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501 - 22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天大地大)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天大地大)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天大地大)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工具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白色塑膠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廢棄馬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車號007-BW、59-D3、277-XY於108年7月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惟上開清運車輛未於1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異常聯單數共計3張),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11月11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展延暨變更,案附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吳○○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吳○○自106年2月7日至108年6月30日,未投保於華廣環保有限公司,顯未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會同坔埔里長於旨揭時段至本市鳥松區同富街巡查發現有海鮮魚腥異味,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海鮮加工生產作業,並於作業區正進行鯖魚加工產生海鮮異味,現場海鮮異味收集經廠房頂樓水洗式空污防制設備未有效處理後排放,造成海鮮異味經由廠房頂樓排風口逸散至周界外(下風處),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105年10月18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9914500號函核發貴公司高雄飼料廠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2902165-01),第一期程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32,262公斤/年、硫氧化物0公斤/年、氮氧化物277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0公斤/年,惟貴公司高雄飼料廠既存固定污染源於旨揭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結束前,最後完整四季(即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之粒狀污染物實際排放量為40,968公斤/年,逾粒狀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共計8,706公斤/年,即貴公司未依規定削減指定污染物「粒狀污染物」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施工中怪手排氣管排放大量濃黑煙,未有效收集處理排放之廢氣,產生明顯之黑色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污染空氣。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8年11月29日10時8分派員至貴公司(本市小港區光陽街7、9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小港區山明路307巷150號前,廠區東北側)發現廠內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灰黑色)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編號:M01)增碳劑貯存槽進行碳粉入槽作業,貯槽頂部雖設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袋式集塵器),惟效率不佳,作業過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10月18日至該廠稽查時,發現該廠領有之(高市府環水貯許字第00081-01號,有效期間:103年4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已逾期,仍繼續操作。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貯留或稀釋廢水,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並依登記事項運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2月2日派員會同本局人員至貴公司進行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廢電線電纜粉碎分選回收產出之集塵灰(A-8401),108年2月產出量0.47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10%,惟未辦理變更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2月2日派員會同本局人員至貴公司進行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再利用產品貯存區堆置廢潤滑油、廢電線電纜及廢變壓器,與處理機構許可內容之廠區配置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車號:RBJ-2112〕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車號:1037-XN〕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08年11月5日來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案附貴公司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黃○○勞保投保明細,發○○同時擔任「和灃企業有限公司」代表人,顯未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10月16日來函申請變更清除機構基本資料,案附高雄市政府108年7月26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85301370000號公司變更登記核准函,機構地址已變更為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五路179號1樓,惟未於變更(108年7月26日)後30日內(108年8月25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9月26日於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681-BR)未設置污水收集設施,顯無污水收集能力,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0月30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公司108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另108年7月及9月營運紀錄分別遲至108年8月21日、108年10月17日完成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12月24日14時40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林森巷89之1號(違反地點)稽查時,於該址周界外(判定位置:林森巷92號前)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嗣查貴公司正使用怪手機具將混凝土碎塊搬運至粉碎機內,進行粉碎作業時,未裝置粒狀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13日0時12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新庄段十三小段1538地號稽查,稽查當時貴公司正進行灌漿作業,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6,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3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品品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7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6日至貴公司「高雄市楠梓區援中段一小段346地號等2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11月12日至該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地號:高雄市岡山區岡工段21、21-1地號)」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基座凹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馬桶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籃)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8年10月29日16時28分執行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B-9509),載運彈簧床半塊(經量測為150x95x26公分),內含廢金屬,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盤元堆置於廠區道路及廠區內停車場、廠區內東北側及球化線材廠後方,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盤元區配置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以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8日9時3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285號稽查,稽查當時貴公司人員正使用空壓機等機具進行房屋裝修工程,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三、(二):「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之住宅、公寓、大廈(不包括單純供辦公、商場之用而無住宅者)於下列時段,不得從事室內裝潢及整修工程之行為。...(二)星期日及國定假日:每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時十四;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1月23日01時09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林森四路(圖書總館後方)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一部堆高機進行堆高作業,且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11月20日至該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地號:高雄市岡山區成功段582之13等36筆地號)」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3月至9月有申報果菜殘渣(R-0114)之使用量,惟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未作成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輪胎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車號:RCL-0318〕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9月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8月8日清運「台灣岡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廢陶瓷(R-0403),網路申報聯單(聯單編號:E540608510800004號)登載之清運機具(車號:Z3-793)屬未裝置GPS之車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五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發廠於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18之7號從事瀝青混凝土處理,領有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94-01號),本局人員於108年12月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當日該製程無操作,原物料堆置場(編號:X001、X002及X003)未覆蓋防塵網及未進行灑水作業,亦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每小時記錄其灑水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發廠於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九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891-01號),本局於108年11月18日稽查貴廠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於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A006旋風分離器壓降100mmH2O,不符許可核定值壓降範圍20~80mmH2O,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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