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901 - 4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12年03月20日16時25分許,貴公司車號6591-X5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420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12年03月20日16時43分許,貴公司車號TDC-1552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北區公園南路25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12年03月24日08時58分許,貴工業車號AVT-6951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536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3月31日22時45分派員至現場稽查,案址為貴公司承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山上~三竹線第一、三工區土建統包工程)」,現場無法出示夜間施工許可,於晚間十時後仍有動力機械從事營運工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3/05/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5日23時58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定區蘇厝里河堤公園近滯洪池稽查,發現貴公司人員使用動力機具進行地下管線佈置產生噪音。
- 處分日期
- 2023/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23日前往貴公司工地稽查,現場發現工程出入口有車行痕跡,貴公司工程車輛出入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導致車輛輪胎夾帶泥沙污染安南區怡安路二段79巷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5月10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1年11月出廠(第3期車)的ARD-08*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5月15日於本市安南區本田路二段399號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3年5月出廠(第3期車)的ZS-62*6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2年04月21日01時許前往,經查案址為新電段308、363地號,現場確見貴公司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灌漿),亦未領有夜間施工許可,現場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7日22時55分前往東橋五路與東橋六街口,稽查當時確見貴公司於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內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夜間施工,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現場已攝錄影片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核准廢(污)水排放量為16CMD,經本局於112年1月12日派員現場查核,發現貴場廢(污)水經由終沉池進入後方2個水池排放,與許可登記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25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4月26日前往稽查,發現貴社場內仍堆置廢塑膠(R-0201)及其混合物(D-0299),現場廢棄物露天堆置及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恐有廢棄物飛揚、污染或散發惡臭情事,廢棄物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以上顯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自辦住宅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福安段992地號),領有拆除執照( (111)南工拆字第00427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2月24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介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麻豆區科前後班段758地號等5筆),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0451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3月2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雲呈營造有限公司-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七股氣象雷達新站房土木建築工程」(管制編號:D0001292)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依112年2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111年10月至12月未上網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12年3月份之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運作紀錄。二、本局於112年4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確實未依規定於112年3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運作紀錄,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1個月之運作紀錄。」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台南廠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2年3月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經濟部工業局執行爐碴再利用機構深度稽查,發現有下列與廠區配置圖不符違規情形:一、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產製之鋪面工程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貯存於氧化碴、金屬冶煉爐渣等貯存區。二、部分級配粒料存放於貴公司台南廠後方同一法人台南三廠(管制編號:D9303699)廢棄物貯存區(後壁區上茄苳段上茄苳小段871等地號範圍)。三、廢紙(R-0601)貯存區貯存非廢紙之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台南廠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2年3月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經濟部工業局執行爐碴再利用機構深度稽查,發現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貯存於1子車內,預估數量未達1公噸,惟查貴公司台南廠110年2月至112年1月網路申報資料,D-0899每月申報貯存量為5.24公噸,顯與現場實際貯存量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台南廠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2年3月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經濟部工業局執行爐碴再利用機構深度稽查,發現廢紙(R-0601)貯存區貯存非廢紙之廢棄物,該廢棄物貯存區未確實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台南廠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2年3月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經濟部工業局執行爐碴再利用機構深度稽查,發現廠區截流溝經落葉、砂石堵塞,已失去原效用,已無法收集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111年7月29日派員赴貴公司台南廠抽驗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再利用產製之級配粒料品質,其中「級配」檢測結果與「CNS 15305 級配粒料基層、底層及面層用材料」規範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資源垃圾回收貯存場所無以中文標示,且非置於分區貯存格,亦未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發生崩塌情事。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一般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3/05/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112年4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新市二廠未依規定申報111年12月至112年2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產出量、廢棄物產生量、廢棄物貯存量及廢棄物清運量。
- 處分日期
- 2023/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2月18日至貴公司二廠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其申報資料與現場收受之原料R-0201廢塑膠貯存量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2月18日至貴公司三廠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其廠區2樓未登載於廠區配置圖中,且設備數量歸膠機、篩選機…等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未辦理廢清書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3/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2月18日至貴公司三廠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其申報資料與現場收受之原料R-0201廢塑膠貯存量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5/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KEM-773*自用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處分日期
- 2023/05/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5月9日於本市新市區豐華里豐華65-18號旁空地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80年6月出廠(第1期車)的41*5-Q5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7.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2日執行環保署下放名單稽查暨改善複查,發現該局辦理本市安南區「臺南亞太國際棒球場訓練中心統包工程(第二期工程)」(管制編號:D109D6Z078)缺失如下:1.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2.裸露區域噴灑面積不足且未依規定紀錄用水量者,扣4點;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扣4點;4.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網未完全覆蓋,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10,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前於111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無每年校正紀錄,以111年12月6日環水字第1110141329號函限期於111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12年1月5日稽查仍無法提供校正紀錄,未完成改善,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廢水經暫存桶(T01-14)處理單元後,繞過活性碳吸附槽(T01-15)而接至放流管至放流口(D01)排放廢水,未依廢水排放許可證登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1,53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現場發現在廠區後方活性碳區上方有一自來水管線外接塑膠硬管正將自來水注入至pH調整槽及氧化反應槽(T01-8)處理單元中混合稀釋廢水,現場測得導電度813微西門子/釐米,未依規定取得稀釋許可,逕與無需處理即能符合標準之水混合稀釋。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2,284,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作業廢水自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出廠外,現場檢驗pH值為12.53、水溫為攝氏28.8度,又經採樣送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63.0毫克/公升,限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742毫克/公升,限值100毫克/公升;鋅131毫克/公升,限值5毫克/公升)。貴公司於111年10月21日陳情表示9月7日夜間即自主找出疏漏處,並提供疏漏照片供參,陳述係疏漏廢水,非繞流排放廢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再於111年10月24日會同本局勘察疏漏處是否屬實,經查鍍鋅槽之水洗槽廢水收集管因黏著膠脆化而脫落,致氰系廢水疏漏至雨水溝,流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出廠外,致污染地面水體,惟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排放廢水經現場檢驗及送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自辦養殖設施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後壁區科竹圍後段1498地號等3筆),領有建造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1885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2月1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辦理胡淑琴農舍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六甲區菁埔段1084地號等3筆),領有拆除執照( (112)南工拆字第00484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3月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商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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