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951 - 11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駕駛人員109年6月17日10時50分許,駕駛車號TDJ-8268車輛於本市中西區成功路與忠義路二段口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長榮路五段41巷2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產生之一般廢棄物,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方式排出。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產生之一般廢棄物,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方式排出。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25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稽查(依據109年3月24日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來函),發現貴公司於永康區文化段761、763-2、774等3筆地號堆置營建廢棄物(R-0503)、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與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60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稽查(依據109年3月24日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來函),發現貴公司於永康區文化段761、763-2、774等3筆地號堆置營建廢棄物(R-0503)、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與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係領有本市丙級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丙清字第0046號)之清除機構,貴商號於109年3月5日以順億字第109030501號提送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本局審查發現貴商號原清除技術員潘○○於108年7月29日離職退保,惟貴商號未於90日內(即108年10月27日)另聘清除技術員,且技術員另聘時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係領有本市丙級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丙清字第0046號)之清除機構,貴商號於109年3月5日以順億字第109030501號提送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本局審查後發現貴商號負責人姓名已於109年1月4日變更,惟貴商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即109年2月3日)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國民路272號貴廠進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煙道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2320,已超過排放管道18公尺以下標準值(1000)。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05月05日派員至白河區仙草里76號執行稽查,發現貴廠未依規定將廢木材棧板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報其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05月05日派員至白河區仙草里76號執行稽查,發現貴廠堆置廢木材棧板,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逸散、滲出、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10日派員督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7年4月申報貯存21.16公噸,107年5月申報產出0.5公噸,未見有申報聯單清除,申報貯存3.16公噸,該2個月申報產出、貯存、清除數量不平衡;又貴公司於107年2月5日委託小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濾袋,惟未於107年2月申報有產出及貯存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善化區茄拔1之2號旁建案工地進行鷹架拆除,拆除過程中混凝土塊、水管散落鄰地未立即清除,明顯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中華南路二段249巷32弄50號對面(華南段717、717-1~-1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歸仁區民生六街40號旁(南興段461-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及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6月24日10時5分許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運送雞隻之貨車停放於新營區嘉太路與新工路口進行清洗雞隻,雞毛掉落於路面,造成污染地面、道路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南市廢清乙字第261-1101130-00號),車號052-BS於109年6月16日下午至臺南市善化區小新營367號清除廢塑膠泡棉約9分滿,該車司機表示未與委託人簽訂合約書。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5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關廟廠,稽查時發現現場缺失如下:1.場區堆置區堆置砂石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設施規定,違反逸散管辦法第4條第1項(1-5)款規定管制,記缺失10點;2.公私場所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依逸散管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0點。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109年5月11日前往貴公司進行督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4) 操作許可證,督查時發現中和槽E303聞及明顯酸氣,後端2台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02及A303未開啟運作洗滌液流量未顯示數值。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109年5月11日前往貴公司進行督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4) 操作許可證,督查時發現:洗滌塔A301操作紀錄表,洗滌液流率紀錄自109年1月6日至5月皆為740L/min,已超過許可規定之350-650L/min且逾許可操作許可差值10。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擠型三廠領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科空操證字第D10143-02號),本局於109年6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105及A106)皆無電壓監測儀表,不符合上述許可證空氣污染物防制方法及設備之名稱、型式、設計處理容量及處理效率規定。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有其他生物藥品製造程序(M1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78-01號),本局於109年6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501)109年5月份記錄報表洗滌液流率皆為540 l/min,不符核許可規定150~400 l/min。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7日派員執行麻豆區周邊營建工程督察,旨述貴局所屬工程(管制編號:D107R59001-1)位於麻豆區大山腳段0233之0001等多筆地號,係由瑞鋒營造有限公司所承攬。現場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發現工區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加壓沖洗設備,記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有效防制設施,致車輛行經場內道路皆逸散揚塵嚴重,記缺失點數10點;物料暫置區發現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合計缺失點數總計24點。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警察第三中隊於109年5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備(T01-1集水槽)上方二樓接有一支管線,經查該管線係由製程脫脂廢水桶之廢(污)水確實排入(T01-1集水槽)內,惟未登載於排放許可登記內容,與許可申請文件登載事項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於貴公司新營廠原料區內見有堆置約38袋太空包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未依貴公司新營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方式及廠區配置圖貯存堆放。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於貴公司新營廠內發現生活垃圾(D-1801)、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5月07日14時30分許前往稽查,貴場從事蛋雞飼養,稽查時發現場內空地雞糞露天曝曬,雞糞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5月27日15時54分前往稽查,當時發現貴畜牧場門口道路旁見有堆置鵝糞夾雜之稻草,現場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滲出污染地面影響當地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一廠廠內廢棄物貯存區旁有露天貯放以太空包裝置樹葉及廢棧板、鐵件、鋁板等廢棄物,現場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5月07日14時30分許前往稽查,貴場從事蛋雞飼養,稽查時於貴場東邊發現養雞飲水摻雜雞隻飼料流入水溝,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2項,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5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路與86快速道路下綠帶地面,發現貴公司貯存瀝青混凝土刨除料,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0/07/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3年7月出廠(第3期車)的4036-**號自用小貨車,於109年6月19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208號前,經雲嘉南柴油車排煙聯合稽查-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38%,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7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7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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