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1 - 2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3/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李美春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二水鄉新十五段556地號、管制編號:N2696026)」,且繳交空污費,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5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電鍍加工作業,領有工廠登記證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產出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A-8801);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於112年8月份即產出並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A-8801),惟至114年2月份才進行該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事宜,其貯存情形已逾1年。
處分日期
2025/03/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不銹鋼管生產作業,另依已核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質量平衡流程圖顯示,製程之拋光單元中原設置有1座袋式集塵器,惟現場已汰換為6座洗滌塔,產生之事業廢棄物與原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未依規定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2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提供113年8月至114年1月收受營運紀錄抽查,核對網路申報資料和現場紙本資料,發現113年9~11月、114年1月不相符,顯有申報錯誤情事,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25/03/24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彰濱廠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十路5號從事金屬電鍍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2,0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之事業廢棄物,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24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二路2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0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之事業廢棄物,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2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64-03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34-02號),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檢測,執行(M01)製程排放管道(P102)排放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檢測,其中氮氧化物經檢測結果為136ppm,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21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使用車輛(牌照號碼:R*R-9**9)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執行科技執法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監測作業,監測結果行駛噪音值為88.8分貝,未符合使用中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86.0分貝。
處分日期
2025/03/2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使用車輛(牌照號碼:R*S-6**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執行科技執法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監測作業,監測結果行駛噪音值為98.3分貝,未符合使用中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86.0分貝。
處分日期
2025/03/20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115號設廠,從事磚瓦 (紅磚)製品製造作業,領有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及燃料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947-03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12-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值為113mg/Nm3,未符合磚瓦窯業開放式隧道窯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粒狀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60 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20
罰鍰金額
NT$49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經濟部全興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於114年2月14日派員查證,貴公司彰化總廠因pH調整池(T01-07)管線破裂導致廢水洩漏,藉廠內溝渠流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3),另貴公司未於應變後十日內提供緊急應變紀錄及處理報告,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25/03/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與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量設施之現場讀數,與現場每日紀錄表明顯不符,未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讀數,核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核污染源及防制設備操作紀錄,惟防制設備A002濕式排煙脫硫臭氧濃度、臭氧流量操作紀錄,僅保存113年8月23日至迄今之紀錄,與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操作紀錄應保存六年備查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43mg/L、化學需氧量777mg/L、生化需氧量374mg/L)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113年度田中鎮農會廣場、走道及四周排水溝改善工程(位於本縣田中鎮中德段658地號等、管制編號:N13A3617)」,且繳交空污費,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4年1月7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鹿港廠設於本縣鹿港鎮鹿工南三路31號從事金屬電鍍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之事業廢棄物,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遲於114年2月份才向當地環保主管機關申請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里仁為美市地建設興業有限公司等11戶住宅新建工程 (位於本縣大村鄉源聖段724地號、管制編號:N21A3720)」,且繳交空污費,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4年1月8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興億興建設有限公司32戶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員林市豐年段980地號等、管制編號:N11B380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4年1月14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京滬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9戶集合住宅及店鋪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員林市豐年段九九六之二地號、管制編號:N11B3783)」,且繳交空污費,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4年1月15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張戊易等2人拆除工程(位於本縣員林市香山段613地號、管制編號:N11B387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4年2月18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資本額為新臺幣3,638萬5,000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R-2502廢酸洗液最大月產生量60公噸,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公司所屬彰濱廠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十路10號,從事金屬電鍍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46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二路17號,從事金屬加工處理(五金零件電鍍處理、表面清理加工、表面研磨加工)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7,5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屬彰濱廠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十六路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05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彰濱廠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一路1號從事金屬電鍍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2,0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113年10月21日上午10時41分~11時7分,於本縣彰化市彰南路三段2巷2弄25號間丟(拋)棄受污染原料污染地面,案經本局113年10月21日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87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製程運作中,現場執行M01製程排放管道(P101)排放甲苯及二甲苯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甲苯排放量為0.9g/s,未符合排放標準(甲苯排放標準:0.615g/s)。
處分日期
2025/03/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 N287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現場檢視其廢氣焚化爐(A101)進氣口前端安全防護法蘭處有破損導致廢氣洩漏,經以火焰式離子偵測器(FID)量測,其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約1,543ppm,其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25/03/17
罰鍰金額
NT$2,0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 N287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查M01製程之淋膜機(E104)設置集氣罩收集塑膠粒淋膜製程廢氣,並以非法管線拉至廠房頂非法排放口排放,經於氣罩口以火焰式離子偵測器(FID)量測,其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約130~150ppm,上述情形與淋膜機(E104)製程廢氣應收集至廢氣焚化爐(A101)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101)排放不符,其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5/03/17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也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65mg/L、化學需氧量1,500mg/L、生化需氧量508mg/L)
處分日期
2025/03/14
罰鍰金額
NT$75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於107年4月11日修正發布第3條第1項第2款第9目,增列「位於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1公頃以上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本府於114年1月15日至現場稽查,該公司於彰化縣二林鎮天和段247、251、283至286等6筆地號,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面積約1.0004公頃,上述地號未位於106年核准之工廠登記範圍內,現場查已堆放製程所需廢紙紙捲。
處分日期
2025/03/1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中庄廠)於本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一段38號設廠, 從事輪胎製造作業,領有輪胎製造程序(M01)(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005-08號)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 30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005有害空氣污染物( 二甲苯及甲苯)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有害空氣污染物二甲苯實測值為0.29g/s,未符合排放標準(二甲苯排放標準0.231g/ s),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14
罰鍰金額
NT$172,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第5條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記缺失點數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防塵網或稻草(蓆)有破損、毀壞或缺漏,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第17條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操作未設置局部集氣系統或加壓噴水設施,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36點。本府113年7月30日以府授環空字第1130285540號書函限期於113年8月16日前完成改善。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7日派員前往複查,經查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仍未完成改善,依法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5/03/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線西廠(本縣線西鄉彰濱東五路7號)現場稽查,惟該址廠房鐵皮建物之屋頂有破損情形,貴公司所屬之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R-1210)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之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其貯存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及4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3/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伸港鄉工西二路2號,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並於107年前所產生之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R-1210)暫存於所屬線西廠內(地址:本縣線西鄉彰濱東五路7號),查經彰化縣政府112年7月24日府授環廢字第1120288498號函同意廠外貯存至113年12月31日在案,貴公司業經113年6月及8月派員及來函說明因前揭廢棄物之去化問題,故須延後至114年12月31日完成清除,惟貴公司未於屆期日前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3/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13年8月22日巡視全興小排時,放流管線有爆管現象(24.1732718 120.4823187),循著管線發現現場放流口位置與原核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放流口位置不一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3/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能源(蒸氣)提供及製造相關作業,領有本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函(核准字號:N11002040002)在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9月30日前往貴公司查核木質燃料鍋爐之運作,並於現場採集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號:D-1199)樣品。後續交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境部國環檢證字第035號許可實驗室)進行檢測作業,惟檢測報告「戴奧辛及呋喃」檢驗值為3.10ng I-TEQ/g(管制標準:1.0 ng I-TEQ/g),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與貴公司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5/03/12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另本府同意貴公司提出改善展延申請至113年12月31日在案,惟貴公司未於15日前提送改善進度及現場未符合施工時程表,依法立即中止其改善期限並進行裁處案之改善複查,貴公司仍有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或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及鋪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等缺失,視為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13年11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稽查,並於原廢(污)水(WM01、WM02、WM03)與放流口各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WM01之pH值為13.2、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610mg/L,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pH值為6~12.5、化學需氧量濃度為600mg/L均不符合;另WM02之pH值為9.1、懸浮固體濃度為743mg/L,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pH值為2~7、懸浮固體濃度為300mg/L亦不符合。
處分日期
2025/03/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1月24日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獲貴公司登記資本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另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生量大於100公噸,係屬上開規定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迄今未完成廢棄物專責人員設置,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二、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1月24日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查獲貴事業登記資本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另「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生量大於100公噸,係屬上開規定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貴事業迄今未完成廢棄物專責人員設置,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 員之事業」公告事項二、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智慧圍籬系統,查獲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E-8768)前於113年12月20日行經台61線南下洋厝交流道時,無車輛GPS行經軌跡,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3/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原廢水(WM01)採樣檢測結果之pH 值10.98與許可登載值(4~9)不符。
處分日期
2025/03/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楊錦裕楊錦文房屋拆除工程 (位於本縣溪湖鎮河興段0023之0000地號等、管制編號:N12A5638)」,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26日查核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13年10月至12月,拆除工程產出之營建混合物(R-0503)產出量為351.01公噸,超出已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總產生量(19.77公噸)10%以上屬實且未辦理有關事項變更。
處分日期
2025/03/11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彰濱廠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三路43號,從事金屬電鍍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3,3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1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5,0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1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電鍍處理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3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3/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依據管理辦法規定,貴公司缺失情形有下列4項:1.第4條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X002堆置場之阻隔牆未完全圍封堆置區,且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缺失點數4點。2.第6條第3款、第4款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未依規定洗掃或設置,記缺失點數10點。3.第9條公私場所管理之道路-廠區路面髒污致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4.第11條設置之攝錄影監視系統,堆置場錄影監視涵蓋範圍不足,未符合附表四規定或記錄之影像及資料未保存1個月,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共缺失點數22點。
處分日期
2025/03/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114年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檢測,依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樣,本次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為47,未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排放標准為30)。

第 5 頁,共 266 頁