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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301 - 10350 筆)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官田廠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201-00號),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25日派員至貴廠進行稽查,發現其室外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堆置場X003其堆置物依操作許可證規定應覆蓋防塵網達面積90%以上,惟現場確認堆置物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90%,明顯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有稽查單(督察編號:981090800128)及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廠從事成品布、加工紗、追撚紗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2)」(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34-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109年8月13日派員督核發現:「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2)」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化學增溶塔(編號:AC03)儀錶故障,是貴公司未能有效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山上廠從事成品布、加工紗、追撚紗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2)」(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34-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109年8月13日派員督核發現:「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2)」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化學增溶塔(編號:AC03)之壓差監測儀表顯示為0cmH2O、化學增溶塔(編號:AC04)之壓差監測儀表顯示為18mmH2O、化學增溶塔(編號:AC05)壓差監測儀表顯示為22mmH2O,上述操作數值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之9~30cmH2O且逾容許值10%。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6,4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貴公司以專管、閥門調整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廠外進入承受水體前之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54 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 mg/L、標準值100 mg/L;鋅檢驗值3240 mg/L、標準值5.0 mg/L;總鉻檢驗值5.85 mg/L、標準值2.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上述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貴公司前述違規繞流排放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本局派員於109年8月13日前往稽查,貴牧場係從事豬隻飼育,稽查當時於貴場固液分離後豬隻排泄物貯存地點、設施發現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會同貴牧場負責人吳自隆勘查,發現場區雞舍旁空地上有露天曝曬雞屎情事,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城堡應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656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3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新建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新建。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亞東工業氣體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傳達室拆除工程(拆照號碼:(109)南工拆字第169號)(位於:臺南市善化區胡厝寮段2096等8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4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09年9月11日16時54分許,貴公司車號TDC-1980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新樂路1-1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會管理組織下住戶排出之一般廢棄物內,參雜有紙容器、塑膠容器、紙類等資源垃圾及廚餘,明顯有未依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廚餘等之方式分類,混併一般垃圾交付垃圾車清除之情事,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會管理組織下住戶排出之一般廢棄物內,參雜有紙容器、塑膠容器、保麗龍襯材、塑膠類等資源垃圾及廚餘,明顯有未依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廚餘之方式分類,混併一般垃圾交付垃圾車清除之情事,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作違反地點屋頂更新工程,於工區內堆置有未妥善清理積水之白色塑膠桶並已孳生孑孓、蛹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已為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堆置有未妥善清理積水之保麗龍盒並已孳生孑孓、蛹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已為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10/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於固液分離區旁發現有豬隻排泄物露天堆置,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4至6月未申報廢棄物R-0701廢木材產出貯存及D-1801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會自辦臺南市臺南地區農會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溪南段362、363等2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5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鄭深池(北安路聖后宮籌備處)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州南段1098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新建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新建。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自辦廢棄物處理廠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科工段469等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3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北門路二段256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09年9月7日14時37分許,貴公司車號BHS-1536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與興隆路口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9年7月30日於仁德區文華路三段587號前清洗配膳後收回之不鏽鋼餐盒其菜渣(廚餘)未妥善收集處理造成髒污致污染地面,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0/23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資源垃圾回收,經本局於109年9月1日10時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定區六塊寮段312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物(資源垃圾)載運至案址(安定區六塊寮段312地號)處貯放,惟現場廢棄物(資源垃圾)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0月19日於本市柳營區德元埤大道二段往柳營交流道方向派員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5年11月出廠(第4期車)的4591-S*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2.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3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8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所辦理之七股區「公開招標出租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管制編號:D109RIZ014-1),現場作業車輛(小型堆土機),因施工區、施工道路、運輸道路未有效灑水、清掃,且路面有2~5公分積土,致作業車輛行駛中產生揚塵污染空氣。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53,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9年5月9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64mg/L,標準值100mg/L ,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09年8月1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同年8月20日複查貴公司於放流口採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7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經本局派員於109年9月15日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T01-7放流池後增設一槽(加壓浮除池),與核准之水措內容不符,未依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7月6日派員前往貴場稽查,貴場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稽查時於貴場之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76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6.9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71mg/L,標準值150mg/L)。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9年9月24日於本市北區國華街四段5巷口,進行路面刨鋪工程作業,因未妥善維護施工環境,致使有砂土污染路面情形,已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09年9月7日15時25分許,貴實業社車號4961-D6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與建平十六街口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並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63號),許可期限至111年11月30日止,係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清除機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5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人員蘇森鴻表示,余昌南及王昶富之自有大貨車靠行於貴公司,惟清除業務均由該2人自行承接,該2人載運廢棄物至臺南市關廟區深坑子段1114地號等土地傾倒之情事,未告知貴公司,故未申報。
處分日期
2020/10/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並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63號),許可期限至111年11月30日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5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人員蘇森鴻表示,營運紀錄未存放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載之臺南市南區金華里新孝路148巷95弄14號1樓,而存放於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552號。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7日9時40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生物科技廠稽查,貴公司生物科技廠係從事飼料製造程序,且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隧道式乾燥機)操作運轉中,於貴公司生物科技廠飼料製造(M01)之排放管道(P105)處進行煙道採樣,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檢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空氣樣品1袋,採樣過程拍照存證,經異味官能測定之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4120(標準值為2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市新市區「臺南都會區本外環道路第三期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L4003)」,經本局於109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車輛運行時,工地內粉狀物(如砂土)未有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有稽查紀錄單(紀錄單編號:11172)(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7月28日1時08分許派員至貴畜牧場,發現貴畜牧場固液分離機旁有堆置牛糞,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牛糞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原機構地址為臺南市東區圍下里青年路398巷10號地下層之7,109年7月28日申請變更機構地址為臺南市南區再興里仁慈街104號1樓,經臺南市政府109年7月28日南市經工商字第1090039091號函同意在案。貴商號於109年9月14日祥字第20200914001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明顯未依規定於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0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0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所承攬鄉城陽光鎮公寓大廈其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資源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回收,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0/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文成三路與育德三街口(北元段612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塑膠水桶,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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