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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701 - 37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承鼎開發建設鑫盛市店舖住宅新建工程」於本縣太保市麻寮里北港路二段230號對面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2
罰鍰金額
NT$7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未妥善收集酸洗作業區產生之廢水,經廠內雨水溝逕行由雨水排放口,排放至廠外雨水溝渠,經採樣送驗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水中氫離子濃度2.0(限值6.0~9.0);化學需氧量208mg/L(限值100mg/L);鋅17.0mg/L(限值5mg/L)。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9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63,未符合排放標準(50)。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粉粒狀物堆置作業,現場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堆置場進行堆置及進料作業中,雖已取得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設置許可證,惟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虹蘭畜牧場,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未依規定每日紀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使用之釉料包裝的廢鐵桶約60個暫貯於廠內,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例行性勾稽,本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7年5月10日產出一批有機性污泥(D-0901)26.35公噸(聯單編號:Q780030210700005)及同年5月18日產出一批有機性污泥(D-0901)22.42公噸(聯單編號:Q780030210700006),委由「永勝環保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至「奇新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查該兩批廢棄物分別於清運後67日(107年7月16日)及61日(107年7月18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清運後35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例行性勾稽,本局於107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7年5月28日產出一批有機污泥(D-0901)20.42公噸,委由「川和環保有限公司」清除至「奇新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聯單單號Q69A066910700030),查該批廢棄物於清運後53日(107年7月20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清運後三十五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作業,其廠內設置廢水沉砂池及貯留設施,廢水經沉砂後有產出「無機性污泥」,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無機性污泥」該項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廣興健股份有限公司 嘉義廠房新建工程」於本縣鹿草鄉馬稠後園區一路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HAA-7025)未依規定於次週五前執行(第26週,2018/6/24~2018/6/30)週確認作業。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民眾檢舉,貴公司車輛(車號ACM-2957)載運金紙灰燼棄置於本縣東石鄉掌潭村白水湖23A分48M-9284 DA77電桿旁空地,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承鼎開發建設鑫盛市店舖住宅新建工程」於本縣太保市麻寮里北港路二段230號西側空地旁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塑膠粒製造作業,廠內固定污染源押出成型程序(M01),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每日記錄原物料使用量。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嘉義廠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致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及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18/08/16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其大門對面右側空地露天貯存其產出之廢砂輪、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如下:一、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廢砂輪」該項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地點不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現場貯存一定量之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與貴公司106年7月至107年5月所申報該項廢棄物貯存量為0公噸明顯不相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四、廢砂輪、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針對上址〈水上鄉溪安段1136地號〉土地堆置大量廢木材清除改善情形現場複查。2.現勘時該地堆置之廢木材現況有整理翻堆及破碎痕跡無新增情形,未見機具〈破碎機及挖土機〉停放該處,廢木材尚未完成清除。3.該地係睿陞興業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惠真〉向地主〈林魏素蓮〉承租堆置該批廢木材,經查睿陞興業有限公司未具再利用身分堆置廢木材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4.現場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8/08/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消防局大美分隊提供之照片,貴場有收受斃死畜禽(雞)進行烹煮,作為飼料使用之行為;另本局於107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現場確實有烹煮過後之殘渣,惟貴場未領有相關廢棄物之再利用檢核資格,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65-5J、66-5J)未依規定於次週五前執行(第23週,2018/6/3~2018/6/9)週確認作業。
處分日期
2018/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昶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轄辦理「昶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馬稠後產業園區廠辦新建工程」,該工程於107年4月1日動工,雖遲至107年5月7日才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已逾規定期限36天,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承鼎開發建設鑫盛市店舖住宅新建工程」於本縣太保市麻寮里北港路二段230號西側空地旁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思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於本縣大林鎮大埔美園區三路與十六路交叉口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3
罰鍰金額
NT$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新港鄉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未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將廢水與雨水合流收集後排放。
處分日期
2018/08/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廠內廢鉛蓄電池震盪作業區產出之廢塑膠以太空包盛裝後,其中含有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作業環境外。
處分日期
2018/08/0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鼓山水泥製品廠嘉義分廠,經經濟部工業局民雄(兼頭橋)工業區服務中心派員督察,發現該廠位於新生街圍牆有大量水流入人行道排入雨水溝,入廠查核發現廠方人員以自來水進行砂石堆置場澆灌清洗地面,大量水流出外牆排入雨水道。
處分日期
2018/08/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RAM-1958)於107年5月10日8點54分,在本縣竹崎鄉中和村石桌21-38號門口丟棄寶特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茂生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於工區聯外道路(民雄鄉福樂村埤角75之150號對面),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十股圳幹線等疏濬工作」於本縣大林鎮三角里三角段28-49地號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情形10點;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情形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24點。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六腳排水(洪厝橋上下游段)治理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於本縣新港鄉新港18分4東1K1312DE38電桿旁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所管於本縣大林鎮明和里甘蔗崙135、135-3地號張寶玲畜牧場,經本局107年6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場外見鵝毛散落路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7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位於雲林縣麥寮鄉工業路505巷75號辦公處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貴公司107年5月份營運紀錄有多次於清除醫療院所產出之軟袋(R-0201廢塑膠)後,逾48小時始送至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情形,有未依網路傳輸申報規定辦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二)貴公司位於雲林縣麥寮鄉工業路505巷75號辦公處所,現場貯存熱塑性聚氨酯(TPU)及聚丙烯(PP)等廢塑膠部分,與清除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張林素梅畜牧場二場,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697mg/L、限值600mg/L)。
處分日期
2018/07/31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水上廠,本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158mg/L,限值100mg/L)。
處分日期
2018/07/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5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67,未符合排放標準(30)。
處分日期
2018/07/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商行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其製程經分類->破碎->水洗程序,生產廢塑膠碎料販售,貴商行未向本局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審查核准,即逕行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陳林來好拆除工程」(工程地點:嘉義縣六腳鄉灣內段灣內小段667地號),該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於107年7月3日稽查發現該工程尚未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施工拆除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第1點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鹿草鄉海豐段海豐小段644地號遭棄置袋裝廢棄物(遮陽棚、隔間塑膠板、廣告看板)之情形,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之間視錄影器,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ZY-3619)於107年6月3日下午12時33分至42分及14時48分至55分間載運上述廢棄物棄置,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2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107年6月8日原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號碼229-RQ,已報廢拆除車牌)停放於本縣鹿草鄉後堀村山子腳51號之坤暉有限公司場內,該車輛車斗內裝有廣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產出之廢包裝袋,查貴公司與廣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訂有清除契約書(合約期限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貴公司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6月8日期間曾前往廣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二)另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廢棄物清除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堆放受委託清除廢棄物於未經核可之貯存場或轉運站(嘉義縣鹿草鄉後堀村山子腳51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8/07/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8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部分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廠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採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惟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廠內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之面積不足,採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採舖設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或作業期間未灑水,使表面保持濕潤;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缺失點數合計12點。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中三塊排水支流(東石幼稚園段)引水路改善應急工程」,於本縣東石鄉東石村觀海一路66號前方工區聯外道路,因無適當污染防制設施或措施,致泥土印污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鋅:7.34mg/L,限值5mg/L)。
處分日期
2018/07/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港廠「其他醛類化學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設備元件稽查檢測,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IFV362CLO02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測值大於10,000ppm,未符合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7/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7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於107年4月20日產出一批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5.22公噸,委由「嘉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至「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發事業廢棄物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8A061410700003),查該批廢棄物於清運後49日(107年6月8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大埔美廠未依規定於清運後三十五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處分日期
2018/07/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從事廢塑膠桶及廢鐵桶洗淨處理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廠內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染源,107年1月至5月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001、A003)及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溫度及壓降。
處分日期
2018/07/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7/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使用中之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7m-1超過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8/07/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7/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七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缺失10點;第八條車行路徑:主要道路粗級配鋪設厚度不足,故影響防制效果缺失4點;第九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規定,缺失10點;第十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4點,缺失情形合計2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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