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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001 - 130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安定廠從事水泥業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安定廠回收水錶每日紀錄表,回收水量超過貯留許可文件之最大量(紀錄表:4月25日數值515,4月26日數值553,回收量為38立方公尺/日,核准每日最大量5立方公尺/日),另現場有多個貯留設施收集儲存製程產生之廢水,惟核准之貯留許可文件僅登載1個貯留設施(S01)。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7月13日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0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7.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8年8月27日0時41分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施工噪音,已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1月21日至貴公司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其事業廢棄物R-0904漿紙污泥及R-0906紡織污泥之申報量與現場預估貯存量有顯著落差,顯未依規定確實申報。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1月21日至貴公司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成品貯存區露天堆置污泥,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第二貯存區之污泥則有滲出水滲至貯存區外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20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從事腳踏車碳纖維零件加工組裝,產出之廢噴砂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20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從事腳踏車碳纖維零件加工組裝,產出之廢噴砂清除至貴公司以外,未記錄其清除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未保留清除廢噴砂之處置證明。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1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8年5月13日以報單第DA//08/168/Z1618號自香港報運進口ZINC SCRAP 1批,計1個貨櫃,重量25.45公噸,經開啟該貨櫃(貨櫃號碼:EMCU3891452)查驗內裝物,其外觀為廢金屬零件拆解破碎廢棄物,包含有廢銅、鐵、鋁、鋅等材質碎片,非為廢鋅渣及粉末,亦非廢單一金屬項目,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鋅),其進口應取得輸入許可文件,惟貴公司未取得輸入許可文件。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配置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07年12月12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7123491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2月28日完成改善,惟貴公司108年1月8日發生火災,後續廠房拆除等廢棄物皆依本局108年1月17日環事字第1080006197號函核准之處置計畫書辦理,並同意於108年4月10日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08年4月11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本局執行第1次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公司於108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8年8月1日再次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7月18日前往貴商號督察,發現貴商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以進口之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2日至該場督察,發現該場將斃死牛曝置路旁,堆肥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刷作業,本局於108年2月25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有貯存於製程中所衍生之廢漆渣(廢棄物代碼:D-1701),惟查貴公司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貯存量皆為0公噸,顯未依規定確實於網路進行申報。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水槽劇場表演舞台右側帆布)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833號旁(崙尾段259、259-2~-10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督察作業,於違規地點發現積水容器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站係領有本府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D10),並經本府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6日派員至貴站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授權訂定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2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7.6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德高段170-10地號空屋前空地樹叢下,未妥善清理藍色塑膠盆積水容器,明顯見有孑孓孳生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0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鹽水廠督察,發現貴公司鹽水廠之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R-1210)貯存堆置高度大於其四周防塵網及阻隔牆高度1.25倍以上,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處以罰鍰並限期於108年3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仍未依限完成改善,本局執行按次處罰1次,並再限期於108年7月30日前完成改善。  據本局於108年7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鹽水廠稽查,發現貴公司鹽水廠仍未將上開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08年07月22日稽查時,發現貴店於後方防火巷內置放豆渣垃圾包污漬污染地面,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OIR-706經民眾屢次檢舉有污染之虞,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2日召回至臺南監理站進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排氣檢測,惟該車輛已逾通知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違反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於該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94mg/L,標準值150mg/L)。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行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督察當時現場運作中,卻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製程廢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7年11月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7年11月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一樓樓地板)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6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稽查,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查核防制設備A006其他袋式集塵器,現場監測值為25cmH₂O,不符合許可證登載壓差操作範圍2~20cmH₂O,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行政院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官田廠廢水處理程序產生之無機性污泥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而露天堆置。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0日至108年8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0日至108年8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0日至108年8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3日至108年8月1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3日至108年8月1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7日至108年8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7日至108年8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7日至108年8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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