缺失記點原則),已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暨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
處分日期
2020/10/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10日上午11時40分派員至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99巷11弄18號前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未落實垃圾分類(如稽查照片)。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自辦公司代表人黃竣偉農業設施增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如意段19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23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增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前,即先行動工。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9年7月14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其108年9月至109年6月R-0104禽畜糞有產出量扣出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另R-0112死廢畜禽、R-0111畜禽屠宰下腳料及R-0908農業污泥等,於108年6月至109年6月均未依規定確實申報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4日派員聯合稽查,發現現場堆肥舍外部地面散落污泥,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4日派員聯合稽查,發現現場R-0104禽畜糞及R-0908農業污泥等廢棄物貯存區皆未依規定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仁德廠109年1至3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R-1703廢潤滑油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飼養豬隻),經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污水處理設備操作運轉中,於貴場放流口處見有排放廢(污)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本局人員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 187mg/L、標準值 150 mg/L)。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39,95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49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74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67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9年09月03日16時25分許前往稽查,貴公司新營副產加工廠肥料工場從事肥料製造,現場於廠房旁空地發現有蔗渣(R-0102)露天堆置,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9年7月7日15時43分許前往稽查,現場於貴牧場旁空地發現露天堆置牛隻排泄物(禽畜糞),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19日前往稽查,貴牧場係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當時於廢(污)水處理設施水泥鋪面見有露天堆置禽畜糞(豬隻排泄物)情事,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4至6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0803廢布、R-1703廢潤滑油、R-2408廢活性碳、D-2405廢油墨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08月13日上午11時44分至本市安平觀光魚市執行公廁稽查時,發現無障礙廁便器髒污、洗手台堆置雜物及積垢、門窗及牆壁積垢及髒污、地板潮濕及積垢、廁間內堆置雜物、清潔工具散置、未張貼出勤及檢查紀錄表及未依規定簽名等依本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計點達26點(詳見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附表二之缺失記點原則),已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暨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
處分日期
2020/10/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3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西門路一段306號貴校校區藝工館前水溝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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