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901 - 12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9/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3日至108年9月16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3日至108年9月16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3日至108年9月16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6月27日下午17時12分許行經本市東山區南165線青葉路白六高幹106號附近(車牌:AHP-5120)有任意棄置垃圾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9/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8年5月22日下午14時35分許行經本市東山區南100線頂窩東山幹73號附近(車牌號:AMH-9093)有任意棄置垃圾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業,近期經河川巡守志工陳情,本局於108年03月12日、108年03月13日派員稽查,本案貴公司二廠已於105年12月23日併購禹昌冷凍食品興業有限公司,並發現貴公司二廠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文件,未妥善收集、逕自排放事業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9日前往貴行位於本市東區崇善路782號所負責的汽車保養廠稽查,現場發現廠內洗車區及洗手台未妥善維護,致使油漬污染周界水溝,已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24日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案件,派員至新營區埤寮里中正路430巷125之12號稽查,發現貴行於場地內回收貯存廢機動車輛,屬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完成,即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8年7月9日派員至本市新營區中營里東山一路51號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塑膠桶積水未妥善清理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顯已違反規定禁制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8年7月8日派員至本市南區明興路1181巷149-1號貴公司稽查,現場廢鐵桶積水未妥善清理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顯已違反規定禁制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6月14日上午9時54分許行經本市東山區南100線頂窩東山幹73號附近(車牌號:AWU-2078)有任意棄置垃圾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17日前往本市東區大同路一段197巷58號前稽查,經查貴公司現場進行排水工程改善,未妥善維護施作環境,致沙土污染周界路面,已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108年7月16日派員至本市七股區竹橋里9-1號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大型容器積水未妥善清理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回收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108年7月22日派員至本市南區金華路一段101巷12號貴行稽查,現場廢水槽積水未妥善清理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1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歸仁區文化街三段529號貴商旅外圍綠地處發現澆水器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採集樣品,並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貴公司M01(飼料製造程序)正常操作中,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熟化機區(E031)之排放管道(P010),發現管道破洞情事,空氣污染物直接從管道破洞處逸散至廠房外,貴公司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有稽查記錄及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9/09/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於108年9月16日22時42分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施工噪音,已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6日7時許至本市麻豆區北勢里46鄰太子宅12-2號,稽查當時會同貴場人員查看,發現於路旁放置有2隻病死豬,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灰鐵鑄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818-01號),本局於108年8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2壓降為80mmH2O(未符合許可證登載100~160mmH2O之範圍);另查現場製程感應爐(E009及E010)有加入原料加碳劑(未符合許可證登載)。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預拌混凝土作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稽查,貴公司新營廠(管制編號:R8406418)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M01製程排放管道(P001)之排放孔(內徑0.1公尺)計2個,其中一個未以盲板密封,另一個未完全密封,故採樣孔未依規範設置,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預拌混凝土作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稽查,貴公司新營廠(管制編號:R8406418)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廠區出入口有明顯輪胎車痕約10~20公尺色差、堆置區未設置阻隔設備及防溢座致堆置物掉落至堆置區外、廠區車行路徑有積土且有明顯車痕等3項缺失,各扣4點;運輸車輛載運瀝青回收料之貨箱未封蓋或採防塵網覆蓋,扣10點,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2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15日前往貴公司柳營廠稽查,發現貴公司柳營廠從事保麗龍生產作業,領有臺南市政府核准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進行操作,現場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有雨水滴落至污泥儲坑旁之電氣室地面,與作業環境內污泥粉塵直接接觸產生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有雨水滴落至污泥儲坑旁之電氣室地面,與作業環境內污泥粉塵直接接觸產生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二廠產出之廢棄物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1318號旁(金城段40-20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歸仁區武東段224號貴公司承攬之「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公共工程及第1棟建築興建工程」工區內發現垃圾桶及怪手挖斗內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採集樣品,並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3年2月出廠(第3期車)的752-**號營業大貨車,於108年6月18日行經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南下新市地磅站,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8月1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8月12日至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處分日期
- 2019/09/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餐廳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圖資大樓興建工程,現場工程車輛進出夾帶泥濘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從事金屬螺絲生產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08年7月24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仁德廠於105年10月18日至106年6月26日期間所申報8筆廢潤滑油(D-1703)由非法業者高忠交通有限公司所屬車輛清除。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從事金屬螺絲生產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08年7月24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仁德廠於105年10月18日至106年6月26日期間所申報8筆廢潤滑油(D-1703)委託清理聯單未依規定申報清除機構名稱、車輛車號、日期。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1日至108年9月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1日至108年9月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1日至108年9月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7日至108年9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7日至108年9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7日至108年9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09/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堂使用金爐燃燒紙錢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現場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皮革整製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60-00號),本局於108年8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現場排放管道(P002)有破損,惟記錄皆勾選每日正常;另查原物料報表乾式PU表面貼合機(E013)108年7月1日至5日及7月8日至12日皆有原物料操作紀錄值,惟吸附防制設備(A001)未記錄相關壓降及廢氣入口溫度;噴漆機(E017)108年7月1日至5日及7月8日至12日皆有原物料操作紀錄值,惟吸附防制設備(A003)未記錄相關壓降及廢氣入口溫度;貴公司未依上述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官田區從事電弧爐煉鋼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現場堆置場堆置逸散性粒狀物質,採覆蓋防塵網,惟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80%,計缺失點數4點;車行路徑採鋪設粗級配,惟鋪設厚度不足,計缺失點數4點;裸露區域雖鋪設粗級配,惟鋪設厚度不足,計缺失點數4點;合計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處分日期
- 2019/09/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22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為押出成型程序(M01),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府環操字第D1438-00號),惟防制設施(A001洗滌塔)未依許可證內容製作操作記錄。
第 259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