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901 - 3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頭橋段工業小段25地號之泰威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混凝土拌合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檢查及保養,未依許可內容做成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民眾陳情於本縣新港鄉海瀛村潭底子4號西側300公尺處,見有排放黑色液體至水溝之情形,經民眾提供之車籍資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6-443),涉及前述違法情事,遂通知至本局說明,貴公司負責○○到局說明表示,因當日從事下水道污水抽取作業收工後,回程途中車輛故障暫停於上址檢查時清洗車輛不慎造成污水流出所致,此棄置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煤灰再利用情形且煤灰未經再利用即售予亞門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處分日期
- 2018/01/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有部分廢塑膠混合物於太保市過溝段過溝小段338地號上露天貯存,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會同嘉義市環境保護局前往貴廠巡查,發現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露天貯存廢玻璃之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廠區配置圖登載地點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玻璃纖維製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玻璃纖維製造程序(M01)中,熔爐(E003)至廢熱鍋爐(E015)間及熔爐(E009)至廢熱鍋爐(E014)間,設置有可使用擋板插入致廢氣未經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即排出之裝置,另發現於熔爐(E009)至廢熱鍋爐(E014)間設置有1處與廢氣管線相連接之排放口,上述裝置及排放口皆未登記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未於變更前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至畜牧場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濃度值為81,未符合排放標準(50)。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水泥製品製造程序,現場操作中,製程主要原料為砂石、水泥及鋼筋,經拌合機攪拌後注入模具後成型,產品為預鑄溝蓋板,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七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處位於本縣阿里山鄉之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於106年10月1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該遊樂區104年5-6月、105年1-6月及105年7-12月,D01放流口實際廢(污)水排放量大於許可登載之最大核准排放量。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調味品製造作業,現場設置有三座鍋爐,其中一座使用液化石油氣為燃料,蒸氣蒸發量為2公噸/小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稽查時未操作,惟未取得設置許可證而逕行設置。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2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將製程產出之有害污泥於廠內自行再利用,惟未經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且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廠內再利用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3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民雄廠以太空包及貝克桶盛裝水性壓克力乳膠生產過程中經過濾設備所產出白色泥狀物,惟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有產出此白色泥狀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竹崎鄉義和村山子門75之10號登興畜牧場,經本局106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場地見有露天曝曬雞糞,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將依同法第50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龍蛟潭段龍蛟小段354、355地號之台灣日金海洋生技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取得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派專責人員回訓亦未向調訓單位請假,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之資格、訓練、核發、撤銷或廢止合格證書、設置等級、人數、執行業務、代理、變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2款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至工廠執行排放管道(P001)空氣污染物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值143mg/Nm3,超過排放標準(100mg/Nm3)。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水泥製品製造程序,現場操作中,製程主要原料為水泥及鋼筋,將水泥倒入模具後成型,產品為水泥製品,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七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40點。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大工一段197地號進行工程施作,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1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其車輛出入工地未妥善清洗輪胎致夾帶泥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大工一段16-1及21地號進行工程施作,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1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其車輛出入工地未妥善清洗輪胎致夾帶泥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大工一段41-4地號進行工程施作,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1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其車輛出入工地未妥善清洗輪胎致夾帶泥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民眾陳情案件,本局分別於106年11月30日、12月1日及12月4日派員前往本縣民雄鄉新庄子段69-4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該地堆置廢保溫材、營建廢棄物、廢棄傢俱等一般廢棄物,經查係貴社違規堆置於該地並進行分類作業;次查貴社領有本縣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容並無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7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民雄廠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文件中,污泥設計每日最大量為1.505公噸,其一般事業廢棄物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1公噸以上,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公司民雄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2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之廢棄物貯存區中,廢潤滑油(D-1703)滲出污染地面,又廢潤滑油及爐渣(D-1101)之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貯存其結晶純化製程所產出含廢活性碳之殘渣,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該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原申報106年7月31日清除廢塑膠混合物(D-0299),惟清除機構實際於106年8月1日到廠清除,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更正清除日期,致106年7月及8月網路申報清除量(7月為29.44公噸、8月為17.11公噸)與實際清除量(7月為19.43公噸、8月為27.12公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嘉義廠將R-1106(燃煤飛灰)貯存於水上鄉北回66號之儲槽中,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嘉義廠承租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於水上鄉回歸村北回66號之儲槽,貯存R-1106(燃煤飛灰)用,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2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廢濾袋〈D-0899〉於106年10月25日及27日更換產出,查其當(10)月廢濾袋申報貯存量為0,亦無清理紀錄;另於廠區空地發現該廢濾袋露天堆置,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設備或措施,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大工一段252地號及253地號進行工程施作,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1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其車輛出入工地未妥善清洗輪胎致夾帶泥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8/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水上鄉回歸村北回64號飛灰儲存場,經本局106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聯外道路見印染情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行位於本縣大林鎮溝背里尾厝1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派員稽查結果,該行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將廠內押出機冷卻水排放至廠外。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台糖惠生加油站位於本縣東石鄉圍潭段圍潭小段0395-0001地號(地址:嘉義縣東石鄉圍潭村雙連潭五九-三號),係屬本府公告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業於105年9月13日核定控制計畫在案(改善期程7個月至106年4月12日止);貴公司提前於106年3月13日提送第一次進度報告暨改善完成報告書(初稿),本局於106年10月12日執行土壤及地下水驗證作業,驗證結果採樣點S06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達4,40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mg/kg;已違反原核定之控制計畫所訂控制目標:「本計畫擬定本場址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之控制目標須符合土壤管制標準1,000mg/kg。」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22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情形,且有部分無機性污泥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嘉義廠產出之事業廢棄物中,106年1月、3月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106年1月、4月之植物性廢渣(R-0120),產出、貯存及聯單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27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嘉義廠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清除及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玻璃纖維製品製造作業,現場製程設備熔爐(E009)操作中,其廢氣未經防制設備半乾式除酸塔(A003)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處理,未有效處理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1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106年10月21日本縣民雄鄉金興村忠義街86號(桂花香海產)後方,見有接管排放油污至溝渠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依同法第5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7/1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督察時發現該廠運輸車輛出入廠區未妥善清洗輪胎,致夾帶砂石污染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由行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5月15日執行督察時,發現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北斗村中正路三號廠區,車輛出入未妥善清洗輪胎,致夾帶砂石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車號YKU-051)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檢驗期限:106年9月26日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朴子市168縣道11K附近施工,經本局106年9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見聯外道路由157線和168線交叉口處往太保方向沿路有水泥漿印染路面之情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7/1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過溝段過溝小段1156-2至1156-7、1156-9至1156-14、1156-17至1156-32、1156-35至1156-48、1156-50至1156-63地號等56筆之雄立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9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管於本縣東石鄉康敬宜畜牧場,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畜牧場內雞毛、雞糞污染地面且雞毛飛散至水溝,有礙附近環境衛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第9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3%,超過民國82年7月1日以後出廠之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施工區未有效灑水且未舖設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設施,致使載運土石方車輛車行引起揚塵。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施工區未有效灑水且未舖設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設施,致使載運土石方車輛車行引起揚塵。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中三塊排水支流(東石幼稚園段)引水路改善應急工程」於本縣東石鄉東石村觀海一路67號南側道路路面,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齊改善完成之資料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11月24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原操作許可證之押出成型設備(E014)已拆除,另新增設一座爐體,且廢氣管道已連接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仍與原操作許可證不符,認定其缺失並未改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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