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4901 - 24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再利用廢鐵(代碼:R-1301)貯存區,堆置其他資訊產品廢棄物(主機板、硬式磁碟機、電源器、機殼、鍵盤等)(代碼:R-1908),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皆有收受廢橡膠(代碼:R-0301),惟未將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作成紀錄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8年3月6日14時3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長泰街37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東林路12之2號前,廠區東南側)發現明顯可聞塑膠異味,以攜帶式光離子化偵測器(PID)量測可燃性氣體最高濃度為907ppb。嗣進入廠內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塑膠粒製造,以塑膠片(PC/ABS)為原料,加熱融化後經擠壓出成塑膠條,再切割成塑膠粒,稽查當時廠內作業中,製程廢氣收集後經濕式洗滌及活性碳等異味氣體處理設備處理,惟效率不佳,致產生異味污染物,由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排放管道排放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消防局通報,本局於108年3月23日12時30分派員前往本市旗津區中洲三路530巷1號稽查,稽查當時於廠區周界外巡查,因廠內建物遮擋,未發現有粒狀污染物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廠內空地放置一立方型鐵桶,桶內正在燃燒且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於空氣中,經查係廠內人員使用上開鐵桶燃燒木頭及棧板等雜物,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3月20日10時37分派員前往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稽查,稽查當時火災情事已撲滅,嗣進入廠區內查察發現,係因108年2月28日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發生爆炸火災事件,造成輸送管線受損,故以槽車進行丁酮廠內搬運及53加侖鐵桶灌裝作業,作業過程中因所使用之高壓軟管快速接頭處滲漏,滲漏之丁酮由作業平台流至槽車車頭底部,疑似因引擎高溫,於108年3月20日10時20分引燃滲漏之丁酮及槽車油箱,致發生爆炸火災情事,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19日派員查處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之事業廢棄物廢潤滑油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19日派員查處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填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中小桶再生燃料油貯存區,督察時部分區域增設7座廢潤滑油貯存槽(槽體容量共計190公噸,貯存量約110公噸),惟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再利用貯存區堆置廢電線電纜皮,與審查通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廢塑膠混合物 (D-02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1月2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10月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15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本市鳳山區埤頂街210巷10號1樓稽查,發現貴事業機構地址並無實際營運,且未依規定將營運資料存放於清除許可證上登載存放地點(本市鳳山區埤頂街210巷10號1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製造程序(M01) 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結果M01製程有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已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濃度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4) 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已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濃度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4)發現廢水收集系統中廢水收集池廢水液面與大氣接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定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6)所屬廢油槽中揮發性有機物未有效收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31),於108年2月26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S16-V01,流體組成:氯乙烯,背景值:1.24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未符合排放標準,本局於108年3月18日14時05分至該公司周界外下風處進行氣味之判定,發現污染源係因公司廠內進行鋁二級冶煉程序製程使用鋁錠、廢鋁、銅、矽砂礦、鎂錠、鉻及鋅錠等原料投入反射爐熔煉,使用重油燃燒加熱、保溫至澆濤成型或鋁渣回收再利用熔煉成為下腳料,製程所產生之廢氣異味,雖送至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旋風集塵器)去除廢氣中之污染物,因其未能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廢氣異味直接逸散至周界外,大氣中有熔鋁渣異味,本局稽查人員於周界外均聞有此異味,遂於貴公司周界外(中華路596號貴公司側門旁,即廠房東南方)以採樣袋進行採樣,檢測值為132,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工業區)50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牧場從事畜牧業(一),案經本局於108年02月25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於當日經取樣分析結果:生化需氧量171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706mg/L(標準限值為600mg/L)、懸浮固體47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前述參項水質項目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鐵桶露天貯存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鐵桶露天貯存,無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11月29日派員至本市橋頭區新忠六街與新中五街(橋頭區後壁田段206、208地號)稽查,發現堆置營建廢棄物、廢水泥塊及營建剩餘土石方等,經貴公司陳○○108年1月17日至局表示,上開廢棄物係遭不明人士偷倒,惟上開廢棄物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進出空地,輪胎未妥善清理,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再利用貯存區堆置廢電線電纜皮,與審查通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54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08年02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人員於當日經取樣結果:化學需氧量 710 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懸浮固體 35.2mg/L(標準限值為30mg/L),前述兩項水質項目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冷凍食品製造業,稽查當時作業中,主要產品為魚漿類製品及火鍋食品,其製程廢水未妥善處理排放於廠區外排水溝,致造成污染水溝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橡膠混合物(D-0399)及廢紙混合物(D-0699)之產出及聯單網路申報量,超過廢清書登載最大產出數量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內1處廢變壓器拆解區設有廢油貯存區(2個貝克桶及1個廢油收集桶),其廢油貯存區內貯存廢油潤滑油(D-1703)未依規定申報產出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變壓器拆解區之廢油潤滑油貯存容器,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廠外空地露天堆置大量製程產出之廢紙混合物(D-0699),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行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1月2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行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2月21日派員稽查貴廠廢氣燃燒塔(A001)使用情形,發現不符本局106年1月12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43420400號函(諒達)核定貴廠「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內容中使用時機-緊急狀況內容(操作條件:15分鐘/批、1批/小時)之規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訂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本局另於108年3月5日派員至貴廠確認貴廠於本案事後提送之「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報告書」內容,發現108年2月22日、23日使用廢氣燃燒塔導入之廢氣總淨熱值分別為5.22MJ/Nm3及2.44MJ/Nm3,均未符合≧12MJ/Nm3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訂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人員於108年03月07日稽查發現「通展建設保成段新建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等缺失,致影響防制效果,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缺失記點10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8日至台端「林宏一-畜牧設施新建工程(建照執照:(107)高市工建築字第03378號),開發地號: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1099、1102、1106地號等3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已完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4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砂濾槽反沖洗廢水流入活性污泥曝氣槽(T01-3),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之流向示意圖中。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1月2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場固液分離產生之牛糞渣,露天貯存曝曬於牛舍旁租用之空地,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1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廢食用油未申報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03月20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順安路275巷一帶進行水污列管事業稽查作業時,發現貴公司門前雨水溝佈滿油漬,人員隨即會同貴公司代表進廠勘查,發現貴公司廠區內(污)水處理設施旁,一廠內溝渠佈滿製程原物料淬火油等廢棄油漬,未經妥善收集處理而任其廢器油漬堵塞與水溝及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樹木上。 廣告名稱: 文山藏美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燈桿上。廣告名稱:文山藏美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或釘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限期改善後仍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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