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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5501 - 255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1/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方型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廠內曝曬阿勃勒,因下雨接觸阿勃勒,產生逕流廢水,未收集流至廠外汙染道路地面造成環境汙染。
處分日期
2019/01/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2月5日10時16分至本市鳥松區美山路101之2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場作業並於廠後方設置鍋爐,其焚燒鍋爐作業使用木材(棧板)導致煙囪排放大量黑煙,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該業者表示排放過濾系統損壞已通知廠商維修,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2月27日22時20分前往本市鳳山區福誠三街與福誠五街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址從事大樓新建工程,於工地內預拌水泥車正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0月09日稽查發現「高雄市十全滯洪公園工程(滯洪池及景觀公園)」(1)未依規定採行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缺失記點18點,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2月2日前往貴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高雄市美濃區瀰濃段75、75-1~75-9等10筆地號土地)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就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固定污染源晶圓包裝程序(M02)作業過程產生廢氣經2套水洗滌塔(A001、A002)處理後排放,其防制設備內洗滌液更換頻率每月1次,每次1.2公噸,產出之廢水排入廠內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後納入楠梓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現場備有洗滌液更換紀錄資料供查,惟上該防制設備更換廢水量未登載於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泥漿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台端(即元福五金企業行)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台端(即大眾環保工程行)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從事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於107年11月13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設備元件(編號:RAX14XX-LO53,流體組成:丁酮,背景值:3.6 ppm,檢測值:3,082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竹後里竹楠路7號從事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於107年10月11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檢測結果元件編號Q03-O01(流體組成:二甲苯,背景值:13.78 ppm,檢測值:3,375 ppm)及Q06-O01(流體組成:二甲苯,背景值:25.18 ppm,檢測值:2,547 ppm)洩漏淨檢值均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3號從事乙二胺四醋酸鹽(EDTA)化學製造程序(M0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操許證字第E0580-0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7年12月18日稽查發現,該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之洗滌液於現場儀表顯示pH值為13.42~13.46,與許可核定範圍不符(7~12)。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3日17時50分前往本市小港區沿海四路111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小港區沿海四路上,廠區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人員稍早(下班前)進行廢鐵切割作業,疑似切割後餘燼引燃廢鐵件上之油污而發生火災情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因產生大量黑煙(粒狀污染物)(已排除水氣之干擾)散布於空氣中,依法舉發(空污法第32條)。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台灣鋼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順安段1362地號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07SF2019-1)」,經本局人員於107年9月11日稽查發現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9月22日完成改善(缺失改善通知書於107年9月13日送達)。本局人員續於107年10月18日複查發現旨揭工程再有(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之缺失;(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其中第(2)項係屬重覆性缺失,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07年10月18日至本市岡山區信義段77地號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有機性污泥及廢鐵桶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廠區內堆放2個太空包,內有濾袋等纖維類廢棄物(D-0899),惟貯存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廠區內石油煉製作業之油污槽底泥、過濾或分離之廢棄物(A-6501),其貯存容器已損壞生鏽及洩漏而未更換,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廠區內石油煉製作業之油污槽底泥、過濾或分離之廢棄物(A-6501),部份貯存超過1年(部份桶身標示106年11月1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冰桶)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11月2日來函申請變更清除機構基本資料,案附負責人黃00身分證影本,已於106年12月XX日換發地址為高雄市大寮區會結里河堤路三段XX巷XX號,惟未於變更(106年12月XX日)後三十日內(107年1月21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4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2月12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查核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備前,已在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廠區內堆放2個太空包,內有濾袋等纖維類廢棄物(D-0899),該項廢棄物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非有害油泥(D-0903)貯存容器油漬滲出及污染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陶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皇城帝寶)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定著物上。(皇城帝寶)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雞隻屠宰作業,羽毛等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汙染水溝。(英寶屠宰場)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於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377-Y9)污水截留溝無收集能力(污水收集管破裂),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1月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發現台端107年7月7日申報聯單(聯單編號:E56B079710700006),清除車輛(KEB-9393)於107年7月7日9時20分清除旗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港二廠之水肥(D-0104),正確清除時間應為同年月日10時20分,惟未自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一日內,請求該事業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1月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營運紀錄遲於107年11月1日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7月至8月營運紀錄遲於107年10月22日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1號從事廢水(液)焚化處理程序(M07),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操許證字第E0234-06號)。本局稽查人員稽查發現該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6)於107年10月22日上午因故障致第一段放電電極電流為0,與許可核定範圍不符(4-200mA)。因前述防制設備故障期間該製程仍正常操作中,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市前鎮區高雄港66號碼頭,因輸送過程重新裝載有機溶劑時,造成明顯化學惡臭異味逸散致。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公告之時間(夜間23:05分)、地區(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從事廟會繞境活動有燃放鞭炮及使用擴音器之行為,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之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184,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稽查人員至中鋼公司RD29、RD30雨水箱涵發現有廢油疏漏排放,沿鹽水港溪流至新橋出海口,經沿線巡查至貴公司,經查係貴公司大林廠內油水分離處理單元(API-F01)疏漏廢油使前述雨水箱涵廢油排放致鹽水港溪造成水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26日配合「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畫」至貴公司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查貴公司領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醋酸乙烯酯」核可文件(107-64-J0021、146-64-J0024),其負責人業經高雄市政府於106年9月28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653743600號函同意變更為「楊○○」(原為楊○○),惟貴公司遲至107年10月29日向本局申請變更前述核可文件,業己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前項申請變更運作人基本資料者,應自最後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工廠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之日起三十內為之。惟負責人變更於六十日內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於107年11月16日委由大慶報關有限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報運自日本進口RECTCLE MATERIALS乙批(報單第BC/07/236/F1909號),其中第2項貨品經審核結果,未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4日公告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一項之規定要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611-N6)許可證字號標示為府環廢甲清字第0960239997號,應為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9510600號,未正確標示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1月1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5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中心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10鄰本工5路9號代操作旨揭製程,其P101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一氧化碳監測數據,在107年9月29日上午7時、8時、10時、11時,一氧化碳濃度分別為88ppm、116ppm、83ppm、82ppm,超過排放標準80ppm(環評值),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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