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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0251 - 303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安全帽)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畚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臉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於106年4月至6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106年4月至6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8日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1)許可符合度查核,經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1)105年度原(物)料(聚醋酸乙烯酯EVA)年用量為647.418噸,已超出年許可量(512.75公噸/年)之26%;另原(物)料(蠟)年用量為337.763公噸,已超出年許可量(271.48公噸/年)之24%,兩者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7月24日執行貴廠固定污染源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15)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A04-V01(背景濃度值:1.93ppm,初檢測值:2,595ppm)、A08-N01(背景濃度值:2.36ppm,初檢測值:9,140ppm)及A08-O01(背景濃度值:2.36ppm,初檢測值:8,206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7月27日執行貴課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A04-R01(背景濃度值:1.29ppm,初檢測值:7,000ppm)、A09-N03(背景濃度值:1.44ppm,初檢測值:2,385ppm)、A10-F01(背景濃度值:2.75ppm,初檢測值:8,489ppm)、A14-F03(背景濃度值:13.55ppm,初檢測值:20,383ppm)、A16-N01(背景濃度值:2.62ppm,初檢測值:19,196ppm)及A17-F01(背景濃度值:9.57ppm,初檢測值:79,695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三街11、13號從事化學原材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676-03號),本局於106年7月27日前往貴公司執行油品含硫份稽查採樣,共採樣燃料油樣品1瓶(0.1公升),經檢測公司以NIEA A443.74C方法分析,其檢測結果該油品含硫量為0.8 wt %,超出法規標準值0.5wt%,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義堂段197、193地號場內,堆置一般廢棄物、廢紙、廢塑膠、垃圾包、廢金屬、廢木材及廢輪胎等廢棄物,惟現場未設置惡臭氣體收集及處理污染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之惡臭散布於場外空氣中,造成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7417-G9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932-KU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77%,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489-HC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48%,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1456-RJ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39%,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886-8A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29-KQ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52%,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729-8A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53%,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JD-548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57%,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969-KA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不透光率達3.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VQ-915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8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0081-XM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76%,超過排放標準2倍。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895-RL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08月22日22時03分至現場稽查,會同陳情人於指定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3.7分貝,背景音量為54.2分貝,經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3.2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晚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8月30日上午10時依「加油站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測方法(NIEA A211.71B)」規定,執行貴站(本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80號)氣油比檢測,發現9支汽油加油槍【第2島第4槍(2-6)、第5槍(2-5)及第6槍(2-4),第3島第1槍(4-1)、第2槍(4-2)、第3槍(4-3)、第10槍(5-6)、第11槍(5-5)及第12槍(5-4)】氣油比檢測數值為0,不符合格標準範圍(0.88~1.20),合格加油槍數未達總檢測數7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8月17日至貴公司前鎮分公司查核,經查106年1月至6月每日用水量、廢(污)水來源及產生量統計表及抄表紀錄,發現貴公司前鎮分公司106年1月至5月自來水用量分別為539、584、651、499、361立方公尺,未依核准文件登載內容(每日最大總用水量為8立方公尺)運作;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8月17日至貴公司前鎮分公司查核,經查106年1月至6月每日用水量、廢(污)水來源及產生量統計表及抄表紀錄,發現貴公司前鎮分公司106年1月至5月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前述行為已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7月26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查核結果,經查該貴公司106年4月至6月間未依規定進行營運紀錄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2),105年天然氣使用量為4,394,024立方公尺,超出許可年使用量核定值2,016,000立方公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高雄市永安區維新村光明一巷31-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與下列稽查事項內容不符:(一)填充式洗滌塔(A101)所屬項目,發現洗滌液流率計第1組顯示為140L/min,洗滌液流率計第2組及第3組皆於300L/min左右,皆與許可操作條件應為350~600L/min不符,該公司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洗滌器)明顯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2,07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經本局於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16(標準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249mg/L(標準限值150mg/L);懸浮固體112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業經本局處分限期改善至106年8月11日,貴公司於106年8月9日提報符合排放標準放流水檢測報告,惟本局於106年8月15日派員進行限期改善屆滿查驗時,現場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295mg/L(標準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942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懸浮固體598mg/L(標準限值80mg/L)又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仍然未改善完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道路上。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草潭段91、95地號)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4日派員至該公司林園廠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林園廠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未依許可內容記錄廢水蒸餾系統之流量、調勻站之停留時間及曝氣量、加藥池之NaOH加藥量、活性污泥池之曝氣量及溶氧、最終沉澱池及沉澱池之表面溢流率與停留時間、接觸曝氣池之曝氣量、停留時間及溶氧、放流槽及調勻池之停留時間、活性碳吸附裝置之濾速及接觸時間;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9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2,08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2,0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6年8月18日函送「多億建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2600107)之事業基線資料調查暨列管判定表,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總產生量為9.07公噸,惟於102年3月至106年8月R-0503)皆網路申報為0公噸,且無檢附R-0503之清運聯單,貴公司劉○○106年9月11日至局說明表示:「因該工程已完工多時,當時清運紀錄及聯單已銷毀,公司未存有紀錄」,貴公司未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執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6年8月18日函送「多億建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2600107)之事業基線資料調查暨列管判定表,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總產生量為9.07公噸,惟於102年3月至106年8月R-0503)皆網路申報為0公噸,且無檢附R-0503之清運聯單,貴公司劉○○106年9月11日至局說明表示:「因該工程已完工多時,當時清運紀錄及聯單已銷毀,公司未存有紀錄」,貴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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